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蘇軾的文藝觀(1 / 3)

蘇軾對於文藝自身的規律有深刻的認識,他不僅是大作家,也是理論評論家,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20世紀有許多學者撰文討論蘇軾的文藝觀,出現了大量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一、蘇軾文藝美學思想的特色

錢鍾書在《宋詩選注》中談到蘇軾的文藝批評時說:“他批評吳道子的畫,曾經說過‘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從分散在他著作裏的詩文批評看來,這兩句話也許可以現成地應用在他自己身上,概括他在詩歌裏的理論和實踐。”劉國臖在《蘇軾文藝理論研究》中,極為讚成錢鍾書的觀點,認為這兩句話可以用來概括蘇軾的整個文藝理論。說蘇軾的以體用為本、有為而作、文以達意、自然天工等觀點,以及清新論、枯淡論,詩歌中的傳神論等等,都顯示了他“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的個性。

曾棗莊在《三蘇文藝思想初探》一文中指出:“蘇軾結合自己的豐富實踐來談文藝,因此談的特別具體,特別深刻,相當中肯地分析了文藝創作的特點和規律。”劉乃昌《蘇軾的文藝觀》亦雲:“蘇軾的文藝思想是充實的,有特色的,其中有不少是深得創作三昧的經驗之談,是觸及文藝特質的真知灼見。”蘇軾文藝思想的特色,涉及其思想淵源問題。項楚《論〈莊子〉對蘇軾藝術思想的影響》一文認為,蘇軾“具有豐富而廣泛的藝術修養,加上對《莊子》又有深入領會,因此也善於把莊子的某些思維形式移植到藝術領域,改造成為頗具特色的藝術思想”。他認為蘇軾文藝思想中的“胸有成竹”說源於《莊子》的“佝僂丈人承蜩”、“梓慶削木為”兩則寓言,其“傳神”說、姿態橫生的藝術境界,以及“意與境會”的看法均與《莊子》有淵源關係。周小華在《蘇軾的“虛”、“靜”、“明”觀——論莊子的“心齋”思想對蘇軾後期思想的影響》中,具體論述了《莊子》的虛、靜、明思想對蘇軾思想的影響,說“蘇軾精神的嬗遞的過程,也就是他如何以莊學來調整自己的思想,讓自己獲得思想平衡的過程”。

有一些文章全麵分析了蘇軾文藝思想的特點。如顧易生的《蘇軾的文藝思想》認為,思想解放是蘇軾文藝理論的特色,蘇軾既肯定儒家的經世致用之學,又對儒家的空洞教義不滿,從佛道兩家思想中吸取思考和觀察問題的方法。因此,蘇軾論“道”,不僅不同於道學家,與古文家也有所不同。在認識方麵,他力圖將動與靜、深入體驗與高瞻遠矚結合起來。他強調神似,但並非不要形似,強調詩畫結合。王向峰的《論蘇軾的美學思想》一文,從“物與意”、“形與神”、“文與質”三個方麵來概括蘇軾的美學思想,認為蘇軾的過人之處是他對藝術創造過程的考察,他把外物與主體聯係在一起,從審美的心理過程上揭示了從生活對象到藝術形象的轉化過程。樊德三《論蘇軾關於文藝的美學主張》,將蘇軾的文藝觀總結為“真實”、“自然”、“獨創”、“有益”。滕鹹惠《蘇軾文藝思想簡論》,分析了蘇軾對文藝與現實關係問題的看法,說“一方麵,他認為文藝是客觀現實的反映和再現,是在普遍和特殊統一的基礎上的反映或再現”,“另一方麵,他認為文藝是在客觀現實觸發下產生的感情、心意的抒發或表現,是一種無拘無束、自由奔放的抒發或表現”。淩南申的《論蘇軾的藝術美學思想》一文,從蘇軾的人生哲學出發,分析了蘇軾的文藝價值觀,認為蘇軾對文學藝術的看法是有分工的,即認為文章是實用的,而藝術是審美的。在審美創造和審美欣賞中,蘇軾極力強調審美享受的重要性,主張“適意”、“寓意於物而不留意於物”,突出了人的主觀能動性,使藝術審美與個人生活聯係更加密切了。蘇軾還主張藝術美與自然美的統一,“意”與自然的統一,豐富和發展了意境理論。

張維在《試論蘇軾的美學思想與道學的聯係》一文中說:“蘇軾對美學與藝術的創造是基於對‘道’的追求和修煉,因而他的美學思想與道學密不可分。若離開道學而研究其純粹的美學思想,就不得其要了。”作者還說“蘇軾不僅是一位文學家,而且是一位道學家”。他這裏所說的“道學”實際是蘇軾以儒家包容佛道兩家思想的“道”,而非傳統意義上的“道學”。楊勝寬在《論蘇詩的藝術追求與人格境界的統一》中指出,蘇軾在藝術創作上的成功道路,有著政治失意、人生困迫的直接推動。他將蘇軾的藝術活動分為“被迫的藝術活動”、“積極的藝術活動”與“平淡自然的藝術活動”三個層次,說“它們從不同角度、不同意義上對俗尚人生境界的提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說蘇軾的文藝活動“早年為‘知之’之境,中年為‘好之’之境,晚年為‘樂之’之境,這一進程的完成,使其人格境界與藝術追求實現了最自覺完美的結合”。

二、蘇軾的創作論、風格論、審美觀和批評觀

創作論是蘇軾文藝思想的重要內容,學界有不少專門的研究,用力最勤的學者是徐中玉。他在《論蘇軾“言必中當世之過”的創作思想》、《論蘇軾的“隨物賦形”說》、《論蘇軾的“道技兩進”說》、《論蘇軾的“自是一家”說》、《論蘇軾的“文理自然姿態橫生”說》、《論蘇軾創作思想中的數學觀念》等一係列專題論文(後收集為《論蘇軾的創作經驗》一書)中,對蘇軾創作思想中的許多重要理論命題和觀念作了深入細致的探討。其中較為新穎、也引起了爭議的是關於“數學觀念”的提法。徐中玉在《蘇軾創作思想中的數學觀念》一文中提出,早在《莊子》一書中說工藝創作,就有個數據問題,劉勰也認為文藝創作之妙“可以數求”,而蘇軾則直接從藝術的鑒賞中感受到藝術家在創作過程中應該力求“妙算毫厘得天契”、“得自然之數”的必要性,因而認為美也“可以數取”,創作不能“求精於數外”。認為蘇軾這種既能看到“數”的重要,又認為並非一切決定於“數”的創作思想是符合創作規律的。對此,易重廉在《蘇軾創作思想中真有所謂“數學觀念”嗎——向徐中玉先生請教》中提出了不同看法,認為劉勰和莊子所說的“數”是“理”,是“道理或規律”,並非徐先生所說的“數學觀念”的“數目”、“數據”,無論是從蘇軾對“數”字的理解來看,還是從蘇軾的創作經驗來考察,都看不出蘇軾的創作思想中有所謂“數學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