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麻城孝感鄉考辨—淩禮潮(3)(3 / 3)

以上各款,均須通行,違者重究。

於成龍的保甲法,互相脅製,互相濟援,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也可以用社會力量改造不法之人,即“蓬生麻中,不扶而直”之語是也。特別可貴的是第十三條,集社會之力量,濟困苦之貧民。於成龍的保甲法,在黃州時基本自成體係。今天我們見到的他在直隸所用的十三條《弭盜條約》,大都是在黃州時用過的,因南北風氣習俗不同,且所施範圍極廣,情況更加複雜,況且保甲法本身又有漏洞,所以施行之後,仍有不少盜人橫行,於成龍不得不續增《弭盜條約》,以補漏洞,以合時勢之所需。

從這些可以看出保甲製不僅可以防盜,其內容幾乎包括了民間整個自治內容,同時還有戶籍管理的功能。清人彭鵬在《保甲示》中說:“保甲行而彌盜賊,緝逃人,查賭博,詰奸宄,均力役,息武斷,睦鄉裏,課耕桑,寓旌別。”清人何士祁曾這樣說保甲製度的好處:“保甲不但可彌盜也。稽田賦,則錢糧不能欠,田土之案無虛假矣;稽人口,則男女不能淆,婚姻之案無支飾矣。推之命案之鄰佑有確憑,不致擇肥拖累;服製之案有支派,不至平空捏造;而於辦災一事,稽查戶口,尤有把持。”

於成龍對自己所施行的保甲法相當滿意,認為“無事則稽察盜賊以遏亂萌,有事則相機救援。防禦堵剿,不動支糧餉而兵足,不調撥官兵而賊除。兵農合為一家,戰守不分兩局。自古及今,消弭奸逆,安靖封疆,未有善於此者也”。但是有人恐怕編置保甲就是抽丁,不少人隱瞞戶口,不入煙戶。於成龍反複申明:“隱匿不肯入甲,小而言之,漏戶有抗法之罪,大而言之,觀望有闔門之誅。”(《政書》卷2《申飭保甲諭》)當然,保甲法也有弊病。如:當時盜賊橫行,殺人如麻,地方人畏之如虎,敬之若神。若是得罪了他們,他們必以牙還牙,殺死全家。所以在甲之人口稱:“犯了王法,止殺一人;惱了大盜,則全家死。”有的甲民甚至投靠大盜,保甲竟成了養盜的園地。還有的保甲中全是行盜之人,如此互保實際上成了一種“名正言順”的攻守同盟。但是,於成龍的保甲法的推廣和完善,對穩定社會治安,畢竟起了巨大的作用。

據光緒《麻城縣誌》記載,新洲有個姓喻的大盜,長年劫掠,聽說一個和尚得到了一筆別人施舍的修廟資金,便在夜裏闖進廟中,搶走錢財,還殘忍地挑斷了和尚的腳筋,使之無法去追趕和告官。於成龍得知此事後,乘著一匹驢子親自去察訪,命鄉保按煙甲名冊點名,點至喻某時,說:“怎麼沒有這個人?”原來喻某聞風先遁了。於是限令保甲即刻拘至。喻某被抓時,已經喪魂落魄,一經審訊,當即服罪。命他取保候結,甲內知其惡習難改,無人願保。於是,於成龍將他處死了。這個案例,從防盜、捕盜和懲盜各個側麵顯示了保甲製的功能,也威懾了那些橫行鄉裏的不法狂徒。

二除大盜

針對歧亭的治安現狀,於成龍決定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十惡不赦的大盜,以達到殺一儆百的目的,初步遏止盜風。

光緒《麻城縣誌》記載了這樣幾個故事:

黃安豪紳鄒彬然夫婦黑夜被人所殺,財物搶掠一空,其仆人二長兒帶傷到縣衙報案。黃安縣令讓典史陳某將鄒家左鄰右舍十數人抓起來,嚴刑拷打,終無所獲。而且弄得鄉鄰們對鄒彬然之兄鄒守質由同情到有些埋怨了,認為是他嚴逼官府追查凶手,以致鄉鄰受牽連。夜間,鄒守質夢見弟弟告訴他說:“我的冤枉,隻待於青天到方能明白,你不要拖累無辜。”鄒守質夢中驚醒,想起人們都道於二府平日斷案如神,何不去歧亭二府處上訴!

鄒守質也算走運,到歧亭正值於成龍從黃州辦事回來。於成龍看了鄒守質的訴狀,又詳細地問清情況,發覺這是一起入室謀財害命的大案,案犯凶殘而又狡猾,並未留下多少可疑的線索。於成龍對著鄒守質,半是撫慰半是發誓說:“如此命案不破,如此凶手不除,成龍有何麵目見黃州父老!”

於成龍傳令黃安陳典史來見,查詢鄒彬然一案。陳典史把案情和現場踏勘的情況一一敘述一遍,然後說:“卑職以為鄒彬然一案,雖二死一傷,財物被劫空,現場卻沒有留下什麼痕跡,可見作案的是個老手,也是個對鄒家非常熟悉的家夥。愚以為,這個人在熟人中間。與鄒家最熟悉的是家仆二長兒和三長兒以及鄒彬然之兄鄒守質。二長兒死裏逃生,不可能是凶手,他不可能拿自己的命開這麼大的玩笑;他弟弟三長兒平日膽小如鼠,連雞都不敢殺,當天夜裏在賭場,有人作證不在現場,再說他也沒理由砍他哥哥啊!何況他兄弟兩個平日得主人照顧甚多,對主人應感恩不盡,也無作案動機,主人死後,他們和鄒守質一樣痛不欲生。鄒守質就更不會了,他與鄒彬然兩個一母同胞,平時關係極好。所以凶手必定是左鄰右舍。可已經傳訊好幾次了,打也打了,夾也夾了,隻是沒有人肯招。卑職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