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的駝,不是說鴕鳥,而是說駱駝“鴕鳥在蘭州是公園裏才能見到的稀有動物,駱駝則曾經是蘭州、甘肅、乃至西北的“沙漠之舟”,是曾經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大眾動物或畜力“說駱駝就得說蘭州的駱駝業,蘭州的駱駝業僅僅是西北駱駝和駱駝業的滄海一粟。中國西部的駱駝業曆史悠久,早在秦漢時期就已經有之。秦始皇派遣的河西官吏,不但騎馬,也騎駱駝,否則無法穿越蒼茫的騰格裏沙漠,抵達遙遙西部邊塞之地。漢唐行進在古絲綢之路上的和親隊伍,馬蹄聲聲,駝鈴清脆,馬與駱駝交替使用。兩千多年前,西漢張騫奉命出使西域,所依靠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駿馬和駱駝,即便是今天,越來越少的駱駝,仍在茫茫沙漠承前啟後地發揮著自己獨特的作用。
《漢書·西域傳(載)“民隨畜牧,逐水草,有驢、馬、多橐駝。”橐駝在西北,在甘肅,在曆史所占的經濟文化分量曾經舉足輕重。因此,曆代統治者無不把發展西部的駱駝業作為安邦興國的重要舉措!加以推行。西漢武帝曾設“牧橐令丞”職!專司養駝事!一方麵用駱駝搞運輸!一方麵用駱駝搞外交。至唐代“天寶後,諸軍戰馬動以萬計,王公、將相、外戚,牛、駝、羊、馬之牧布諸於道”,《新唐書)說“西京去城五百裏內,不得不置私牧地、牧駝,馬雜畜百多萬頭。”由此可見,當時發展牧駝已經與發展牧馬相提並論,幾乎放在同等地位了。
今天甘肅高台的駱駝城遺址,其實是北涼國駱駝業繁盛的遺存和標誌,而陝西周至西南方的“駝穀”,則是絲綢之路駱駝往來的交通要道之一。“駝運自川、漢、秦、鞏經靖遠直達甘、涼、新疆一路”,其實是西北重要的駝運幹線。這條幹線,自漢唐至宋元,一直是銜接北漠的通途要道,駱駝業也依舊是官府征課納稅的大戶,並且設有專職官員執掌其郵驛和屯牧。至明朝則采取“平價市場駝馬”的優惠政策,大力鼓勵民間養駝,同時還獎賞養駝有方的專業經營戶。明成祖朱棣在永樂十一年(1413年)公開發布養駝條例,並宣布相關獎勵規定:“每五丁養一駝,三年增倍。凡五丁養二駝者,免應差地畝,征糧一半。五丁養五駝者,征糧皆免。一丁超養一駝者,按例獎賞”。
由於政府重視養駝業,又有比較優厚的獎勵政策,各地民眾紛紛響應,激發了地處西北邊地甘肅養駝業的迅猛興起,以至於“以故鎮邑橐駝日有增加,不幾年其數至於十萬計。”史載,僅甘肅民勤一縣的駱駝數量就有10萬峰之多,進行交易的駱駝市場也相應增加,無論是駱駝業興旺發達的河西走廊,還是地處交通樞紐要道的蘭州,進行交易的駱駝市場都不在少數。古代的河西走廊向來是茶馬故道的重要場所,也是駝鈴聲聲古絲綢之路北線的必經之處,在這沙漠、半沙漠地區,各國商旅都是依靠駱駝進行長途運輸和跨越漫漫戈壁大漠的。
長期擔任駝運的敦煌、張掖、武威、民勤、山丹、永昌等地的茶駝戶,在長期運營的過程中逐漸形成行業規模,他們走漢中,下涇陽,一路駝鈴叮當響“滿載著食鹽、茶葉、布匹、藥材、雜貨“往來於陝西、寧夏、青海、新疆,乃至蘇俄、西藏、蒙古等地。當時甘肅境內主要驛道上都有駱駝店,俗稱“駱駝場子”。這些駱駝場子,大都選擇在城郊近水處,一般都建有客房、倉房、駝棚,供貨主住宿和存放貨物,同時喂養駱駝和供駱駝歇腳。並且還給營運駝戶承辦運輸業務,或者為其代支、代墊部分運營資金,或者代為承接貨物運輸,自己則從中抽取一定的傭金,獲取一定的中介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