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農民收入具體內容有三方麵:一是“統一係”水稻高產新品種的推廣。農民們在水稻生產中,不但學會了“集團栽培”方式,而且水稻高產品種在極短時間內推廣到各地,使韓國的水稻生產跨入劃時代的發展階段;二是實行農業收入增長專門項目。建立桑蠶、蘑菇、塑料大棚、蘋果、奶牛、肉牛、牡蠣、板栗等專門的農業生產區域,提高農業生產專業化和商品化程度;三是對大米實行了價格雙軌製。即政府從農民手中高價大量收購大米,然後再以低價供應給城市居民。
(4)建設村民會堂
為了使村民有集中活動的場所,新村運動開始第二年,各地農村紛紛興建村民會堂。不僅用來召開各種會議,還用來舉辦各種農業技術培訓班和交流會、婦女會。在村民會堂中還舉辦了公共交易場,降低了產品的流通費用,節省了村民的購物時間。村民會堂收集了包括農業生產統計資料和農業收入統計資料在內的各種統計資料,讓農民通過實際的數據了解本村經濟發展的情況。並以這些資料為基礎,探討本村經濟發展的潛力和編製未來的發展藍圖。在村民會堂組織的各種活動中,農民學會了與各級政府同心協力,共同改變農村落後麵貌,進而加快實現農村現代化的實踐能力。
(5)發展各類農業合作組織
新村運動開展之初,韓國雖然已有一個全國性的農協組織(NatinalAgriculturalCooperativeFederation,簡稱NACF),但它隻是一個附屬於政府的機構,就其功能看“充其量隻是一個買賣化肥的公司”。隨著新村運動的推進,農民對農村中的資金流動、生產資料的供應、農產品的銷售等方麵的服務需求日益增長,這就促進了各類農業合作組織的迅速發展。20世紀70年代,韓國基層農業合作組織總數達到1450個,一個基層農業合作組織為1000多戶農民開展業務。在1972-1980年的幾年間,基層農業合作社的平均商業營業額增長了50倍以上,平均職員數量也從6人增加到18人。
3.韓國新村運動的特點
韓國新村運動具有人文精神,主要特點有:
(1)注重精神。新村運動自始至終強調“勤勉、自助、合作”精神。這種精神後來擴展到城市,發展為民族自立事業報國的國民精神。政府設置了獎勤罰懶的機製,重在激發村民內部的積極性。
(2)強調自主。政府大力倡導、支持“新村運動”,但具體上什麼項目,完全由農民自己選擇。每個村選出新村建設指導者,負責組織大家的行動,裏長(即村長)隻管服務。指導者不拿報酬,但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如可隨時麵見公務員,優先選拔做公務員,坐火車、汽車票價便宜50%,子女在初高中考試排名在前一半名次的免學費並發獎學金等。
(3)政府支持。政府提供物資、資金和技術支持。對農村基礎設施和民居建設,政府除給予必要的建材、資金支持外,還幫助搞村鎮建設規劃,推薦了12種標準住宅圖紙,道路橋梁建設由政府派技術人員指導。為了支持農村經濟發展,政府還向農民普遍發放長達30年的長期低息貸款,爭取國際組織貸款,從“住宅彩券”中拿出一部分支持農村建設。政府支農資金通過農協直接發放到戶。
(4)重視培訓。韓國中央和地方都有相應的培訓機構。中央新村運動研修院是專為培訓新村運動骨幹而建立的。培訓期間從早晨6點到晚上11點都安排活動,公務員與農民選出的指導者同住同吃,共同討論。研修班上製定出各村建設規劃,交郡核準後實施。總統也曾到研修班與學員一起聽課、討論。
(5)強化責任。政府要求,麵、邑(相當於鄉鎮)和市、郡(相當於縣市)兩級公務員每人都要聯係4個村進行幫扶;道(相當於省)一級課長和局長要負責一個郡;中央內務部(主管部門)的課長和局長要負責一個道。對縣鄉兩級公務員實行獎罰分明的新村建設考核製度,幫扶幹得好的提拔,幹得不好的調往山區和島嶼去工作。
(6)全民動員。發動全社會幫助農村建設。政府要求各界名流、知識界人士和企業老總,都要與新村建設指導者一起培訓,盡其所能支持“新村運動”。從而不僅支持了農村發展,而且使“新村運動”發展為國民精神運動。
上述種種,都表現出了“以人為本”的理念、教育為重的原則、自立自強的精神和政府支持的責任。
4.韓國新村運動的經驗
韓國新村運動成效顯著,不僅在物質方麵改善了農村交通條件、農戶住房條件、農村飲水條件,增加了農戶收入,發展了農產品流通業和農村金融業,有力地推進了城鄉融合,而且在精神方麵也培養了農民自立自強的意識和開拓精神,樹立了靠自己的努力和攜手合作來改善生活,改變命運的信心。從而創造了具有國際意義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