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的基層組織設置是怎樣的?其設置的原則是什麼?
《黨章》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至5年,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中國共 產 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設置、隸屬關係和設置的原則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鄉鎮應當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鄉鎮黨委由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二)有正式黨員3名以上的村,應當成立黨支部;不足3名的,可與鄰近村聯合成立黨支部。黨員人數超過50名的村,或黨員人數雖不足50名,但村辦企業具備成立黨支部條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黨的總支部。黨員人數100名以上的村,根據工作需要,經縣級地方黨委批準,可以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村黨委受鄉鎮黨委領導。村黨支部、總支部和黨的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
(三)縣以上有關部門駐鄉鎮的單位,應當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建立黨的基層組織。這些黨組織,除中央另有規定的以外,受鄉鎮黨委領導。
(四)鄉鎮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當堅持精幹高效、加強服務、密切聯係群眾的原則,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二、如何改革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
多年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設置按照地區原則形成了鄉鎮建黨委、行政村建黨支部、村民小組建黨小組的格局。隨著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社會的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利益分配和就業方式呈多樣化發展趨勢,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呈現出綜合性、複雜性和動態性的特征,農村基層黨組織原有的設置方式受到挑戰。突出表現在:一是隨著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傳統的產業結構得到調整,農村黨員的從業結構也發生了變化。特別是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鎮辦、村辦企業數量多、規模大,吸引了大批外來黨員,許多地方村辦企業中的黨員往往超過或者數倍於行政村的黨員。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依然采用過去那種隻在行政村設黨支部的辦法,就會給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活動帶來諸多矛盾和困難。二是隨著多種所有製經濟的共同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經濟、股份(合作)製經濟等迅速發展,新經濟組織的出現也使傳統的基層黨組織設置模式受到挑戰。三是隨著農民進城務工人員的增多,農村出現了大量流動黨員,這使黨的基層組織建在固定的行政村的單一模式受到挑戰。
因此,必須適應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組織變革的要求,按照《黨章》有關規定,本著有利於加強黨的領導、有利於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麵、有利於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有利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原則,積極穩妥地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設置,確保有黨員的地方就有健全的黨組織,就有黨的正常工作和堅強的戰鬥力。如在經濟比較發達、經濟結構調整力度較大、新興經濟組織大量產生的地方,可根據政企分開的原則,從以下幾方麵調整農村黨的基層組織設置:首先,行政村黨員人數超過或接近50人,專業分工較為明顯的,可建立黨總支;黨員人數超過100人的,也可以建立黨委,作為鄉鎮黨委的二級黨委接受鄉鎮黨委領導。建立黨委、總支部的行政村,村級組織和村辦企業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應分別單獨設立黨支部。其次,鄉鎮企業和鄉鎮直屬事業單位,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要建立黨組織,由鄉鎮黨委領導。黨員人數超過100人的,也可以成立黨委,作為鄉鎮黨委的二級黨委接受鄉鎮黨委領導。第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或屬地管理的原則,抓緊在非公有製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社會中介機構等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建立健全黨組織。凡具備條件的,都要按規定及時建立黨組織;對暫不具備條件的,要采取聯合組建、依托組建和選派黨員骨幹、派駐黨建工作聯絡員、先行建立工會組織等多種形式,創造條件,盡早建立黨組織。第四,農村的個體工商戶黨員,應根據人數多少,按行業或從業地點建立黨支部,由鄉鎮黨委領導,或由鄉鎮黨委確定其隸屬關係。
三、農村黨支部的工作特點有哪些?
農村黨支部是黨在農村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擔負著帶領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任。在新舊體製轉換的曆史時期,要求農村黨支部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加強自身建設,帶領農民群眾開創農村改革和建設的新局麵。
新時期農村黨支部工作的主要特點是:
(一)任務重。農村黨支部處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第一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都要靠它去貫徹執行;在深化農村經濟體製改革、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市場經濟、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過程中,農村黨支部肩負著領導的重任。此外,農村黨支部還肩負著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黨支部的戰鬥力和黨員隊伍的素質,端正黨風,以及抓好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營造農村良好社會風氣的重要責任。總之,一個行政村就是一個小社會,“麻雀雖小,五髒俱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涉及方方麵麵,農村黨支部工作任務艱巨繁重。
(二)課題新。隨著農村經濟體製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農村經濟已經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單純的農業經濟,農民也不再是單純的農業勞動者,鄉鎮企業已經占有農村經濟的“半壁江山”,鄉鎮企業的工人也成為農村中最有活力的階層,越來越多的黨員出現在鄉鎮企業的隊伍中。同時,越來越多的農村黨員跨行業、跨地區務工經商,黨員的活動範圍較過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出現了黨員難集中、組織活動難開展等新情況。麵對這些新的問題,黨支部必須及時研究解決。一些具體的問題,諸如農村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如何開展,農村黨組織設置如何調整完善,黨員教育的內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如何改進等,都需要農村黨支部在實踐中探索、總結。
(三)難度大。由於長期以來農村形成農民大事小事都找書記的習慣,使許多支部書記陷入瑣碎的事務性工作中,成為矛盾的焦點。農村中的很多問題錯綜複雜,解決起來難度大。為此,農村黨支部必須轉變思想觀念,改變包辦一切、幹預一切的工作方法,大力支持村民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集中力量抓好黨支部的自身建設,抓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黨支部要加強宏觀指導,搞活微觀,抓住機遇,深化改革,把農村經濟推向市場。要完成這個轉變,並非易事。
四、農村黨支部的工作重點應放在哪裏?
農村黨支部建設的成效,歸根到底要體現在有利於更好地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有利於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麵進步,實現黨所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任務。脫離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離開改革、發展、穩定的實踐,孤立地抓黨支部建設,不會收到好的效果;而忽視黨支部建設,缺乏強有力的組織保證,經濟建設也不可能搞上去。隻有堅持圍繞經濟建設抓黨支部建設,通過抓黨支部建設促進經濟建設,才是農村黨支部建設的正確方向。因此,農村黨支部必須毫不動搖地把工作重心放在經濟建設上,實現農村經濟的繁榮和振興。
五、農村黨支部的職責和任務有哪些?
農村黨支部的主要職責和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村黨員大會的決議。
(二)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需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做出決定。
(三)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領導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組織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四)搞好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村、組幹部和村辦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工作等。
六、如何才能實現農村黨支部的工作任務?
要實現農村黨支部的工作任務,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建設一個好的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領導班子是黨支部的核心。黨支部的主要職責和任務如何完成,需要靠領導班子提出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一個團結戰鬥、充滿活力的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是完成黨支部職責和任務的根本保證。農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應當由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群眾擁護,能夠帶領群眾完成各項任務的黨員組成。村黨支部書記還應具備一定的政策水平,善於做群眾工作。領導班子應當貫徹黨的思想路線。反映情況,安排工作,決定問題,必須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領導班子應當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決定重大問題要同群眾商量,布置工作任務要向群眾講清道理;經常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改進工作;關心群眾生活,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減輕群眾負擔。領導班子應當貫徹黨的民主集中製,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
(二)要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是完成農村黨支部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農村黨員要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在貫徹黨的農村政策,深化農村改革,全麵發展農村經濟,實現共同富裕和共同進步的過程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要做執行黨的農村政策的模範,帶頭學習、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學習科技文化知識,引導農民群眾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要做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模範,幫助群眾從本地實際出發,找準經濟發展的好路子,實現共同富裕;要做密切聯係群眾的模範,要向群眾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呼聲和要求,關心群眾疾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要做遵紀守法、維護團結統一的模範,增強黨紀觀念和法製觀念,帶頭學法、知法、守法,同一切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要做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的模範,學科學、倡文明、樹新風。要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根據黨支部的任務和黨的具體工作,分配給黨員適當的工作,幫助他們明確在完成黨支部主要任務中的職責,增強黨員的責任感。
(三)要加強對村委會等村級組織的領導。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村級組織是黨領導下的自治組織、經濟組織、群眾組織,是黨在農村的依靠力量。村黨支部要加強對這些組織的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在農村“三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保證農村黨支部主要職責和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四)要善於抓住主要矛盾。村黨支部的中心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農民群眾發展農村經濟,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農村社會全麵進步,走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道路。村黨支部的一切工作都要圍繞這一中心任務來展開,這一條做好了,才能促進其他工作順利完成。
七、農村黨支部如何做好“三農”工作,在農村經濟建設中其任務有哪些?
做好“三農”工作,是當前黨和國家工作的重點。做好“三農”工作,一靠黨和國家的惠農政策,二靠農村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努力。做好“三農”工作,需要農村物質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同步發展,但基礎是全麵振興農村經濟。《中 共中央關於製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指出,要堅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級政府對農業和農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製。並強調要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全麵深化農村改革,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農村黨支部要緊緊抓住這一發展農村、富裕農民、加強農業的有利機遇,在振興農村經濟上做大文章,出新思路,努力實現農村經濟的健康、快速和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