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4章 兩種炎帝觀:科學主義與信仰主義(1)(2 / 3)

從考古方麵看,我國著名考古學家鄒衡先生不僅肯定了炎帝出生地在寶雞,而且還提出了“薑炎文化”的概念。薑炎文化,顧名思義,是以炎帝為首的薑炎族在其原生地創立的一種地域性文化。若將薑炎文化與寶雞新石器考古學文化加以對照,北首嶺遺址的晚期和福臨堡遺址的中、晚期正好為薑炎文化時期。寶雞市區內有80餘處新石器時代的遺址,密集有序,以關桃園、北首嶺和福臨堡三處遺址最具代表性。我們知道,新石器時期的考古學文化分為老官台文化、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從時限上分,老官台文化約為7000年以前,仰韶文化約為7000~5000年,龍山文化約為5000~4000年。若以此時限與寶雞的新石器考古學文化相對應,寶雞的關桃園遺址和北首嶺遺址的下層屬於老官台文化,北首嶺遺址的中、上層和福臨堡遺址屬於仰韶文化。一般認為炎帝時代為仰韶文化的中、晚期,時限約為6000~5000年之間,隨後為黃帝及“五帝”時代。

薑炎文化的特質是農業革命。農業文明以農耕和畜牧業的出現為標誌,表明人們已由依賴自然的狩獵、采集經濟躍進到改造自然的生產經濟。因此,農耕生產的出現,是人類社會經濟的第一次革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炎帝創立的以農耕文化為主要內涵的薑炎文化,在中華文明的起源和形成過程中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中華文明因素的產生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霍彥儒:《炎帝與民族複興國際學術研討會觀點綜述》,《寶雞文理學院學報》2005年第6期,第112頁。據許多曆史文獻記載,在黃河流域實施這場農業革命的首任“領袖人物”是神農氏。如《周易·係辭下》說:“庖犧氏沒,神農氏興,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莊子·盜蹠》也說:“神農之世,臥則居居,起則於於。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與麋鹿共處,耕而食,織而衣,無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商君書·畫策》亦說:“神農之世,男耕而食,婦織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關於神農氏發明農業的傳說記載還有許多。當然,農業革命不能僅僅歸結於神農一人或一族一代,而是眾多先民多代努力的結果。如以後出現的炎帝、列山氏、柱、後稷等,都被稱為“農神”。從考古資料分析,神農氏時代是處於前仰韶文化時期,這也正是中國原始農業的初創時期。將神農的發明與寶雞的考古學文化相對應,正好與神農時代的社會特征、粟作農業相符合。2001年在寶雞發掘的關桃園遺址,出土了多件“骨耜”。這是在黃河流域的第一次發現。與骨耜同時出土的還有大量的石斧、石碾盤、刮削器、骨鏟、骨錐等生產工具。神農時代為母係氏族社會的繁榮時期。社會的分工,男子以狩獵為主,女子以種植業為主。所以說,農業在當時還未占到社會經濟的主要位置。這從關桃園、北首嶺下層等老官台前仰韶文化遺址出土的生產、生活用具可以看出來。農耕生產工具所占比例比較少,耕作技術還處於點耕階段,生產水平還是較低的。

仰韶文化的中、晚期,是新石器時代的繁榮時期,農業文明有了較快的發展,進入鋤耕農業階段。此時在寶雞渭河流域的部族首領是炎帝。傳說這是神農氏族遷居薑水後而誕生、成長的“第一代”炎帝。炎帝繼承了神農氏初創的農耕文明,進一步推進了農業革命的發展,形成了以農耕文化為主要內涵的薑炎文化。據《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從許多文獻記載可以看到,炎帝是個善於使用火的人物或氏族,他把火從生活擴大運用於農耕生產,豐富了原始先民的農業耕作手段。傳說“刀耕火種”就是炎帝發明創造的。如果說,神農氏發明的骨耜是新石器時代農業的第一次革命,那麼,炎帝發明的“刀耕火種”就是新石器時代農業的第二次革命。運用這一農耕技術,不僅可以使土地輪休耕種,而且加快了土地的開墾。這較前大大提高了農耕生產能力,推動了農業文明的發展。寶雞渭河流域仰韶文化遺址出土的大量生產、生活用具,為我們提供了當時的農業發展情況。北首嶺遺址位於南流入渭的金陵河西岸黃土台地上,這裏土地肥沃,氣候溫和,降雨量較多,是一個適宜於發展農業的場所。從遺址發掘看,其仰韶文化堆積厚處可達四米以上,村落形製具有相當規模。從出土情況看,當時的北首嶺人在所有的生產經濟中,“農業經濟居於主要地位”,而且已“過著以農業為主的定居生活”,另外,從多墓葬資料說明,“當時社會已存在一定的分工”,在中期以後,“並開始有了不甚懸殊的貧富差別”。這些也都說明了當時“農業已達到一定水平”寶雞考古工作隊、陝西省考古研究所:《寶雞福臨堡-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1993年版,第1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