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論人倫(1)(1 / 3)

我認為,良心即本心,是在社會組成和國家成立之後才發展起來的人性,即身性、氣質之性、物性,決非神與天授。……良心是以幾千年來形成的習慣、風俗等既定的善惡邪正是非曲直作為標準,碰到尚未形成習慣和風俗即尚未有既定標準的情況下,就難以即時判斷。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無良心可言。……所以,雖然良心在今天恰如人性之自然者,但是作為本來的習性所發展的心性,決非天授神與的。……所以,所謂良心、本心是跟隨風俗習慣而變遷、進化、發展而成的。

摘自(日本)津田真道《唯物論七·良心論》載《東京學士會院誌》第19編第3號第107—109頁

禽獸唯知營食字子避害趨利而已,無仁義之性。人則異乎此,自五倫之親愛,推而至於博愛,所謂人道也,即是仁矣。人道中又以親親為大耳,不得著高妙理解。

摘自(日本)中井履軒《中庸逢原》第51頁《日本名家四書注釋全書》

家庭要和睦,鄰裏要親愛,對同誌要忠誠,對敵人要提高警惕。

摘自(越南)黃文歡《滄海一粟》第165頁

夫婦人倫之首,王化之端,易下經首鹹恒,示取女必以正大。

摘自(越南)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一第189頁

我們必須愛護人,尤其是工人,因為工人是社會最寶貴的財產。我們必須盡力保護工人,防止勞動事故。

摘自(越南)胡誌明《在工會幹部會議上的指示》見《胡誌明選集》第3卷第257頁

所有的交際場上,如果不是公開的冤家對頭需要唇槍舌劍的,就總是這類甜蜜無比的諛辭。

摘自(泰國)吉莎娜·阿索信《夕陽西下》

在利益一致的情況下,這種“自己人”的關係很容易產生。

摘自(泰國)索婉妮·素坤泰《甘醫生》

如果星球之間沒有適當的距離,那麼它們相互間的吸引力也就沒有了。

摘自(巴基斯坦)拉迪夫·卡西米裏《番紅花》第5章第81頁

是朋友就會相互帶給對方精神上的安慰和愉快,這是處朋友的規律。超越這點,就不是友誼,就變成自私的交易。

摘自(巴基斯坦)拉迪夫·卡西米裏《番紅花》第5章第84頁

一個人品行的好壞,無形中要影響到自己的朋友。

摘自(巴基斯坦)拉迪夫·卡西米裏《番紅花》第5章第81頁

一個人在順利時見不到朋友的痛苦遠遠超過困難時遇見朋友的寬慰。

摘自(巴基斯坦)拉迪夫·卡西米裏《番紅花》第5章第83頁

朋友之間發生矛盾和爭吵是很正常的,聰明的人在爭吵之後是默默分手,而愚蠢的人不是這樣,總想設法報複對方。

摘自(巴基斯坦)拉迪夫·卡西米裏《番紅花》第5章第82頁

朋友過多等於沒有朋友。

摘自(巴基斯坦)拉迪夫·卡西米裏《番紅花》第5章第82頁

所有的人都懂得,痛苦時刻能得到朋友和朋友的和安慰,痛苦就可以減輕;幸福隻有大家都得到了,個人的幸福才是無限的。

摘自(巴基斯坦)拉迪夫·卡西米裏《番紅花》第5章第86頁

聖人們根據法把侍者區分為五種。其中有四種是勞動者;奴隸(是第五種,他們又分)十五類。

學生、學徒,雇仆和第四種的職員;這些人應被視為勞動者;奴隸是在家中生的那些人和其他的人。

聖人們宣稱,所有這些人的從屬狀態相同;但他們各自的地位和收入取決於他們各自的種姓和職業。

摘自(印度)《那羅陀法典》5.2—4

跟祭官、祭司、軌範師、舅父、客人、投靠者、兒童、老人、病人、博學者、族親、姻親、外親、父親、母親、女眷、弟兄、兒子、妻子、女兒或者奴仆,每一個人不得不和睦。

不跟這些人不和睦,家居者就解脫一切罪過;贏得了這些人,他就贏得如下各個世界。

欲求提高家族地位,他必須永遠結交各種更上等的人,回避各種更下等的人。

接近各種更上等的人而回避各種更下等的人,婆羅門就走向最高貴的地位;如果反其道而行之,他就走向首陀羅地位。

摘自(印度)《摩奴法論》第4章第244—245節第88頁

如果一個有錢人向外人施舍而讓自己的人受苦,那麼這樣冒充奉行法就等於吞食蜜裹的毒藥。

如果有人為了給自己後世修福而做有害於其家屬的事情,那麼這種事情就會在他活著的時候以及死後成為他的痛苦的來源。

摩奴說,寧可做一百件壞事,也必須撫養上了年紀的父母、賢慧的妻子和年幼的兒子。

摘自(印度)《摩奴法論》第11章第8—10節第217頁

十歲的婆羅門與百歲的刹帝利應該被視為父與子;其中婆羅門為父親。

財產、親戚、年齡、行為和第五——學問,這些都是受尊敬的因素,越居後者越重要。

對人最有助者莫過於良師益友,

世間最有害者莫過於狐朋狗黨。

摘自(印度)瓦魯瓦爾《古拉爾箴言·政事篇》

倘若造物主造就一部分人以行乞為生,

但願他也和行乞者一樣到處流浪。

摘自(印度)瓦魯瓦爾《古拉爾箴言·政事篇》

即使對待罪犯亦應慈悲為懷,

寬恕他人罪過乃人之美德。

摘自(印度)瓦魯瓦爾《古拉爾箴言·政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