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我國古今的通用語(1 / 1)

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就是同一民族也有許多語言分支。那麼,我國古代是怎樣進行人與人之間的思想交流呢?據《辭海·雅言》載:“雅言,古時指‘共同語’,同‘方言’對稱。”

這就是說,雅言是我國古代的通用語,相當於現在的普通話。據說,孔夫子在山東講學,他的三千弟子來自四麵八方,他就是靠雅言來講學的。

我國古代的雅言又是以什麼語言為基礎呢?據有關資料的記載,我國最早的雅言是以周朝地方語言為基礎。約在公元前10年,周武王打敗商紂,周朝建立。在這以後的八百年周朝曆史上,周地理所當然地成為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周朝的國都豐鎬(今陝西省西安西北)地區的語言就成了全國的雅言。由此可見,我國古代最早的通用語是以陝西地方語言,特別是西安一帶的語言為雅言的標準音及基礎方言。以後,各朝隨著國都的遷移,雅言的基礎方言也隨之修正。

漢代有一種叫“通語”的共同語,直到宋代還在使用。蘇軾貶居海南時,即同友人設館教書,以通語執教。唐宋以後,把官場中通用的話叫“官話”。

元代以後,京城設在北京,北京語言很快就成為全國通用的“雅言”

了。

在清代,讀書的人都要說官話,官員辦公時不說官話,就要被免除職務。後把北方話諸方言係統稱為“官話”。“普通話”之名由清末學者朱文熊首先提出,他在1906年所著《江蘇新字母》中,把漢語分三類,其一即為“普通話”,解釋為“各省通用之話”。民國初定名為“國語”,被當時教育部規定為法定教學語言。“官話”“普通話”“國語”的發展,規範日漸明確,影響日益擴大,為今天普通話的推廣提供了曆史的基礎。

解放後,新中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今天的普通話的科學含義是:現代漢語的標準語,是以北京語言為標準音,以北京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由於國家的重視,民族的空前統一以及《漢語拚音方案》的實行,普通話得到迅速的推廣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