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對史前人在各方麵遺留下的痕跡的了解,是我們能解釋他在每一個階段上的進化所必備的條件。比方說:通過史前人遺留下來的那些石碑器具,通過我們直接或憑借各種傳奇、神話、仙幻故事間接獲得的,對史前人的藝術、宗教和人生態度的認識,通過依舊殘存於現代風俗習慣中的史前人的思維模式,我們對不同發展階段上的史前人已有所了解。更有甚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你或許可以認為史前人仍活在我們之中:我們不難看出,世上有些人無論在哪些方麵都更接近於原始民族而與我們不同,因此,我們將他們視為原始民族的直係後裔或繼承人。我們就是這樣來看待那些所謂的野蠻和半野蠻民族。他們的心靈世界尤其能引起我們的興趣,因為在其中我們可以洞察到一幅保存完好的、有關我們自己的早期發展的圖畫。

如果這種見解是正確的話,那麼,我們經由民謠所了解的原始民族的心理和由精神分析學而得知的神經病患者心理間的兩相比較,就能找出很多共同之處,而且能讓我們對那些與我們自身有密切關係的事物有進一步的了解。

兼及外在與內在的理由,我選擇那些為人類學家們所指出的最落後、最不幸的部落——澳大利亞這一最年輕的大陸上的土著人,來作為比較的一方。這個地方的動物群落也足最古老而已不存在於世界其他各地的。

澳洲土著人是一支奇異的民族,無論從體格或語言上來看,都與其最接近的鄰居——美拉尼西亞人、波裏尼西亞人或馬來人沒有關係。他們並不建築房舍或固定的茅屋,也不耕種任何土地,除了狗之外沒有別的家畜,甚至不懂陶器製作的技術。他們的生活幾乎全依賴於追獵所得各種獸肉及挖掘的樹根為生。他們不知有國王或酋長,所有公眾事務全在集會中由長者處置。是否能在他們之中找到任何與宗教和神明崇拜有關的證據,我是毫無把握的。而那些居於內陸,因極度缺水而生計艱難的部落,可能比居住於沿海的部落更為原始。

依我們想來,自然不會以為這些可憐的、裸體的食人野民在性生活上有什麼道德觀念,或在他們的性衝動上加以有效的控製。然而恰恰相反,他們卻盡其最大的努力,嚴厲而殘酷地防範著亂倫的性行為。事實上我們幾乎可以說:他們整個社會結構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設立,不然至少也與之有密切的關係。

在澳洲的土著人中,係統的圖騰崇拜取代了一切宗教和社會製度。澳洲的部落有的再分為更小的分支或氏族,各自擁有一個圖騰去崇拜。然則圖騰是什麼?它很可能是一種動物,也許是可食或無害的,也可能是危險且恐怖的。較少見圖騰是一種植物,或一種自然力量(如雨或水),它與整個宗族有著某種奇異的聯係。大致說來,圖騰總是宗族的祖先,同時也是其守護者。它發布神諭,雖然令人敬畏,但圖騰能識得且眷顧它的子民。同一圖騰的人有著不得殺害(或毀壞)其圖騰的神聖義務,不可以吃它的肉或用任何方法來以之取樂。任何對於這些禁令的違背者,都會自取禍端。圖騰的特征並非僅限於某隻動物或某種東西,而是遍及同種類的每一個體。在經常舉行的慶典活動裏,同一圖騰的人們跳著正式的舞蹈,模仿且表現著象征自己的圖騰動物的動作和特征。

圖騰崇拜的起源可能是傳自母係社會,也可能來自父係社會(通常先前總是源於母係社會的傳遞,後來才為父係社會所替代)。隸屬於某一個圖騰乃是澳洲土著人一切社會義務的基礎。它一方麵延伸了部落關係;另一方麵則防止了近親通婚①。

[①圖騰關係比血親或現代的家庭關係還要強烈。]

圖騰並不受地方或區域的影響,一個部落裏可能會產生多種圖騰,而他們卻能相處得非常融洽和親近①。

[①這是對於圖騰崇拜係統的高度概括,有必要對此進一步評說和定性。“圖騰”這個詞是由英國人朗(J.Lang)於1791年首次從北美印第安人那裏介紹過來的,當時拚寫為“Totam”。這一題材逐漸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重視,迄今文獻已是卷帙浩繁。其中我認為具有頭等重要意義的著作,當推弗雷澤(Fmzer,James(korge)的四卷本巨著《圖騰崇拜與外婚製》(1910),朗格(LongAndrew)的《圖騰的秘密》(1905),首次發現圖騰崇拜在人類史前中的重要作用的功績,當屬蘇格蘭人麥克雷南(JohnFergusonMerman,1865和1869—1870)。不僅在澳洲土著人中,人們都曾看到或依然看到圖騰製度的盛行。從某些舍此便無他解的殘跡來推斷,圖騰崇拜一度存在於歐洲及亞洲的業利安人和閃米特人之中(亞利安人即印歐民族,其分布東起印度,西至英倫三島.為白種人中最大的一支。閃米特人包括猶太人、阿拉伯人等,源自米索不達米亞。——譯者注)。因此,許多研究者傾向於將圖騰崇拜視為人類曆史上一切種族都要經曆的一個必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