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裏耶秦簡文字書法論略(1 / 3)

2002年6月,湘西裏耶戰國古城出土了大批秦代簡牘,對此,學術界給予了極高評價。李學勤先生說:裏耶秦簡是21世紀最重大的考古發現,堪與西安兵馬俑等量齊觀。其學術價值,足以與敦煌文獻、甲骨卜辭媲美。近年來,裏耶秦簡的整理研究工作,已經取得了許多成果。遺憾的是,書法界對這批簡牘的關注卻非常有限,除張恒奎先生《裏耶秦簡書法》(載《中國書畫》)一文而外,幾乎還無人涉及於此。筆者生於湘西,對地方文獻素來情有獨鍾,近年來,得天時地利之便,收集了一部分珍貴的原始材料,因草成此文,雖蠡測臠嚐,亦期有裨於來者。

(一)秦代書法之冠

除了數量的絕對優勢之外,比照其他秦代文字遺存(刻石、權量、詔版、泉貨、兵符),就書法史意義而論,推裏耶秦簡為秦代書法之冠,並不唐突。試分述如次。

1.筆法

論筆法之精謹,可以說,雲夢秦簡、龍崗秦簡是無法與裏耶秦簡相媲美的。考察J1(9)4、J1(9)5、J1(9)6、J1(9)7、J1(9)8、J1(9)9諸簡,我們不禁驚歎:蠅頭大小的單字之內,在“精謹”的統一基調之下,竟然可以表現出如此豐富而高妙的用筆技巧!橫畫如輕燕掠水,豎畫似玉箸懸空;斜筆瀟灑蕩漾,曲筆圓潤流轉,洵可謂美侖美奐,目不暇接!——在存世“古隸”墨跡中,裏耶秦簡確乎是絕無僅有的。當然,這種精謹的筆法與其作為官府“行政檔案”的特殊性有著直接的關係。對此,拙文《裏耶秦簡釋地》(載《社會科學戰線》2004年第3期)曾經有過詳細論述,茲略作引證:“試讀J1⑨1、J1⑨2、J1⑨3、J1⑨4、J1⑨5、J1⑨7、J1⑨9、J1⑨10、J1⑨11、J1⑨12等簡,我們發現,它們都不是公文原件。例如J1⑨10簡所及‘貲錢’一事,處理時間長達兩年(始皇33年4月至35年4月),涉及了陽陵縣、遷陵縣、洞庭郡三者之間共四次公文往來。其中出現了‘儋’‘糾’‘嘉’‘敬’等四個‘書佐’或‘令史’之名,但整簡書體一致,筆跡相同,顯然,處於簡末的‘敬’,乃是‘貲錢’一事相關文書的最後歸類、整理及繕寫者。質言之,上引簡牘其實都經過了遷陵縣屬‘佐’‘史’認真的整理、嚴格的歸類、精心的繕寫。”——這種意在藏之久遠的官府檔案,較之一般公文及尺牘書疏,自然嚴謹工穩了許多。

2.章法

依靠泰山、嶧山、琅玡刻石、詔版權量、石鼓文等金石文字考察秦代書法的章法,此所謂霧裏看花,水中望月,終有未達一間之隔。除青川木牘等少數材料而外,雲夢秦簡、龍崗秦簡等大宗秦代墨跡又都是單簡編連的單行書寫形式。它們對書法章法流變的考察意義並不特別重要。因為這種一簡一行的書寫方式,無論是先寫後編抑或先編後寫,其難度並無差別。非常可貴的是,36000餘枚“裏耶秦簡”,絕大部分都是寬達數厘米的木牘(在這個意義上,考古界先入為主地以“裏耶秦簡”渾稱之,並不可取),木牘的同一麵,其書寫內容在五、六行以上者也比比皆是!同樣以J1(9)4、J1(9)5、J1(9)6、J1(9)7、J1(9)8、J1(9)9等百字以上的木牘為例,其章法之成熟,誰能不歎為觀止?與秦刻石狀如布算的形式相比較,上述木牘早已具備了後世紙上書法章法經營的理念:行間極盡參差錯落之能事,單字務求修短舒張之變化。特別是J1(9)1、J1(9)10、J1(9)12一類書寫相對自由的作品,其章法之美,更具天成偶得之趣:違而不犯,和而不同,所謂規矩諳於胸襟,運用臻乎精熟,容與徘徊,翰逸神飛,其此之謂乎?——須知,木牘章法的難度遠在單簡書寫之上!

當然,我們並不能就此認為,當時的書手已經具備了書法藝術的自覺,因而特意選用了麵積較寬的木牘以騁其章法之能。

按,楚地本多竹,這是最為正宗的書寫材料。裏耶秦簡舍竹簡不用而選用牘版,其實與書寫內容的多少直接有關。我們知道,繕寫篇幅較長的廟堂高文、私家著述,自然會選用簡冊,這既便於典藏保存,也便於閱讀翻檢。但是,作為官府往來文書的檔案繕寫,由於件數多,篇幅短,仍然選用簡冊,就未免膠柱鼓瑟了。因為這種選擇的必然結果是:產生總量龐大的卷冊,而每“冊”的“簡”數卻很少,甚至存在卷不成“冊”的可能。相反,選用牘版就非常合適:正麵不夠則書於反麵,200字左右的篇幅,足以遊刃有餘。《睡虎地秦簡·司空律》“令縣及都官取柳及木柔可用書者,方之以書;毋方者乃用版”雲雲,恰好證明了這一事實:在官府文書往來、檔案繕寫中,牘版的使用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

至此,我們得到這樣一個認識:從理論上說,牘版章法雖然難於簡冊章法,但是,由於牘版的使用機會並不比簡冊少,先秦書手對多行書寫技能的把握,實已達到了與單簡書寫同樣精熟的境地。以裏耶秦牘的章法布局為基準,我們往上作最保守的推測,可以說,至遲到春秋戰國時期,後世紙上書法章法經營的基本理念就已經完全成熟了。——質言之,裏耶秦簡的章法具有獨一無二的書法史意義。

3.風格

裏耶秦簡屬官署檔案,其紀年從嬴政二十五年至秦二世元年,一年不少。十數年間,不同的“書佐”,留下了風格迥異的墨跡。——此亦為雲夢、龍崗、放馬灘、王家台秦簡所不逮。概而言之,裏耶秦簡有三種風格的字體:其一是與雲夢秦簡一樣典型的偏於隸書的字體。例如J1(16)1簡、J1(8)133簡、J1(8)154簡等。這類簡牘占總量的40%弱,它們是“古隸”的標準樣式。其二是比龍崗木牘更為古雅的偏於小篆的字體。例如J1(9)2、J1(9)3、J1(9)4、J1(9)5、J1(9)6、J1(9)7、J1(9)8、J1(9)9、J1(9)11等。這類簡牘占總量的50%強。從書法史角度來看,我們認為:這種字體與泰山、嶧山、琅玡刻石仍同屬一個家族。其差別僅僅在於:後者是小篆的標準樣式,施之金石,著意於規範,基本上是填描的產物;而前者是小篆的應用形態,施之簡牘,取向於流便,完全是書寫的結果。用今天的印刷體與手寫體類比,則思過半矣。其三是少量以楚文字筆意而寫秦篆的作品。例如J1(9)981、J1(8)158、J1(8)152等。

當然,從字體演進的角度而言,上述三種風格的文字仍不妨渾稱為古隸或秦隸。衛恒《四體書勢》謂“隸者篆之捷”,唐蘭《中國文字學》說“隸書本和篆書差不多”,“隸書在早期裏,隻是簡捷的篆書”,在秦代簡牘墨跡尚未發現之前,這些見解實屬難能可貴,其有助於篆、隸名實之辨證者尤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