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胡適與國際漢學界(7)(1 / 3)

此行似得狩野直喜好感,半年後去京都的陳源見到倉石武四郎等人,函告胡適:“狩野據說非常的佩服你。”(《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461~462頁。)但這或是狩野直喜的客套,或是陳源的恭維,因為恰在此時,王國維自殺身亡,狩野直喜撰文悼念時說:“當今中國,因受西洋學問的影響而在中國學中提出新見解的學者決非少數,可是這種新湧現的學者往往在中國學基礎的經學方麵根柢不堅,學殖不厚,而傳統的學者雖說知識淵博,因為不通最新的學術方法,在精巧的表達方麵往往無法讓世界學者接受。”(《回憶王靜安君》,原載《藝文》,第18年8號(1927年8月);亦見《追憶王國維》,345頁。)他認為用索引方式重新條理中國文明的整理國故,大有築壩令峽穀風景沉沒之感,而主張保持和愛惜其自然風光。(參見《胡適》,見《吉川幸次郎全集》第16卷,432頁。)這無疑與胡適的見解大相徑庭,而且是針對胡適的主張。在此前後,九州大學有人動議請胡適為外人講師,遭到校長的反對而作罷。(參見《先學を語る:楠木正繼博士》,載《東方學》,第62輯(1981年6月)。)

盡管胡適的學術成果多為日本學者注意而其主張引起的共鳴不多,但他對日本中國研究的態度影響卻不小。從留學時代起,胡適就是近代中國主張理性對日的少數人之一,一麵呼籲國人不要感情用事,一麵警告日本必須改變侵略政策。他知道“中國之大患在於日本……中國存亡係乎其手”,而主張從日本開始推行其人道主義。為此,他表示“不可不深知日本之文明風俗國力人心”,“不可不知日本之文字語言”,決心到日本住兩三年,“以能以日本文著書演說為期”,並批評中國學生“往往藐視日本,不屑深求其國之文明,尤不屑講求溝通兩國誠意之道”為“大誤”,誓為東瀛三島的傳教士兼朝聖者(MissionaryandPilgrim)。可是當他托人代購日本文法書準備學習日語時,朋友告以由閱曆得來的真相是:“日本文化一無足道,以綜而言,則天皇至尊;以分而言,則男盜女娼。”對此胡適不禁歎道:“嗟乎!此言而果代表留日學界也,則中日之交惡,與夫吾國外交之昏暗也,不亦宜乎?”(《胡適留學日記》,532~533、613、621~622、673~675頁。)

在對日問題上,胡適的“理智”態度和“穩健”主張幾度引起激烈批評抨擊,但始終堅持應學習日本的長處,認為“最要緊的是不要存輕視日本文化之心理。日本人是我們最應該研究的”(《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273頁。另參見《胡適的日記》,手稿本,1929年12月15日。),並將中日互相懂得賞識彼此的文化,視為兩國和平共處的保障(參見《胡適的日記》,39~40頁。)。為此,他曾為日華學會題詞:“中國文化的特別長處在於側重人生,忽視宗教,正德、利用、厚生,這是中國原有文化的三大目標。”(《日華學報》,第3號(1928年2月)。此題詞顯然有針對日本學者尊崇儒教之意。)

從1922年起,胡適介入了日本以退還庚款舉辦的東方文化事業,曾與蔣夢麟擬訂計劃,主張在中國國立大學和日本帝國大學互設中、日講座,提倡東方文化研究。雖然抗議日本壟斷此項事業的企圖,主張卻較為緩和。(參見《胡適的日記》,395頁;《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257~258頁。)任東方文化事業總會委員的日本議員大內暢三說,胡適不懂日語“是一件大憾事”(《胡適的日記》,手稿本,1930年8月29日。1926年胡適還曾致函大內暢三,論中日文化事業。(參見《胡適的日記(1926.7.17—8.20)》,見《胡適研究叢刊》,第2輯,338頁))。

1935年以後,胡適的對日態度改變,和北平知識界一起反對華北特殊化,因而被日本視為反日派領袖。(參見《胡適書信集》中冊,721頁;《胡適年譜》,249~250、323~324頁。)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處理有關文化事業上,他仍保持一貫的理智。當時學術界主張對日索賠、搬回古書古物的呼聲甚高,胡適認為私人購去的如莫禮遜文庫,不必討回,用庚款建的學術機關,在中國的可沒收,在日本的應鼓勵其繼續維持。(參見《胡適書信集》中冊,1053頁;《胡適來往書信選》下冊,284~285頁。)1946年,他接到闊別20年的神田喜一郎的來函,並得知鈴木大拙的消息。1927年胡適訪問京都時,就與時任大穀大學副教授的神田喜一郎見過麵,1930年8月,轉任台北大學的神田喜一郎來上海訪書,與之再度會晤。(參見《胡適年譜》,338頁;《胡適的日記》,手稿本,1930年8月3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胡適與吉川幸次郎在赴美途中邂逅,毫無芥蒂的態度,令曾是京都樂友會館聽眾一員、尚背負戰敗國民十字架的後者萬千感慨。吉川幸次郎對胡適的學術主張異議不少,卻認為在其後不大有像他那樣對日本學者的業績敏感的中國學者了。(參見《胡適》,見《吉川幸次郎全集》,第16卷,436~438頁。)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中日兩國學術界聯係密切,經曆戰爭創傷,仍得以逐漸修複,其中胡適多少有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