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附編(1)(1 / 3)

古典美學研究六朝“情采”的閃光

魏、晉、南朝時期(簡稱“六朝”)是我國文藝的自覺時代,其重要標誌,就是“情采”審美意識的產生、流行和理論化。本文就嚐試從曆史辯證發展的總趨勢中,探討一下“情采”審美意識的發生原因、表現形態和曆史作用。

一、從兩漢“禮樂”到六朝“情采”

眾所周知,人類對現實的審美把握,在開始階段,往往與理智、意誌的把握交織在一起,特別重視美的實用功能。我國的審美發展史也證明了這一點。戰國、兩漢時期,大體上處於這一曆史階段的後期。

確如許多同誌所指出的,重表現,不重再現,重情感感受,而不重認識模擬,是我國古代審美的傳統。對情感在藝術創造和鑒賞中的重要作用,我們的先人早有朦朧的意識。從先秦《風》、《騷》到兩漢《樂府》、《古詩》,從《論語》的“詩無邪”詩說到《樂記》的“情動於中”樂論,皆可為證。但是,我們也不能不正視,這一曆史階段藝術美的“情”,終歸受到了封建倫理的嚴重桎梏。在藝術審美中,“情”僅僅作為一種向政治倫理過渡的媒介,甚至連它自身也被緊緊納入倫理道德規範。儒家學派的集大成者荀子就認為:“一之於禮義,則兩得之”,“一之於情性,則兩喪之”[1]。《樂記》則主張“禮樂之情同”,並強調“樂”的“與政通”、“通倫理”。《毛詩序》也倡導“發乎情,止乎禮義”。從藝術實踐來看,人們普遍重視文藝的教化功能。這一時期最普及的文藝樣式“樂”,基本上就是“象德”明“禮”。《詩經》中的《頌》、《大雅》也多為歌功頌德之作。對“詩”、“樂”的欣賞,在很大程度上是觀風俗、知厚薄,至多再加上“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2]。看起來,好象並不絕對地排斥文采,但實則並未意識到文采本身的審美價值。而隻不過是因為“言之無文,行而不遠”[3],不過是“使足以辨貴賤而已,不求其觀”[4]。因此,總的說來,戰國、兩漢的藝術審美主潮,是重理智、意誌和功利,輕感情、文采和審美。這一曆史時期,恰值地主階級奪取和鞏固政權的階段。統治者為強化新建的社會製度,在意識形態領域加強封建倫理的灌輸,定儒學於一尊,並要求文藝也服從這一總的政治目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當然,就象任何事物都有其對立麵一樣,戰國、兩漢也存在與“禮樂”觀對立的審美意識。這種意識,力求擺脫“禮”對“情”的束縛,使“情”得以痛徹抒發,並以相應的“采”表現出來。一般說來,這種意識反映了受壓抑者的生活要求。《詩經》中的民歌,屈原的《離騷》、漢代的《樂府》和《古詩》,都呈現出這種審美傾向。漢賦的情況比較複雜。它本基於統治者炫耀功德、追求聲色的要求而產生,往往是“上有所感,輒使賦之”[5],帶有鮮明的禦用色彩。所以前期大賦,情感多不夠充實。它們“合纂組以成文,列錦繡而為質”[6],文采確實有一些。但這種“采”卻往往是追求和滿足某種聲色刺激,而與真“情”相遊離。隻有少數抒情小賦,真誠抒發針砭時弊、懷才不遇的感慨,才漸趨“情”、“采”的一致。而真正表現出“情”、“采”和諧的,是產生於東漢末期的《古詩十九首》。這些作品,以纏綿悱惻的人生詠歎和婉約清麗的文采,譜成六朝審美主旋律的前奏。但是,《風》、《騷》、《古詩》所體現的這種審美意識,終究未能形成左右文壇的時代風氣,更沒能構成係統的理論形態。相反,這些作品還不時露出“止乎禮義”的痕跡。而且時儒又往往以“樂”觀對之作歪曲評析,從《關雎》闡揚“後妃之德”[7],將《離騷》稱之為“經”[8],即是突出兩例。

“禮樂”觀是我國古代早期審美意識發展必不可免的現象,其中確也包含著重視文藝理性內容和政治功能的合理因素。但是,這種意識畢竟具有極大的片麵性。隨著政治危機的加深和儒學的日益僵化,文藝的倫理性也被強調到不適當的程度,以至抹煞了藝術的特點,這就必然使它走向自己的反麵。當然,人們對藝術特質認識否定之否定的深化,歸根結底要受製約於社會曆史條件的變化。漢代封建禮教對個人感情的沉重壓抑,不斷製造著對禮教的反抗。經學本身的僵化,也使禮教的束縛日益軟弱無力。前有黃巾起義給豪強地主和封建禮教以致命一擊,後有代表中小地主利益的曹氏集團提倡通脫。所有這些因素,使得漢末以來的個人感情,得以逐步掙脫儒家倫理的羈絆。六朝士族地主的牢固特權和優裕生活,則為其主觀精神的體驗提供了物質條件。魏晉之際思想界的“才”、“性”之辯,“無為”、“自然”口號的提出,既是感情自由的結果,又是感情體認加深的條件。屈原的高尚情操,《古詩》的誠摯抒情,也為人們對內心世界的發掘、展示提供了曆史的滋養。這就是六朝比較輕禮教、重感情的曆史背景和社會根源。

在藝術創造中,“情”總是要求一種引人注目、動人心弦的表現形式,這種形式就是“采”。重“情”的六朝藝術,自然也要重“采”。當然,六朝的崇“采”揚“麗”,也還有複雜的社會原因。首先,這與士族追求官能的聲色之樂不無關係。雖然滿足感官的“采”還不同於藝術審美的“采”,但也確能刺激對藝“采”的追求。由於士族的絕對統治地位,他們的審美傾向也必然波及社會各階級、各階層。《顏氏家訓·治家》說“南間貧素,皆事外飾”,想必也不是毫無根據的誇張。此外,伴隨佛、道的廣為流行,神仙誌怪等浪漫故事大量湧現,法相和壁畫紛紛創製,這也助長了重“采”的風氣。以曆史承續而言,六朝藝“采”則分明受到騷、賦驚采絕豔的濡染。總之,六朝的重感情,輕倫理,崇文采,鄙質木,與戰國、兩漢的“禮樂”觀形成了鮮明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