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裏走到他的主人前麵,捧起他的手,吻了一下。
“辛巴德先生,”弗朗茲說,“我想問問您是在怎樣的情形之下完成那件義舉的,您不嫌太唐突吧?”
“啊!我的天主,事情非常簡單,”主人答道,“大概是這個可笑的家夥在突尼斯大公的後宮周圍閑蕩時過於靠近了,這對他這樣膚色的小夥子是不允許的,因此大公判處要先後去掉他的舌頭、手和頭:第一天割舌頭,第二天剁手,第三天砍頭。我一直想要一個啞巴來伺候我;我等他的舌頭割下來之後,就跑去向大公提議用我那支漂亮的雙筒長槍換取他,在頭天晚上,我發現這杆槍似乎引起了陛下的興趣,他猶豫了一會兒,因為他很想讓這個可憐蟲一命歸天。可是我除長槍外又添上了一柄英國獵刀,我曾用這把刀把陛下的土耳其彎刀輕而易舉地一削兩段。於是,大公決定饒了他的手和頭,條件是他永遠不能再踏上突尼斯的國土。這個告誡是多餘的,因為這個異教徒隻要從遠處瞥見非洲海岸,就會躲進艙底,一直要等到看不見這世界第三大洲之後,才能把他從那裏叫出來。”
弗朗茲默默地沉思了片刻,不知對他的主人剛才向他講述這個故事時異常冷峻的安詳態度,究竟該作何感想。
為了轉變話題,他說:“您的名字太讓人羨慕了,您真的也很像那個水手,您是在航行中度過一生的嗎?”
“是的。我曾發誓這樣做,但在當時,我絲毫想不到竟能實現這一誓言,”陌生人帶著奇怪的微笑說。“我另外還發了幾個誓,我希望都能按時實現它們。”
雖然辛巴德在說這些話的時候態度很平靜,但從他的眼睛裏卻射出了異常凶猛的光芒。
“您受過很多苦吧,先生?”弗朗茲試探地說道。
辛巴德怔了一下,一邊用目光盯住他,一邊回答:“您怎麼會這樣想呢?”
“一切都使我這樣想!”弗朗茲答道,“您的聲音,您的目光,您那蒼白的膚色甚至您所過的這種生活。”
“我!我過著真正的總督般的生活,我的生活非常快活。我是萬物之王。如果我喜歡某個地方,就住在那兒;厭倦它了以後,就離開。我像鳥一樣的自由,也像鳥一樣有翅膀。我隻要略微示意,我的部下就立刻服從。有時候,我同人類的法律開個小小的玩笑,帶走一個它所通緝的強盜,或它所追捕的犯人。然後我就施行我的法律,我的法律是無聲的,但卻是確實的,沒有緩刑,也沒有上訴,有罰有赦,而誰都不知道。啊!假如您體驗過我的生活,您就不會再希望任何其他的生活了,您決不願再回到塵世裏去了,除非您要到那兒去完成某件大事。”
“譬如說,複仇!”弗朗茲說道。
陌生人用那能看透人的心的目光盯著這個青年人。“為什麼是複仇呢?”他問。
“因為,”弗朗茲答道,“在我看來,您似乎是一個為社會所迫害的人,和社會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啊!”辛巴德用他那種怪笑大笑著回答,笑時露出他那雪白銳利的牙齒,“您猜錯了。您以為我如此,實際上我是一個哲學家。有一天,或許我會到巴黎去,跟阿佩爾尼古拉·阿佩爾(1750—1841):法國廚師、糖果製造商、製酒商。曾以論文所得的獎金建立第一個商業罐頭廠。先生和穿藍色小外套的那個人指法國國王路易十八。作對。”
“巴黎之行對您來說是第一次嗎?”
“是的,是第一次。您一定覺得我這個人很古怪,但我向您保證,我之所以把它推遲了那麼久,錯不在我,我有一天總要繞著彎兒達到目的的。”
“這次的旅行您準備不久就進行嗎?”
“我也不知道,這得看形勢而定,而形勢是變化莫測的。”
“我很希望您來的時候我也在那兒,我將盡力來報答您在基督山對我的盛情款待。”
“我很高興能享用您的好意,”主人回答,“但不幸,假如我到那兒去,也許我不願讓人知道的。”
這工夫,晚餐仍在繼續,但仿佛僅僅為弗朗茲一人準備的,而主人隻是動一兩樣菜;這樣一桌華宴,卻讓這位不速之客大飽口福。最後,阿裏把甜食捧了上來,確切地說,就是從石像的手上拿下籃子,把它們捧到了桌子上。在兩隻籃子之間,他放下了一隻銀質的小杯子,銀杯上有一個同樣質地的蓋子。阿裏把這隻杯子放到桌子上時那種小心翼翼的態度引起了弗朗茲的好奇心。他揭開杯蓋,看見杯裏裝著淡綠色、稠乎乎的東西,好像是有點像陳年的白葡萄酒,但卻一點都不認得那是什麼東西。他又把蓋子放上;與揭開蓋子之前一樣,他仍然不知道杯裏盛的是什麼東西,於是他把目光移向他的主人,看見他正微笑地望著自己的失望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