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世人都是帶著有色眼鏡看妖怪,連捉妖師都不例外。

我決定給他普及一下常識:“我說捉妖師,就算你有工作證,也不能隨便抓人,不,抓妖。要知道妖和精是兩個類別,也是有好壞之分的。我阿鎖就是好人一個,至於他嘛……”我看一眼無歡,決定幫他一把,“勉強算半個好人。”我從樹上跳下來,“我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我叫阿鎖,他叫無歡。你叫什麼名字?哪天你遭了劫我們也好去救你。”

他大概覺得我說的可愛,用鼻子笑了一聲,“救我?希望你倆以後走運,最好不要遇見我。我叫讚良。今天我就先相信你們的話,放過你們。要是以後看到你們為非作歹,我手裏的寶劍定不饒過。”

說罷。收了劍,轉身出了林子。

看看,明明是他打不過我們,卻把話說的比誰都漂亮。好像我跟無歡得以站在原地,全是他施的恩。

我氣得衝他的背影喊,“身正不怕影子斜。讚良,你別把人瞧扁了。”

無歡搭話道:“注意措辭,你根本不是人好不好?”

“用你管?”我白他一眼,“剛才要不是我幫你說好話,你這隻妖恐怕早就被收走了。我說他怎麼會跟上我們,說不定就是聞到了你身上的妖氣。”

無歡嗅一下鼻子,說:“憑什麼就不是你身上的騷氣?”

我不理他,拍拍身上的土,就往林子外走去。無歡叫住我,“去哪裏?”

我沒好氣地說:“看看書生死了沒有。”

無歡指指天上的月亮,“也不看看是什麼時辰了,深更半夜去別人家裏,你還真不怕人家把你當成妖?”

我一想無歡說的有道理。我可不能關心則亂。惹來方煥的懷疑。希望他今晚沒事。

初七八的月亮,像一枚簾鉤,清輝灑下來,林子裏半明半暗,雖然剛剛有過一場打鬥,可此刻萬籟俱寂,蟲鳴唧唧,春天的夜晚不算涼,若在忘憂山裏,我此時大概正借著樹影出去掏鳥蛋。

我騰身上了一棵樹,往樹幹上一躺,假寐起來。屈指算算,我離開忘憂山快有一個月了,也不知道祖母有沒有大發雷霆?兔子老三有沒有十分想我?還有我的哥哥玄夜,哪一日才能從思過崖回來?

玄夜,你不是最喜歡人間嗎?若是祖母叫你來找我,你肯定會多讓我在人間玩一段時間吧?我一定要多攢點好東西,等你來的時候送給你看。

想了想又翻個身子,要是玄夜在身邊,我肯定不怕這個讚良。

我在夢裏又回到了忘憂山。

忘憂山是我從小長大的地方,當然是要回去的。

第二日晨起,發現對麵的樹上空空如也,那無歡又不知跑到哪裏去了,反正我已經習慣了他的不負責任,對於他的突然出現和突然消失,已經見慣不慣了。

到河邊洗漱整理完畢,我便沿著山道,慢慢往方煥家走去,偶爾遇上一兩個早起的農人,他們會熱情地跟我打招呼,“阿鎖姑娘,又來走親戚了?”我會甜甜地應一聲,“嗯,張大叔,您起得早啊!”我經常來方煥家幫他賣字畫,出來進去免不了遇見鄉裏鄉親,所以方煥就告訴他們我是他的遠房表妹,住在山那邊,有空就來幫他賣字畫。我一向嘴甜靈巧,今天幫張大叔買個犁頭,明天幫李大嬸捎二尺花布,一來二去,從來也不曾有人生疑,見了我都熱情極了,說我是個勤快姑娘。我有時候想起祖母們講過的話,什麼人最狡詐啦,偷奸耍滑啦,其實動物也有這些毛病啊!幹嗎安到人的身上,就這麼草木皆兵呢。

再說自從我來到這秋水村,見到的鄉民一個個淳樸老實,讓我覺得與人相處一點都不難。

走到方煥家門前,看到方煥正一瘸一拐地在院子裏收拾扔得滿地的書畫。我心裏難過,英雄的劍,書生的書,哪一樣折了都叫人難過。

什麼?我詫異地看著他,不畫畫拿什麼賣錢呢?不畫畫吃什麼呢?要知道,一個書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有人肯買他的畫就該謝天謝地了。該不會是賣了二兩銀子,他就驕傲自滿了吧?

我問:“幹嗎不畫啊?前幾天縣太爺家的少夫人還買了你的畫呢?昨天我在縣城裏又遇上一位大公子,也把你的畫全買走了。方哥哥,你現在可是名人了。”

他聽了我的話,反而苦笑了一聲。“原來如此。阿鎖,今天我身體不舒服,改天再說畫畫的事吧。”說完,也不理我,自己回裏屋躺著去了。

我不知道他心裏在想著什麼,一個人在桌子旁楞楞地坐半晌。突聽得裏屋一陣急喊,“江小姐……江小姐……”

我快步走到裏屋,見方煥躺在榻上,豆大的汗珠兒沁在額頭,分明是被夢魘住了。不過,他怎麼會在夢裏叫“江小姐”呢。方煥嘴裏的“方小姐”難道就是那個買畫的少夫人?

嗯,此處有可疑。

我一想閑著也是閑著,於是來了興致,在房間裏結了個術法,就隱身入了方煥的夢裏。

一入夢,就是彌天的大霧,嗆了我一大口,我咳嗽幾聲,撲撲滿臉的霧氣,心想,原來是這些霧氣瘴人,怪不得方煥被夢魘住呢。人若是有了心結,在夢裏就會化成霧氣,怨念越大,煙霧越濃,人一旦入睡,就會被霧氣蒙住心智,若是再碰到難言語之事,就會魘住。人們那些胡言亂語的夢話,就都是這麼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