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街正中央是不寬的河流,兩岸擺著桌椅,行人就子兩邊吃飯喝酒,臨街而坐,對河而飲。你還可以像對麵的人邀酒,把酒臨風,頗有豪傑齊聚的感覺。
當然還有酒吧街,夜幕降下,各地來的遊客和當地人都活躍起來。整條街,燈紅酒綠,熱鬧的氣氛蔓延整個古城。
最後,她跟我說:“不用來找我。之所以給你發這封信,隻是想告訴你我一切都好,你不用惦記。還有,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就在這裏一直呆下去了,你要是能忘就把我忘了吧。”
我苦笑。
她怎麼就能輕易的說出這樣的話,我有怎能輕易的就忘了她。難道他不知道我從初中就開始關注她了?這麼多年她變成我心中不能觸及的地方,我小心翼翼的把她藏在我心裏,她已經被同化在我的身體了。我怎麼可以就這麼輕而易舉的拔掉那根刺呢。況且拔起來會多麼的疼。
我沒有找她。我要找一個適當的時機。而且我還要認真想一下我們之間到底出來了什麼毛病。為什麼她就不告而別到了千裏之外。
大三的時候,她再次給我發了封郵件。附件還是一張照片,照片中她穿著一件少數民族的衣服,跟一群同樣裝扮的少女在一起,同樣的笑容,似乎不曾變化。我曾經不止一次的想,如果歲月能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跡的話,那麼她嘴角和眼角的紋路會很明顯,因為她愛笑。
她的話很簡短。
“店主要去下一個地方,把她的店低價讓給了我,我開了一家書店。算是鬧中取靜吧。”
我很想回複她,這麼兩年,問她心裏還有我嗎?寫在空格裏的字最後還是被我一個個刪掉。我另有打算。
大三暑假的時候,我去了麗江。但是我沒有告訴她我會去那裏。我去了她說的酒吧街、米線街、把酒臨風的地方、和四方來的遊人交談。我還去了她說她總是會迷路的古鎮,我也是在裏麵饒了很久才算是摸的清楚了一點。
我不知道她的店在那個地方,我也沒有刻意去找,我一直有一個感覺,我一定會離她越來越近。
半個月過去了,我去了麗江的大部分地方。白天在臨街的小店喝杯茶,吃點東西,心情大好的時候,還小酌一杯。下午就去逛書店,書店都是一些木質的東西,整個看起來光線不是太好,卻讓人感覺十分的淵博。我總是會找一個臨床的位置,要一杯咖啡,邊看書邊喝,總是在我走的時候喝完最後一點,雖然咖啡早已經涼了,但是我喜歡那種感覺。
終於在一個午後,我來到一個叫“雨田”的書店。我心裏的知覺告訴我,她會在這裏。我推開門口的簾子,走過這道狹窄的門,裏麵的布置挺好玩,一排排的書架靠牆立著,中間好大一塊空地擺了幾個類似於家裏用的便利箱,箱子裏胡亂的擺滿了書,箱子的一圈放的是那種類似於和尚打坐用的墊子,隻不過顏色跟鮮亮一點,也更高一點。墊子上好多人圍坐在一起,隨手拿起手裏的書,細細的看。我進去的時候,沒有人抬頭看我一眼。
終於我在一個櫃台後麵看見了我日思夜想的人。她穿著帶著碎花的吊帶裙,腳上一雙平底涼鞋,正低著頭全神貫注的看手裏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