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家庭生活(1)(1 / 2)

結婚並沒有使一個男人失去對他父母應盡的責任,他還是要完全服從並且贍養父母。實際上,婚禮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把新娘用一頂轎子送到新郎父母的住處。這個儀式使新娘完全失去了與她自己家庭的聯係,而成為她丈夫家庭的一部分。而且在她丈夫家裏,她首先是她婆婆的傭人和苦工,其次才是她丈夫的妻子。

整個帝國裏每一個人都結婚,沒有獨身主義者。中國在這一方麵還是做出了表率,整個世界都應該明智地向她學習。因此,從總體上說,有多少個達到結婚年齡的男女,就有多少對夫妻。有多少對夫妻,就有多少個現在的和未來的家庭中心。單身漢和老處女在中國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也格外引人注目。

然而,結婚並不代表一個新的、獨立的家庭中心就馬上建立了。結婚並沒有使一個男人失去對他父母應盡的責任,他還是要完全服從並且贍養父母。隻要他的父母還活著,他就依然要扮演好兒子的角色,永遠不能獨立。一對新婚夫婦無一例外地要和新郎的父母住在一起。實際上,婚禮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把新娘用一頂轎子送到新郎父母的住處。這個儀式使新娘完全失去了與她自己家庭的聯係,而成為她丈夫家庭的一部分。而且在她丈夫家裏,她首先是她婆婆的傭人和苦工,其次才是她丈夫的妻子。

中國新嫁娘的命運極為艱難悲慘。她不能選擇嫁給誰,隻能嫁給一個她從未見過、從未說過話的陌生人。到了出嫁的日子,她就像一隻袋子裏的貓一樣被帶去送給他,因為她從頭到身體都被包裹起來,嚴嚴實實的。她丈清末名臣曾國藩孫女成婚夫也同樣沒見過她,不能做出自己的選擇,他隻能對她冷漠,甚至形同陌路。因此,愛情隻能產生在婚後而從來不是在婚前。愛情在他們的結合中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她在新家裏僅僅變成了一個能幹的下人,承擔著最重的工作。她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養育子女。在生育子女之前,她不是被稱為夫人,而是繼續被稱為小姐。在中國不是以是否結婚來判斷一個女人是小姐還是夫人,而是以是否成為母親來判斷的。當她成為了母親,特別是生了一個兒子,她才終於得到一定的尊重和認可。但是在這之前,新媳婦們就常常已經自殺,或者已經嚐試自殺了。因為自殺才是唯一逃離婆婆那讓人不能忍受的殘酷虐待的辦法。

隻有做了母親,中國婦女才能找到保護和尊敬。但是,這時從一個西方人的角度看,她的位置又非常特殊而且古怪。她會成為她的孩子們的專製者。她的孩子要絕對地服從她,即使他們頭發花白,成了一家之主。她會殘酷地對待她的兒媳婦們,以此來發泄她年輕時經受的苦難。但是對她丈夫來說,她還隻是一個仆人。根據中國法律,她死後,她的兒子必須戴孝,並且百日不得剃頭。然而如果她的丈夫戴孝或是對她的死表現出了傷心,他就會被當成笑柄,受人鄙視。隻要他認為適宜,他就可以再娶。但是如果一個寡婦再嫁就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中國人不喜歡直言不光彩的事。他們從來不說“王寡婦又嫁了”。而是說“她又進了一步”。如果一個年輕的寡婦想要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讚譽,她就應該在她丈夫的棺材上一頭碰死。皇帝為了表彰她的德行,往往會下令給她立一塊貞節牌坊。如果她不那麼有野心的話,她的餘生將完全奉獻於照顧她的公婆。

一次,在與中國政府高官的談話中,我提到了攝政王新近去世的夫人,推測他會掛冠守喪一段時間。

一個內閣成員笑著回答道:“不,不,死個女人對我們來說不算什麼。王爺沒必要為她守喪。隻要他願意,老婆要多少有多少。”

其實他已經有好幾個老婆了。在中國,隻要養得起,娶多少個老婆是任由男人決定的,這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是允許的。第一個妻子是正房,她擁有某種統攝其他妻子的權利。雖然她們都是仆人,但是她是這些仆人裏的頭。妻和妾的孩子都是平等合法的,他們擁有同等的繼承權。但是在實際上,這項規定並沒有被嚴格遵守。就慈安太後(1837-1881),鹹豐帝皇後,在同治、光緒朝與慈禧共同垂簾聽政拿皇帝來說,他通常娶4個妃,75到100個嬪。皇帝原本應該詳細了解這些妃和嬪所生的子女,並從中選出最優秀的一個來繼承大統。但是繼承權往往落在他最寵愛的嬪的兒子身上。百年一見的明君乾隆就是第十四皇子;在1875年駕崩的同治是一個嬪的兒子這裏有史實錯誤。乾隆帝是雍正帝第四子。同治皇帝是慈禧太後葉赫那拉的兒子--譯者。。

但是在中下層社會,人們通常隻有一個妻子,很少例外。一些讀者也許喜歡探究以下這兩種情況之間的關係,一種是在允許一夫多妻的情況下,人們隻娶一個,另一種情況是如上所說,在中國漢字裏,房簷下一個女人是“安”,兩個女人就是家庭內吵鬧不斷兩女相加,一上一下,這個字已經退出了書麵語--譯者。,三個女人就表示將可能發生嚴重的陰謀實踐(“奸”)。如果在這些完全沒有關係的事實之間存在某種聯係,你大可不必為此大驚小怪。中國人是極講求實際,又有哲學頭腦的。所以他認為文字結構表達的觀念與一夫多妻的不明智選擇並不矛盾的想法就並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