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少數民族古文字(1 / 1)

中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曾分別創造和使用過一些古文字。根據目前的資料,中國少數民族古文字有十幾種,它們是突厥文、回鶻文、察合台文、於闐文、焉耆-龜茲文、粟特文、八思巴文、契丹文、西夏文、女真文、滿文、東巴文、哥巴文、水書等。其中有些文字在曆史上起過重要作用,記錄了不同曆史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有關的民族問題。

回鶻文,曾是中國古代北方民族回鶻(回紇)使用的音素文字,也稱回紇文。主要從唐代至明代流行於今天新疆吐魯番盆地和中亞楚河流域。回鶻文是根據更加古老的粟特文創製的。回鶻人大多使用回鶻文,但在8世紀曾有部分回紇人使用突厥文。9世紀至15世紀之間,今新疆和甘肅河西走廊以及蔥嶺以西的回鶻人都使用過以粟特字母為基礎的回鶻文,其中以東部的回鶻佛教徒使用的時間最長。蔥嶺以西回鶻等部建立的王朝自10世紀信奉伊斯蘭教後,改用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文字,稱為王朝突厥文。這種文字經發展變化,到15世紀基本上取代了回鶻文。由於起初主要使用在原蒙古察合台汗國的領地,故被稱為察合台文。察合台文保留了12世紀以前的回鶻文傳統,並滲入了相當一部分阿拉伯-波斯語源的詞語。察合台文直到19世紀末,仍是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塔爾等民族的共同書麵語。12世紀至20世紀的維吾爾族文學作品,均用察合台語文寫成。現行維吾爾語文就是在晚期察合台語文的基礎上改進而成的。

曆史上,回鶻文對周圍其他少數民族的文化發展有過很大影響。13世紀初年,回鶻文為蒙古族所采用,形成後來的蒙古文。16世紀以後,滿族又仿照蒙古文創製了滿文。滿文在清代稱清文或國書。清朝用滿文寫的文獻,初期有《滿文老檔》《滿洲實錄》和政府重要檔案。清代曆朝《實錄》《聖訓》及官修要籍,各有滿、蒙、漢三種文本。清代形成的大量滿文檔案,是中華文化寶庫中重要的遺產。

八思巴文是元朝的官方文字。元世祖忽必烈時,尊西藏喇嘛教薩迦派首領八思巴為元朝國師,命他製作蒙古字。到1269年正式頒行“蒙古新字”,這是八思巴依據藏文字母改製而成的。不久改稱“蒙古字”,後世通稱為“八思巴文”。八思巴文推行期間,原先蒙古族使用的回鶻式蒙古文一度受到限製。到元朝滅亡以後,八思巴文逐漸被廢棄。現存八思巴蒙古字古文獻,主要保留在中國各地的碑石和曆代收藏的拓本以及官印、錢鈔等文物上。廣東南華寺保存的元仁宗聖旨原件,是現存元代八思巴文的珍貴文獻。

契丹文、西夏文、女真文,是北方少數民族仿照漢字創製的古文字。契丹族在10世紀初建立契丹-遼朝後,先後創造了兩種文字用以記錄契丹語,稱為契丹大字、契丹小字。這兩種契丹文字在遼代與漢字並行。12世紀遼亡金興,契丹字又與女真字和漢字並行於金朝境內。12世紀末,金朝廢除契丹文字,但西遼仍繼續使用,至明代已無人認識。西夏文是記錄西夏黨項族語言的文字。於11世紀黨項族建西夏國時創製,作為西夏國字。13世紀西夏滅亡後西夏文仍繼續使用。元代稱西夏為河西,稱西夏文為河西字,用它刻印了大批佛經,並有活字印本。明初也曾刻印西夏文經卷,表明西夏文至少使用了四五百年。隨著黨項族逐漸融合於其他民族,西夏文也成為無人可識的文字。女真文是12世紀女真族建立金朝後,參考契丹字和漢字創製的方塊文字,分大字、小字兩種。13世紀金朝滅亡後,女真文仍在中國東北地區使用,直到15世紀時失傳。現存女真文字資料有文獻、金石、墨跡三種。

散居於雲南邊陲的納西族,有兩種古老的文字,一種是表意的象形文字,叫東巴文,另一種是表音的音節文字,叫哥巴文。這些文字的創製都已有一千年左右的曆史。用這些文字記錄的神話故事和宗教經典,是納西族古代文化的結局,也是中華民族珍貴的文化遺產之一。尤其是東巴象形文字,據統計共有一千四百多個單字,從創製以來一直在一定範圍內使用至今,成為世界文字史上的奇跡。本世紀以來隨著對東巴文研究的逐步深入,東巴文越來越顯示出它重要的文化價值。

7世紀,吐蕃王朝參照天竺(今印度)文字並結合藏語特點,創製出古代藏文。現存最早的藏文文獻大多是8至9世紀的作品,文字體製已相當完備。藏文在9世紀初經曆了一次影響較大的修訂後,發展成現行藏文,因此這次文字修訂也就成為鑒別古今藏文的重要標誌。藏文文獻典籍非常豐富,其數量在中國居第二位,僅次於漢文。早期文獻有著名的為紀念唐蕃會盟所建的“長慶會盟碑”,敦煌石窟的大批藏文手卷以及敦煌、新疆出土的藏文竹木簡牘等珍貴資料,馳名世界的有藏文《大藏經》、藏族古史《西藏王統記》以及敦煌的古藏文史料,此外還有文學、醫藥、古文、曆算等不少傳世名著。藏文對保存和發展藏族文化發揮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