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交換(1 / 2)

又有一個傳說在骨都中流傳。人們終於找到了紅雨裏之所以禹軒能夠逃脫的理由,他離開骨都時那如同獵豹般的奔跑速度,配合他翻越障礙物時的敏捷,隻要讓他拉開距離,骨都沒什麼人能夠追得上他。

所有不信這個傳言的人,在入城或者出城的時候,看到赫赫有名的鎮原門中,隔間牆壁中仍未修補的缺口時,不管他最後到底信不信,心裏都不由被其所驚訝。

膾炙於萬人口中,被流言傳成奸詐狡猾,詭計萬般的主角禹軒,他早在骨都的百裏之外。和骨都城牆拉開距離後,他將速度放緩到小跑的程度,體力在體內緩慢地恢複,腹部的傷口也開始愈合了。

隸屬冰封平原範圍,大大小小三十餘個裏與村,禹軒都一一在其中歇腳過。有些村裏禹軒這幾年都沒有涉足過,陌生得很,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離骨都和冰封平原越來越遠,伴隨越來越溫暖的氣溫,近日來籠罩心中的陰影被頭頂刺目的太陽照耀得煙消雲散。

若一直這般,走出冰封平原的範圍,到達中原,過上就此舒舒服服的生活,似乎也不錯。禹軒心裏想著,若他有尾巴的話,恐怕會得意洋洋,萬分驕傲地翹得高高的。

冰封平原的邊緣地區,距離中原沃土還有一個山穀的距離,同時也是冰封平原和中原沃土之間的天塹。天塹山穀,自古到今要想通過山穀通往冰封平原的商隊都要經過一條鋪建在半山壁上的石道,人們盯著腳下的萬丈高崖,小腿能不發抖的都是為人稱頌的好漢。而擺在所有來往兩地的人們,有三個難以逾越的屏障,天塹山穀就是其中一個,另兩個是黑沙河與小沙漠。

禹軒在山穀入口處,買了碗茶用葫蘆裝著,別在腰間就邁開步子往前走。越接近中原他喝的酒便越少,一是他發覺中原的酒和冰封平原的雪泉酒截然不同,他私自以為,中原的酒根本無法稱作為酒,又澀又苦而且辣;二是他僅僅喝一小口,就容易醉倒在地,中原的酒勁力太過。

他攀爬著天塹山穀的山道,他曾探頭出去往下看,煙霧繚繞的峽穀下,波濤湍急的河流若隱若現,連他也不得不打了個哆嗦。再往旁邊一步,他便會從山崖墮下,沿著光滑的岩壁,紮入紊亂的雲霧中。

背後有腳步聲迫近,禹軒一開始不以為意,直到背後的人反超了他,擋在他身前。他抬起眼皮瞪著擋路的二人,覺得他們的麵目在熾烈的陽光下,顯得眼熟。

他記得,在那個狹窄的走廊,在他的挾持下微微發顫的嬌柔身軀,沿途不可計數的麵孔,四麵八方的目光包圍著他。他艱難地擠了出來,如同一個人從幽黑的地洞鑽出,這需要莫大的毅力。

林榭雨!

這個原本應該深埋於他心底,絕不可能重見天日之地,那個黑風呼嘯寒冷夾裹的地方。但她俏生生站在他背後,禹軒將她映入眼簾,那個深埋的名字再也不能不噴湧出來。

林榭雨站在禹軒背後,中間隔著兩個獵人,前方另有兩人擋住了他。他們在天塹山穀危險橫亙的天塹山道上,左方是平滑如同刀削的山壁,再往右一步,是離地萬丈的懸崖。

“你們怎麼找到我的。”禹軒聲音低沉,慢慢地說。

林榭雨回答:“我們早在天塹山穀外恭候多時了,你覺得我們會猜不到,一個腹部受傷,連夜奔波的獵人會通過黑沙河或者小沙漠,你就不怕傷口感染,或者在毒辣的太陽下迷路,倒在數不盡的黃沙裏。”

禹軒笑了笑,他變得輕鬆起來,“那麼說來,你們還真是了解我,佩服!”

林榭雨說:“那是自然,我對先生可是朝思暮想,日日夜夜來巴不得馬上見到先生。”

“好。”禹軒幹脆利落。

林榭雨皺了皺眉頭,包括體型瘦削的那個男人默言不語。禹軒接著說:“那我就接受林小姐表達的愛意,什麼時候林小姐跟著我成婚,然後我們一起浪跡天涯,無拘無束。”

“你上次一見我麵就用來形容我的詞語,我現在還給你。”林榭雨輕笑,“舌底生花。”

禹軒盯著林榭雨,這位尾隨他至今,在話語上與他針鋒相對的少女。她衣著一條天藍色長裙,一雙高筒布靴,沒有用輕紗蒙臉,頭發高高盤起。但在禹軒眼中,總覺得她淩冽的美貌仿佛缺少了某種至關重要的東西,少了它,林榭雨便帶上不實際的虛幻感。

“那廢話就不多說,你們想要的東西,它,是吧。”禹軒拍了拍腰間的刀庚,清脆的響音從刀庚內部傳出,長矩形木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