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2章 作法自斃(1 / 1)

“釋義”自己製定法律約束自己,比喻自作自受。

“出處”漢·司馬遷《史記·商君列傳》。

商鞅是戰國時有名的政治家。秦孝公為了使秦國很快地富強起來,任用商鞅進行一係列政治和經濟製度的改革。

商鞅知道,要想讓新的法令順利貫徹執行下去,朝廷必須在百姓中建立威信。於是,他在新法頒布前的一天,派人在都城門外的空地上豎了一根長三丈的直木,並貼出告示:

“誰能把直木移動一丈遠,賞十兩金子。”

百姓們看了告示,誰也不相信有這等好事,開始沒有一個人敢去搬動這根直木。商鞅看沒人來搬動,逐漸加重酬金,十兩、二十兩、三十兩、四十兩,一直加到了五十兩。

終於,有個人壯起膽子,扛起直木搬動了一丈距離。他馬上得到了五十兩黃金,大家這才相信朝廷說話是真的。

經過這件事,秦國百姓人人遵守新法,誰也不敢違反。這樣,經過十來年時間,秦國逐漸變得富強起來了。

秦孝公死後,太子駟繼位,成了秦惠文王。由於商鞅變法,觸動了朝中一些權貴大臣的利益,他們早已對商鞅恨之入骨,秦惠文王即位後,他們趁機攻擊商鞅。在公子虔的策劃下,硬給商鞅加了個謀反的罪名,下令逮捕他。

商鞅得到消息,急忙改扮成百姓模樣,打算逃到別國去。當他逃到函穀關(今河南靈寶縣)時,已是夜晚了。

商鞅找了個旅店,準備住下歇息,店老板向他要身份證明文件,他拿不出。店老板說:“按照商君製定的新法規定,沒有證明不能住店。如果收留你住下,我就會同你一起被判罪受罰。”

商鞅聽了,暗暗連聲叫苦道:

“想不到我製定的法律,如今竟害了自己。”

最後,商鞅被秦惠文王捉住,活活處死了。

後人非常惋惜這位變法富國的良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