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釋智果所著《心成頌》,最早見於晚唐韋續《墨藪》,但文字與今本有異(王鎮遠《中國書法理論史》謂此篇最早見於(宋)蘇霖《書法鉤玄》,非是)。本篇在中國書法理論發展史上具有繼往開來、推陳出新的特殊價值,當今治隋唐書史者,卻極少措意於此。前述王氏之書及蕭元《書法美學史》,學界推為價值相對較高的書法理論史著述,其實,二人於此篇所作闡發,亦甚為粗疏。有鑒於此,筆者取證史籍,略述所得,以期拋磚引玉。
(一)《心成頌》注文辨偽
傳世《心成頌》,正文之外,每句均有注解。細讀之,深覺其文鄙理疏,意乖言拙,一如狗尾續貂,與正文極不相侔。今取篇中內證,引為兩個問題,以見此注絕非智果親撰。
1.智果與歐虞的輩份問題
張懷瓘《書斷》:“永興寺僧智果,會稽人也,煬帝甚喜之。……嚐謂永師雲:‘和尚得右軍肉,智果得右軍骨’”又,“永興寺僧智永,會稽人,師遠祖逸少。”是知二僧同鄉、同輩且同居一寺,以煬帝永、果並稱而論,二僧年歲當相去不遠。唐李嗣真《書後品》:“陸學士受於虞秘監,虞秘監受於永禪師。”盧攜《臨池訣》:“永禪師乃羲獻之孫,得其家法,以授虞世南。”是又知虞世南曾為智永弟子。因此,僧智果高歐、虞一輩,殆無可疑(虞世南小歐陽詢僅一歲)。然而,《心成頌》“繁則減除”及“分如抵背”二句注文卻援引歐、虞書法以為例證。此舉大覺蹊蹺!筆者以為,智果斷不至援引晚輩書家之作品以潤色其文。退一步說,即使智果、虞世南、歐陽詢三人同輩,此事亦不可能。其一,考諸書史,陳、隋之際,歐、虞書名遠遠不如永、果二僧。其二,《心成頌》注文稱引前代書家,僅取張芝、鍾繇、王羲之三人,智果以歐、虞時輩與三“聖”並列,於理不通。
2.注文本身的錯誤
“頌”為有韻文體,它與“箴”“銘”“誄”“讚”一樣,皆起源於三代以上。故後世作者為此體,亦力追簡奧高古。《心成頌》之有注,原因正在於此。然而,細審其注,除某些常識性錯誤之外,竟亦有大乖正文本意者,——注文如為智果親撰,豈能容有此等荒唐之事?試舉例如下:
(A)《心成頌》“繁則減除”句下注雲:“張(芝)書‘盛’字,改從‘血’從‘皿’也。”按《說文》:“盛,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從‘皿’,‘成’聲。”此為蒙童“六書”常識,智果書學名家,諒不至望文而生他訓。此注之貽譏後世,見(宋)蘇霖《書法鉤玄》卷一,宋無名氏於該條下批雲:“盛本從皿”。
(B)《心成頌》“潛虛半腹”句下注雲:“畫稍粗於左,右亦須著,遠近均勻,遞相覆蓋,放令右虛。‘用’‘見’‘岡’‘月’字是。”按,此注從張懷瓘《玉堂禁經·裹結法》“左實右虛”條敷衍而來,大乖“潛虛半腹”四字意旨。其一,“遠近均勻,遞相覆蓋”,與“潛虛半腹”所論了不相涉。其二,“用”“見”“岡”“月”等字例與“遠近均勻,遞相覆蓋”雲雲,更成馬牛之風。對此,曆代學者均未曾提出異議,殊覺遺憾。茲略加箋釋。
欲求“潛虛半腹”正解,當取上句“峻拔一角”並觀。筆者以為,“峻拔一角”乃是就全封閉結構的漢字立論,如“圓”“國”“囿”之類,四角俱全,為免板滯,其右上角須略微向上突出,“峻拔”殆即指此。“角”意指外廓之右上部。顯然,“潛虛半腹”則是就非封閉結構的漢字立論,如“周”“用”“罔”“同”之類,底邊敞開,為求美觀,其下半部須自然留出空白,不可使框內點畫過於低墜,“潛虛”殆即指此。“腹”意指內廓之下半部。如此,“潛虛半腹”雲雲,字字皆有著落,與上句“峻拔一角”所成對偶,亦渾然天成,直不容更易分毫。
綜上所述,《心成頌》注文,信非智果親撰。宋元以降,似僅清嚴可鈞一人曾致疑於此,惜嚴氏亦語焉不詳,故略作辨證如上。
(二)《心成頌》注文斷代
排次載籍,筆者發現,《心成頌》注文與張懷瓘《玉堂禁經》有著非同尋常的微妙關係,二者之間,頗多待發之覆:
1.體例雷同
《玉堂禁經·裹結法》遍舉字例以說明書法間架結構規律,《心成頌》注文體例與此完全相同。
2.觀念相似
(1)《禁經·裹結法》:“夫言促左展右者。‘尚’‘勢’‘常’‘宣’‘寡’等字是也。”按《心成頌》“回展右肩”注與此略同。
(2)《禁經·裹結法》:“夫言抑左升右者,‘圖’‘國’‘圓’等字也是。”按,《心成頌》“峻拔一角”注與此略同。
(3)《禁經·裹結法》:“夫言實左虛右者,‘月’‘周’‘用’等字是也,”按,《心成頌》“潛虛半腹”注與此略同。
(4)《禁經·策變異勢》:二,此名遞相顯異,法以上背筆而仰策,下緊趯而覆收,按《心成頌》“隔仰隔覆”注與此略同。
3.字例互見
《玉堂禁經·裹結法》共列舉字例34個,其中,30%亦見於《心成頌》注。更有甚者,這些互見的字例,竟集中出現在“回展右肩”、“峻拔一角”、“潛虛半腹”等觀念、行文與《玉堂禁經》極為相似的三句注文之中。
要之,《心成頌》注與《玉堂禁經》在體例、觀念、字例、行文等方麵甚多雷同,故二者之間實有抄襲隱情。不言而喻,倘若能確定其中之底本,則《頌》注之斷代、係年將有跡可尋。
筆者以為,張懷瓘《玉堂禁經》不當蒙抄襲之冤,試略作說明。
眾所周知,張氏為唐代書論名家,書法理論著述之宏富,千餘年間,首屈一指。張氏自視甚高,其《文字論》借褚思光之語自詡雲:“《書斷》三卷,實為絕妙。猶蓬山滄海,吐納風雲,禽獸魚龍,於何不有?見者莫不心醉,後學得漁獵其中,實不朽之盛事也。”張氏自評其書藝,亦頗為矜許。《文字論》雲:“夫鍾王真行,一古一今,各有自然天骨,猶千裏之跡,邈不可追。今之自量,可以比於虞、褚而已……仆今所製,不師古法,探文墨之妙有,索萬物之元精,……數百年內,方擬獨步其間。”
平心而論,天寶年間,張懷瓘兄弟能同班供奉翰林,其書學造詣,實在未可低估。張氏《評書藥石論》雲:“陛下亦以臣知於書也,……天聽低回,旁羅草澤,擢臣於翰林。”按,張氏出生卑賤,玄宗皇帝聲色犬馬之餘,對其青眼有加,正是因為張氏兄弟於書道確有過人之長。
前已論及,《心成頌》注文,鄙陋低俗,以張氏高自標許的個人稟性及供奉翰林的學術身份而論,其撰著立言,斷不至取法乎下,剽竊此等不入流之作。非此即彼,《心成頌》注文抄襲《玉堂禁經》,實已毋庸置疑。
《玉堂禁經》稱引唐代書家,止於張旭,是知其成書時間當在玄宗天寶以後。《心成頌》注既然抄襲此書,其斷代上限,當以此為準。換言之,此注最早不得早於盛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