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事實上,這種行為不可能給那些這麼做的人帶來徹底的滿足,這一事實也一定助長了這種新的情感態度。從一個角度來看,這事幹得很徒然。實際上,沒有一個兒子能實現自己原初的願望——替代父親。而且,正如我們所知,失敗往往引起道德反應而不是滿足。]
[②“在原始社會中,謀殺和亂倫(或者說,所有這種有害血緣聖沾的罪行)是惟一能引起人們痛恨的罪行。”——羅勃遜·史密斯]
同時,也正是由於禁止屠殺圖騰動物這一禁忌,才使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圖騰崇拜就是宗教的起源。圖騰,顯然是父親形象的一種自然取代物,但他們對待圖騰的態度似乎超出純粹的自責心理。事實上他們試圖通過這種與父親取代物間的特殊關係來減輕其內心的罪惡感,同時改善與其父親的關係。圖騰體製,就某種觀念來說,它是兒子們與父親的一種默契行為,因為就圖騰來說,它提供了一位父親所能提供給兒子們的一切幻想(保護、照顧和恩惠),而他們(指兒子們)則保證尊重其生命,即保證不再用重複那一令生身之父殞滅的行為。進一步,圖騰崇拜又包括了一種自我審判的意味。“要是父親像圖騰一樣對待我們,那麼,我們絕不會殺害他。”就這樣,圖騰崇拜的出現使整個事情和過程得到圓滿結局,也使人們逐漸淡忘其起源。
於是,宗教思想開始產生。圖騰宗教是起源於兒子們的罪惡感,他們為了減弱這種感覺而以服從它的方式來請求父親的原諒,所有以後的宗教大概也都在致力這方麵的研究。它們所以產生差異,隻是由於文叨程度的高低及人們對此所采取的方式不同而不過,在基本上,它們都具有相似的特點,而人們也無時不在對此做探索。
在宗教中至今仍然保存著一種在圖騰崇拜時就已存在的能力——矛盾情感所造成的威力。由於這種威力太大,因此,任何嚐試隱藏它的企圖都歸於失敗。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由父親情結所引起的矛盾情感在圖騰崇拜和一般宗教中依然存在。圖騰宗教不僅表現出兒子們的悔恨和祈求贖罪的情感,同時,它也意味著對戰勝父親的一種懷念。對這種由戰勝父親所體現的滿足,我們可以由慶典及圖騰餐中明顯體會到。在此時,人們已不必遵守禁忌而可屠殺並分食圖騰。借著這種方式,那種具有弑父色彩的屠殺圖騰慶典也就被當成責任般地重複舉行,而原有存在於人們心裏的那些恐懼也就逐漸消失。因此,當我們在後來的宗教中看到有些經過歪曲和變形過的類似這種反抗心理時,那也就不足為奇了。
此時我們已能深深體會到,人們在宗教和道德禁製中就父親情感的發展所包含的自我譴責。不過,我們也不對這種弑父行動所導致的後果做過分的強調。因為在以後漫長的進化中,兄弟間的情感問題對社會結構的演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們把血親間的關係神聖化,同時強調了所有族內人民的團結。為了保障個人的生命安全,所有的兄弟都聲明不再用對付父親的方式來對付他人,也就是任何類似父親命運的再次出現都必須加以製止。至此,帶有宗教意義的禁止屠殺圖騰已逐漸轉換成了人們禁止兄弟相互殘殺的禁忌。原有的家長統治形態也開始首次為以血親為基礎的兄弟部落所代替了。因此,我們可以說,社會的存在是建築在大家對某些共同罪惡的認識基礎上;宗教則是由罪惡感及附於其上的懊悔心理所產生;至於道德,一部分是基於社會的需要,另一部分則出自由邪惡的欲望而促成的犯罪心理所造成。
我認為,精神分析學的研究所得雖與其他觀點小同,但是它與較早期的看法相隔不遠。所以,我們應該知道圖騰崇拜和外婚製之間不僅息息相關,而且其來源也相同。
宗教的產生與發展
在這裏,我們隻能針對圖騰祭禮和父子間的關係這兩個問題展開討論,因為,有很多因素限製我更深一層地研究由原始圖騰崇拜進化到現在的宗教形態的過程。羅勃遜?史密斯已告訴我們,古代圖騰崇拜與祭物的原始形式之間的相似性。這兩種行為所代表的意義相同:即通過同餐共飲來使大家聖潔化。人們在執行這兩種行為時都帶有罪惡感,它們都必須經由共同的參與才能使這種罪惡消除。問題是,在對族神獻祭犧牲時,族神通常被視為族裏的一員,同時,也是族人認可的對象。可是,這些看來像陌生人(異族)的族神為什麼竟會成為所有族人崇拜和認同的對象呢?
也許有人會說,在原始時期神的概念很離奇地產生(來源不明),然後,主宰整個原始民族的宗教生活。在對這些祭典的不斷探索中,我們可以發現圖騰崇拜與這種宗教信仰有著奇怪的聯係。不過,從精神分析學對人類的探討中,我們可以驚異地發現這些神都是根據父親的形象構成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也常因人與父親之間的關係變化時發生改變。簡單地說,神隻不過是父親影像的一種投射罷了從以前我已討論到的圖騰崇拜中,我們可以看出圖騰被視為種族的祖先,就如同一位信仰神的人稱其神為父親一樣。父親角色與圖騰及神之間的關聯性是精神分析學研究中一個較為重要的觀念。在原始祭典的形式中,父親的角色已經出現了兩次:一次是被視為神;另一次則被視為圖騰動物。我必須在得出結論之前,先澄清一些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