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春風得意之時,他聽商界的朋友說,有人在指責他做生意不仁道。原來外商已把這批軍火以低於胡雪岩出的價格,擬定賣給軍火界的另一位同行,隻是在那位同行還沒有付款取貨時,就又被胡雪岩以較高的價格買走,使那位同行喪失了賺錢的好機會。
胡雪岩聽說這事後,對自己的貿然行事感到慚愧。他隨即找來那位同行,商量如何處理這事。那位同行知道胡雪岩在軍火界的影響,怕胡雪岩在以後的生意中與自己為難,所以就不好開列條件,隻好推說這筆生意既然讓胡老板做成了就算了,隻希望以後留碗飯給他們吃。
事情似乎就可以這麼輕易地解決了,但胡雪岩不然,他主動要求那位同行把這批軍火“賣”給他,同樣以外商的價格,這樣那些同行就吃個差價,而不需出錢,更不用擔風險。事情一談妥,胡雪岩馬上把差價補貼給了那位同行。那位同行甚為佩服胡雪岩的商業道德。
如此協商一舉三得,胡雪岩照樣做成了這筆好買賣;沒有得罪那位同行;博得了那位同行衷心的好感,在同業中聲譽更高。這種通融的手腕日益鞏固著他在商界的地位,成為了他在商界縱橫馳騁的法寶。
不搶人之美,是胡雪岩圓融的處事方式的具體體現。他一直恪守這一準則,不僅在商業上,在政治上也是如此。
胡雪岩在外經商多時,盡管自己不願意做官,但和場麵上人物來往身上沒有功名,顯得身份低微,才買個頂戴,後來王有齡身兼三大職務,顧不了杭州城裏的海運局,正好胡雪岩捐官成功,王有齡就說要委任胡雪岩為海運局委員,等於做王有齡在海運局的代理人。
對此,胡雪岩以為不可。他的道理也很簡單,但一般人就是辦不到,其中關鍵,在於胡雪岩會退一步為別人著想。胡雪岩直告王有齡,海運局裏有個周委員,資格老、輩份早,如果王有齡卸任,應由周委員替代才是,如果貿然讓胡雪岩坐上這個位子,等於搶了周委員應得的好處。反正周委員已經被他收服,如果由周某代理當家,凡事還是會與胡雪岩商量,等於還是胡雪岩做幕後代理。既然如此,就應該把代理職位賞給周委員。
這樣一來,胡雪岩避免了將周委員的好處搶去,也避免了為自己樹敵。所以說,他的“舍”,實在是極有眼光、有遠見的。
利用同樣的觀念,胡雪岩還曾幫助了王有齡一次。王有齡官場得意,身兼湖州府知府、烏程縣知縣、海運局坐辦三職,王有齡在四月下旬接到任官派令,身邊左右人等無不勸他,速速趕在五月一日接任視事。之所以會有這等建議,理由很簡單:盡早上任,盡早摟到端午節“節敬”。
清代吏製昏暗,紅包回扣、孝敬賄賂乃是公然為之,蔚為風氣。風氣所及,冬天有“炭敬”,夏天有“冰敬”,一年三節另外還有額外收入,稱為“節敬”。浙江省本來就是江南膏腴之地,而湖州府更是膏腴中的膏腴,各種孝敬自然不在少數,王有齡四月下旬獲派為湖州知府,左右手下各路聰明才智之士無不勸他趕快上路,趕在五月一日交接。如此一來,剛上任就能大摟“節敬”。
王有齡就此詢問胡雪岩的意見,胡雪岩說:“銀錢有用守一天,朋友交情卻是得罪了就沒得救!”他勸王有齡等到端午節之後再走馬上任。
胡雪岩之所以這樣建議是有多方麵考慮的,王有齡不是湖州第一任知府,在他之前還有前任,別人在湖州府知府衙門混了那麼久,就指望著端午節敬,王有齡名正言順可以搶在頭裏接事,搶前任的節敬,當然名正言順。可是,這麼一來,無形中就和前任結下梁子,眼前當然沒事,但保不準什麼時候就會發作。要是將來在關鍵時刻發作,牆倒眾人推,落井猛石下,那可就劃不來了。
胡雪岩真是高瞻遠矚得可以,他深深明白,江湖上有雲:“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吃肉來我喝湯。”這意思是說,好處不能占絕,幹事情不能吃幹抹淨,一點後路都不留給別人。人家前任知府已經被掃地出門,你新官上任之際,總得替人家想想,送對方一頓“節敬”,自己沒損失什麼,卻頗能讓別人見情,何樂而不為呢!
胡雪岩的不搶同行的盤中餐,當然並不是回避競爭與利害衝突,他將人際關係與人情資本看得比目前的利益重要得多,舍卻一時之利,可以保持交情,而交情能夠帶來的長遠利益卻是不可估量的,作為一個商人,在激烈的競爭中,還能注意到這一點實在是難能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