正文 第6章 一抔黃土(1 / 1)

“釋義”抔:手捧。一捧黃土,意為不值錢的東西。古意中專指墳墓。

“出處”漢·司馬遷《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張釋之是漢文帝時著名的法官。他執法很嚴明,不受權力的幹擾,甚至不惜違抗皇帝的聖旨,堅決維持法律的尊嚴。這種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可貴精神足以垂範後世,令人景仰不已,但他並非法律專家而是軍官出身。

張釋之最初時任騎郎,平時守衛皇宮,皇帝出巡時擔任警衛。在騎郎任上整整幹了10年,沒有得到升遷,這在當時是很少見的事情。

丞相袁盎知道張釋之是可用之才,於是向皇帝推薦,不久張釋之升任仆射謁者,後又升為公車令。

有一次,太子與梁王共乘一輛車入朝,行至司馬門時,沒有按規定下車步行。宮門衛士見是太子,都視而不見。張釋之立即上前製止,並立即向皇帝說:

“太子在公門不下車是對皇帝的不尊重,應追究法律責任。”

這件事使漢武帝看到了張釋之的不凡之處,立即升他做中大夫,當年又任九卿之一的廷尉,主管全國的司法事務。

有一次,漢文帝出巡,車駕行至渭橋時,突然有個人從橋下走出來,將皇帝的車馬驚嚇了一跳,險些翻車。皇帝很生氣,命人將這件事移交廷尉定罪。

後來,皇帝問起處理結果。張釋之報告說,那是個鄉下人,見了皇帝的車駕趕忙躲到橋下,過了好久,以為皇帝已經過去了才出來,誰知不巧正撞上皇帝的車隊,對他已經作了罰金處理。

皇帝大為惱怒,認為處罰太輕,說:

“這人驚了我的馬,幸虧這匹馬性情溫和,不然,豈不將我摔傷了,你這個當廷尉的僅僅作了罰金處理也太不重視皇威了。”

張釋之解釋說: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我不能不尊重法律而加重處罰。既然是法律,就必須共同遵守。如當時你將他處死誰也沒辦法。既交付廷尉,廷尉隻能依法辦案。況且廷尉是天下最公平的執法機關,如廷尉都視法律為兒戲,老百姓就會嚇得連手腳都不知道放在哪裏才合適,這樣豈不天下大亂。請陛下明察。”

文帝沉思好一會兒才說:

“你做得對。”

不久,又有人偷竊高帝廟中的一隻玉環,事發被捕。

張釋之將小偷判處死刑。

文帝又生氣了,認為應將小偷家滅九族。

張釋之將帽子摘下來謝罪,然後說:

“破壞皇帝陵墓才犯滅門之罪,如有人偷挖皇陵一抔土(取長陵一杯土),您將用什麼法律加以懲處呢?”

皇帝請求太後同意,才批準了張釋之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