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識人之道(1)(1 / 3)

一、人才

1.識才

——人才須有操守、多條理

原文

取人之式,以有操守而無官氣,多條理而少大言為要。辦事之法,以五到為要。五到者,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也。身到者,如作吏則親驗命盜案,親巡鄉裏:治軍則親巡營壘,親探賊地是也。心到者,凡事苦心剖析大條理、小條理、始條理、終條理,理其緒而分之,又比其類而合之也。眼到者,著意看人,認真看公牘也。手到者,於人之長短,事之關鍵,勤筆記,以備遺忘也。口到者,使人之事既有公文,又苦口叮囑也。

——引自《曾文正公全集》

解讀

擇取人的方式,以有節操而沒有官氣、條理清晰而又不說大話為關鍵。辦事的方法,關鍵是要做到“五到”,即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所謂身到,就是作為官吏對命案、盜案必須親自勘驗,並親自到鄉村巡視;作為將官就必須親自巡視營地,親自察看敵情。心到,就是凡事都要仔細分析它的大條理、小條理、起初時的條理、結束時的條理,分析它的頭緒,又綜合它的類別。眼到,就是要專心地觀察人,認真地讀公文。手到,就是對人的才能長短、事情的關鍵所在,勤作筆記,以防止遺忘。口到,就是在命令人做事時雖然已有公文,仍要苦口叮囑。

詳解

曾國藩提出“取人之式”,以有操守、多條理為主,那麼,古賢對此問題又是怎麼看的呢?

而在識人方麵,管仲無疑有他的獨到之處。一次,齊桓公征詢管仲對朝廷人事安排的意見,管仲說:“升降、揖讓、進退禮節的熟習,這方麵我不如隰朋,請任命他做大行(司禮官)職位;開墾土地,聚集糧粟,使地利完全發揮,這方麵我不如寧戚,請讓他擔任司田(管理土地的官吏);在平原戰場上能讓戰車馳騁而不亂,戰士勇往直前而不退卻,擂鼓進軍後,三軍將士視死如歸,這方麵我不如王子城父,請授予他大司馬(最高的軍事將領)之職;審理刑事案件,能不殺無辜,不誣陷無罪之人,這方麵我不如賓胥無,請授與他大理(最高司法官員)之職;敢於冒犯君顏,忠言直諫,不怕砍頭,不在富貴權勢麵前低頭,這方麵我不如東郭牙,請讓他擔任大諫(諫官)之職。君王若僅要治國強兵,有此五人,就足夠了。若想在諸侯中稱王稱霸,那還需要我管夷吾才行。”

聽了管仲巧妙的自薦以後,下麵我們列舉一些曆史上慧眼識才的著名例子,由此來反映能識人將會帶來多大的好處。

“管鮑之交”曆來被稱為千古佳話,其中固然讚揚了管仲的治國才能,但更重要的則是讚揚了鮑叔牙的慧眼識才。

管仲年少時常與鮑叔牙往來,鮑叔牙知道他很有才能。管仲因為家貧,常常騙取鮑叔牙的財物,鮑叔牙卻一直好好待他,不提這些事。後來鮑叔牙跟隨齊國的公子小白,而管仲跟隨了公子糾。等到小白立為齊國國君後,殺了公子糾,管仲也被囚禁起來。鮑叔牙於是向齊桓公推薦管仲。齊桓公重用管仲,讓他執掌齊國之政。齊桓公稱霸,九次會合天下諸侯,匡扶天下正道,這都是用了管仲之謀。

管仲說:“當初我貧窮時,曾與鮑叔牙一起做買賣,分財利時我常常多占,鮑叔牙卻不以此認為我貪,因為他知道我家貧。我曾經為鮑叔牙謀事,結果卻使他更窘迫,鮑叔牙不因此認為我這個人很愚蠢,因為他知道時機有時有利,有時不利。我曾經幾次出仕,卻屢次被國君罷免,鮑叔牙不據此認為我無能,因為他知道我沒有碰到好時機。我曾幾次帶兵打仗,卻屢戰屢敗,鮑叔牙不因此以為我這個人膽小,因為他知道我家有老母需要供養。公子糾與小白爭位失敗後,召忽自殺,我被囚禁起來,忍受侮辱,鮑叔牙不因此認為我這個人不知羞恥,因為他知道我不以小事為恥,而隻恥功名不顯揚於天下。所以說,生我的是父母,而真正了解我的是鮑叔牙先生。”

鮑叔牙推薦管仲後,他的職位在管仲之下。他的子孫世代都在齊國享受俸祿,其中有封邑的有十多代,子孫中有許多人都成為有名的大夫。相比之下,天下人很少稱道管仲之才能,而常常稱道鮑叔牙有知人之明。

管仲擔任齊國宰相、執掌齊國之政之後,因為看到齊國占地狹小,又靠近海邊,便重視通商,積累財富,使國家富裕,軍隊強大,並順從百姓的好惡意願。所以他說:“隻有倉庫裏的糧食堆滿了,老百姓才會重視禮節,隻有老百姓豐衣足食了,他們才會知榮辱。在上位的人遵守禮度,親屬內部才會團結。不講禮義廉恥,國家必然滅亡。上麵發下的政令好比是流水的源頭一樣,一定要使它順平民心。”所以他的言論通俗而易於推行。老百姓所需要的,就給他們;老百姓不需要的,就廢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