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語文”名稱的來曆(1 / 1)

清末廢科舉、興“新學”時,有一門功課叫“國文”,教的是文言文。

“五四”運動以後,白話文興起,小學“國文”改稱“國語”,側重白話文,提倡教學接近群眾實際語言;中學仍稱“國文”,側重文言,但加入一定白話文。1949年6月大陸大部解放,華北人民政府教育部在研究全國範圍使用的教材時,確定中小學都應以學白話文為主,中學逐漸加點文言文,作文則一律寫白話文,並要求學生在口頭上和書麵上能掌握接近生活實際、切合日常應用的語言。同時,采納了葉聖陶的建議,不再用“國文”和“國語”兩個名稱,一律稱為“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