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選拔人才、用人之道有如下幾個方麵的特點。
1.德才並重,著重於德。
諸葛亮本人就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過人的才能,因此他用人的標準,就是在德才並重的前提下,更著重於德。他施政治國所任用的一批人,都是品行純正的才智之士。如蔣琬、董允、陳震、郭攸之、薑維、楊洪、鄧芝、王平、李恢、呂凱、射援等等。
正因為諸葛亮選擇嚴格,蜀漢的人才雖然不如曹操手下“謀臣如雲,武將如雨”那樣多,但從質量上看,卻要比曹魏高得多。
這一點,在奪取漢中時,法正就看得很清楚,他曾向劉備說過:“魏之將帥,比不上蜀國的將帥。”(《三國誌·蜀書·法正傳》)而直到蜀國滅亡,郭頒在其《世語》中還稱讚蜀國的官員大多屬“天下英俊”。
對於諸葛亮這種選拔人才的精神與做法,後代的學者都給予相當高的評價。明代的方孝儒在《諸葛丞相論》中就認為,自秦漢以下為相者都不如諸葛亮。而清代的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劄記》中,把諸葛亮與曹操、劉備、孫權加以比較後,認為:就用人來說,曹操用權術來駕馭(yù)駕馭:使服從自己的意誌而行動。人才,劉備以他的摯誠來籠絡人才,孫氏兄弟用意氣相投來網羅人才。用權術駕馭可以說是一種機謀,用摯誠與意氣都是誠心的表現。而兼有這三者的長處的人,隻有諸葛孔明一人而已。
諸葛亮治國“開誠心,布公道”,用人重德講才,同時兼蓄各類人才,他量才授任,揚長避短,也使用了不少有所短的智能之士,表現出用人之度。這一點,將在下文專節敘及。
2.取人不限其方,不以資曆出身為限。
諸葛亮選拔、使用人才,不搞宗派,不存門戶之見,不講資曆和門第,而是以“德才”為標準,以才幹為依據,這些方麵的例子是不勝枚舉的。
就不搞宗派,不存門戶之見來說,隻要看看劉備集團中各級官僚機構的人員組成情況,就可以明白。
在以劉備和諸葛亮為首的蜀漢統治集團中,有很早就跟隨著劉備東征西討的北方舊人,如關羽、張飛、趙雲、孫乾、簡雍等,又有在劉備占領荊州後,跟著劉備入蜀的荊楚人士,如龐統、蔣琬、陳震、馬謖(sù)、向寵、黃忠、張南、馮習等,還有原為劉璋舊部的益州人士,如法正、李嚴、吳懿、費觀、董和、程畿(jī)、張嶷(yí)、馬忠等,甚至還有從敵對國歸順過來的,如薑維等,這些人可以說來自五湖四海。不管來自何等地區,參加蜀漢集團無論先後,隻要忠誠於“複興漢室”大業,有一定的才能,諸葛亮都盡量錄用,盡力發揮他們的作用,公正地對待他們,甚至讓他們擔任重要的官職,處於顯要的地位。這種選士授職不以主觀色彩和從狹隘的本派私利出發,而是著眼於整個集團利益的作風,表現了諸葛亮傑出的政治家風度。
諸葛亮擢(zhuó)升擢升:提升。官吏,不講資曆出身,不計門第,對於有卓越才幹和特殊貢獻的人予以破格提拔。他認為“亙木出於幽林,直士出於眾下”,因而他處處留心,時時注意從下層官吏中發現、選拔人才,破格提升了不少有才能、有功業的新人。
巴郡人張嶷,出身寒微,劉璋時隻是個下級官員,諸葛亮發現他“識斷明果”,並有“忠誠之節”,提拔他為越巂(xī)太守。張嶷到任以後,在處理本郡複雜的民族關係方麵,顯示了他靈活機動的領導能力,在貫徹諸葛亮“安撫”的民族政策方麵起了很大的作用。
巴西郡人王平,出身士卒,手不能書,文化水平很低,原是曹操手下小軍官,劉備征漢中時投降劉備。由於他“遵履法度”(三國誌·蜀書·王平傳》),實踐經驗較豐富,在街亭之戰時立了功,諸葛亮提拔他為討寇將軍。在日後諸葛亮北伐等戰役中,他也屢立戰功,發揮了重大的作用。
楊洪原是犍為太守李嚴手下的小吏,當劉備北攻漢中急需援兵時,諸葛亮向他征求意見,發覺他很有政治頭腦,於是提升他為蜀郡太守。何祇原是楊洪門下書佐,因有“才策功於”,又被諸葛亮提升為廣武太守。這裏還有一段軼聞。楊洪對何祇說:“你的馬怎麼跑得那麼快?”何祇回答說:“不是我的馬跑得快,而是你沒有快加鞭啊!”一時傳為美談(見《三國誌·蜀書·楊洪傳》裴注)。李嚴、楊洪、何祇三人原來官職懸殊,而後來卻同為太守,這件事使人們看到了諸葛亮不拘一格提拔人才,能“盡時人之器用”的用人風格。
費禕(yī)、董允俱為太子舍人,職位較低。費禕“有俊才”、“識悟過人”,董允能“斟酌規益,進盡忠言”。諸葛亮發覺他們各自的才幹之後,分別委以重任。費禕在完成聯吳修盟的外交活動中,出色地完成了任務,董允為侍中,領虎中郎將,恪盡職守,處事幹練,是蜀漢優秀的高級官員。費禕、董允以及蔣琬,是繼諸葛亮死後主持蜀漢軍政事務的重臣,時人把他們與諸葛亮並稱為“四相”,又號“四英”。
3.采取措施,廣泛延引人才。
在延引人才方麵,諸葛亮是通過這麼幾條途徑來完成的。
首先,前麵已介紹過的許靖(jìnɡ),他與當時著名學者蔡邕(yōnɡ)、孔融齊名,資望頗高。劉備入益州時,本不想用他。但法正認為應該起用,以擴大影響,諸葛亮也非常讚同法正的意見。因而許靖官至司徒。這對人才的招納起了不小的作用。諸葛亮對他也很敬重,經常以學生的身份去拜訪他。
再如,對待杜微也是如此。杜微是一個“行義素著,鄉裏敬慕”的老儒生。劉備入益州時,他已是一個雙眼昏花、兩耳失聰的老人了。他閉門不出,采取與劉備集團不合作的態度。諸葛亮為丞相後,用車把他請了出來,由於杜微耳聾,諸葛亮用書麵與他對話,最後征得他的同意,拜他為諫議大夫。
像許靖、杜微這樣的老儒生,應該說是沒有多大實際工作能力的。但諸葛亮這樣做的目的,是在表示對書生儒士的重視,以便招引更多人才。
其次,諸葛亮特別鼓勵和獎賞屬下及各州郡長官為他舉賢薦能。當過廣漢太守的閬(lànɡ)中人姚伷(zhòu)向他推舉了一批“文武之士”,還專門寫了一篇教令號召大家向姚伷學習,教令中說:“當臣下對國家最忠誠、最有益處的工作,莫過於為國家多推薦人才。姚伷能夠這樣做,希望大家都來學習他。”從這件事可以看出,諸葛亮不僅自己當伯樂,還鼓勵大家都當伯樂。這樣一來,何愁人才不會向蜀中大批湧來?
另外,據《諸葛亮集·故事》卷5中記載,為了延引人才,諸葛亮做了丞相之後,還專門在成都城南修築了一個讀書台,這對於人才的吸引,也是有一定影響的。
4.循名責實,注意對官吏進行考核。
為切實做到“任人唯賢”,諸葛亮以“循名責實”對官吏進行考核,要求官吏們為政要講求實效,他特別強調“治實而不治名”這條原則,反對名不符實、表裏不一的作風。
諸葛亮考核官吏的標準,也是他考察、識別、使用人才的標準。他提出了7條“知人”之道,即分別對人從“誌”、“變”、“識”、“勇”、“性”、“廉”、“信”7個方麵進行了解、考察的辦法。“誌”就是向對方提出是非不同的問題,觀察其誌向;“變”,就是向對方提出複雜的難題,考察他對問題的解答、應變能力;“識”,就是向對方征詢計策,以觀察其見識;“勇”,就是告訴對方有艱難險阻的存在,考察其是否有臨危不懼的精神;“性”,就是考察其在醉酒之後所顯示的品性和本色;“廉”,就是把對方安置在有利可圖的位置上,考察其是否廉潔;“信”,就是托對方辦事,考察他是否守信用。
除了“七條”,諸葛亮還嚴格地考查官員身上是否存在著“五害”。這“五害”分別是:“因公為私,乘權作權”;“內侵於官,外采於民”;“過重罰輕,法令不均,無罪被辜,以致滅身”;“縱罪惡之吏,害告訴(上告申訴)之人”;“阿私所親,枉克所恨”,“不承法製,更因賦斂”,“詐偽儲備,以成家產”;“民失其職”(即加重人民負擔,使人民無法生存)。對犯有“五害”的官員,一定要嚴懲不貸;沒有“五害”的官員,一定受到獎賞。
諸葛亮舉賢授能的用人之道,從上所敘可以見其梗(ɡěnɡ)概。在蜀漢複雜的人事環境中,諸葛亮憑自己的政治文化素養和聰明才幹,舉賢用人,形成了有特色的舉才用人之道,保證了蜀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的安定和團結,這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是具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他重視人才,“取人不限其方”,用人能“盡其器能”,能比較公正地對待各種人才等等做法,是難能可貴的,也是我們今天所應該借鑒的。
治軍·木牛流馬·八陣圖
以身兼將相而自許的諸葛亮,在治國理政的同時,未嚐一日不在思謀治軍、用兵之道。陳壽呈獻給晉武帝司馬炎的《諸葛氏集目錄》中,就有《兵要》、《軍令》等篇章。至今留存在《諸葛亮集》中就有“兵要十則”、“軍令十五條”,以及有關談兵治軍的論述。
治軍是為了治國,這是作為政治家又是軍事家的諸葛亮治軍的一貫指導思想。國家的安危在於軍隊的強弱,這是諸葛亮高度重視武裝力量建設的思想根源。
既然國家的安危係於軍隊的強弱上,而軍隊的強弱在很大的程度上又取決於將帥的素質和才能,那麼選擇將帥之重要就可想而知了。所謂“千軍易得,一將難求”,說的就是對將帥選擇的重要與要求之嚴格。諸葛亮對將帥的選擇,與他治國舉賢授能一樣,注重德才並重。德,就是良好的道德,這裏麵包括對國家的忠誠,處事以公的原則,同時也包括愛民的思想。眼裏如果沒有老百姓,處事不考慮民眾利益的將帥,他就不是國家的良輔,就沒有資格當軍中的主帥。才,就是要求作為將帥要精通軍事,懂得謀略,善於打仗。
在蜀國,能夠稱得上合格的將帥,在諸葛亮的心目中並不多。從《三國誌·諸葛亮傳》中所敘,以及《出師表》中所涉及的,隻有將軍向寵和後來擔任蜀漢主帥的薑維,諸葛亮才認為他們夠稱得上是德才並重的將帥,可見他對將領的選擇要求之嚴。
對軍事將領全麵軍事素質的要求,集中體現在下麵的一段話中:
一個將領要審知天時與地利,更要注意人和,要關心和愛護部屬;既要熟悉各種攻防兵器,擅長運用掌握,又要注重賞罰公正嚴明對士卒作戰勇敢與否所起的作用;要洞察敵人的陰謀,善於掌握敵人的動向,要了解進軍路上的險阻,何處安全,何處危險,要變被動為主動;進軍和退卻,要掌時機;防守要充分部署、提高警惕,進攻要加強力量,擴大聲勢;攻與防,都一定要積極發揮士兵的作用;對成功和失敗都要充分估計到,要爭取盡量減少傷亡。(原文見《諸葛亮集·文集》卷3)
總而言之,諸葛亮強調:一個優秀的將領,一定要深謀遠慮,要集思廣益集思廣益:集中大家的智慧,廣泛采納有益的意見。切不可獨斷專行。
在具體治軍的方法上,諸葛亮采用禮治和法治相結合的辦法。
所謂禮治,就是用儒家思想進行教育。諸葛亮在治國治軍方麵,最反對“不教而誅”。平時要重視教化,對軍隊要在思想上用禮義忠信的封建倫理觀念武裝將士們的頭腦。為什麼要這樣做?諸葛亮解釋說,從軍事觀點上講,一個將帥能夠“善養士卒”就可稱得上是“仁”;將士如果能“以身殉國”,就是“忠”;不為利祿富貴所動搖,就是“義”;勝利了不驕傲,不居功,是“禮”;能夠“奇變莫測,動應多端”,就是“智”;“賞不逾時,刑不擇貴”,就是“信”。能夠做到忠、義、禮、智、信的軍隊,就是一支戰無不勝的軍隊(以上見《諸葛亮集·文集》卷4)。
以法治軍,就是強調要以典型、賞刑來警戒官兵。如果說禮治是務虛的話,那法治就是務實的了。在諸葛亮看來,厲行法治是軍隊的法寶,他說:“一個作將帥的,統率著百萬的軍隊,要使這麼多人束肩斂息,躬身並足,集中注意力,連大氣也不敢出,連頭也不敢抬起來服從命令,靠的是什麼呢?靠的是法製。”(原文見《諸葛亮集·文集》卷4)如果“賞罰不明,法令不信”,即使有“百萬之師”,也是“無益於用”的。諸葛亮非常推崇先秦軍事家孫武、孫臏等人,讚賞他們在治軍之中執法嚴明的作風。他認為,將士作戰立了功,就要按功勞的大小給予獎賞,如果違犯了軍法,那就不管他地位有多高,平時對他多親近,也要依法處罰。著名的例子,就是忍痛揮淚斬馬謖。馬謖違犯軍令,失了街亭,被處以死刑。當時蔣琬到漢中對諸葛亮說:“天下未定,殺掉智能之士,豈不是很可惜嗎?”諸葛亮回答:“孫武之所以能夠製勝天下,就是靠他嚴明的軍法。現在剛剛和敵人交戰,就因人而使軍法受到破壞,怎麼能夠去討賊呢?”(原文見《三國誌·蜀書·馬良傳》裴注)可見諸葛亮對以法治軍的態度是相當堅決的。法治對於諸葛亮本人也不例外,當第一次北伐失敗時,他上疏承擔責任,自貶三級。
在用“禮”與“法”治軍的同時,諸葛亮還十分注意對軍隊進行技術訓練,即重習練。他說:“一支經過高度習練的軍隊,如果由一個才能不高的將帥來指揮,不見得就會失敗;如果一個很有才幹的將帥,統率的是一支沒有訓練的軍隊,也很難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