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胡雪岩做成第一筆蠶絲生意時,曆經了種種磨難和挫折,與尤五、古應春、鬱四、龐二等人之間分“紅利”。因為生意中途出了問題,龐二的檔手朱福年從中作梗、處處掣肘,想搞垮胡雪岩,私下與胡雪岩搶生意。為了拔掉這顆眼中釘,胡雪岩決定用計將他拔掉。而要拔得漂亮,自然少不了各種應酬活動,疏通各個關節,還把龐二請到了上海,費了一番心思將朱福年收服。一筆生意做成,雖然賺了十八萬銀子,但合夥人比較多,開銷的地方多,打點送禮的地方也一樣多。仔細盤算一下,不僅原來想用賺到的錢來償還債務的打算落空,甚至又拉下了萬把兩銀子的新虧空。但胡雪岩仍然按照最初的協議約定,將該分的一筆筆分了下去。雖然朋友古應春表示自己的一份可以不必計算在內,但胡雪岩也仍然毫無例外地將他應得的一萬五千兩銀子劃到他的名下。由於胡雪岩的重守信義,寧可自己吃虧,也不讓朋友賠錢,他們之間的朋友關係更加牢固,成為生死至交。生意夥伴之間與朋友關係一樣也需要信用的保證。在古應春表示自己的一份可以明確不要時,胡雪岩說了一段話:“一時慷慨,終必後悔,卻又是說不出的苦。朋友相交,一定要彼此恪守信義,善始善終。”
胡雪岩對世事的觀察可謂入木三分,將世人的人情世故分析得淋漓盡致。尤其是朋友之間做生意,必須能夠做到涇渭分明,生意歸生意,感情歸感情。時刻遵守信用,應該給朋友的紅利一定要給,不要欠下違背信義的人情,否則將影響朋友之間長久相交的基礎。一旦違反信義,貪一時之利欠下朋友的人情,讓朋友之間彼此怨恨起來,這些帳就更難算了。朋友做到這個份上,朋友關係將無以為繼,甚至彼此成為仇家。生意成功,夥伴之間分“花紅”,按照既定協議,該怎麼分就怎麼分。彼此之間禮讓是情分、義氣,不能與具體操作相混淆。
答應別人要做的事,必須照辦。若失信於人,下次很難再與別人進行合作。信譽乃為人之本,有了信譽,做任何事情都會比較順利。重信譽就必須言而有信,說話辦事要謹慎,凡與人約定,或答應人家的事,必須是可能做到和必須要做到的事,否則不要隨便許諾答應別人。
作出的承諾要兌現。
在為人處世中,一旦你對別人或某件事做出了承諾,就必須排除一切困難想方設法去兌現自己的承諾,因為許諾對於你本人和被許諾的對方都是非常重要的。這種重要性在於別人對你產生的期望。如果承諾不能兌現,他人就會對你失望,你也就自然失去了影響力。最為痛楚的是,因為你失信在先,下次你說的話、做的事,即便能夠真心實意踏踏實實做下來的,別人也會在心裏給你打個折扣、發個疑問:是否可信?這種不被人相信的痛苦將會讓你感到難以忍受。
胡雪岩曾經有過一個承諾二十多年後才得以兌現的經曆。那時胡雪岩用收回的外債資助王有齡去京中捐官。這一下犯了錢莊大忌,有人不懷好意散發謠言,說是胡雪岩用這筆銀子還了賭債。不管怎樣,膽敢私下動用錢莊銀子的夥計是沒有其他錢莊敢用了。胡雪岩在杭州的生路算是斷了。於是,胡雪岩來到上海一位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那裏,試圖在上海闖出一條路子,同時也兼學生意。到上海,他才發現這位朋友已經由於家鄉有緊急事情,回到浙江紹興去了。別人告訴胡雪岩過不了多長時間,他的朋友就會回來的。於是胡雪岩找了一家名字叫“老同和”的小客棧住了下來。誰知這一等就等了十天,人沒等到,盤纏用光了,隻好在小客棧裏苦熬日子。囊中無錢,一籌莫展,胡雪岩隻好閉門不出。但客棧錢好欠,飯卻不能不吃。胡雪岩每天都在“老同和”吃飯,先是一盤白肉,一碗大血湯,再要一樣素菜;後來一湯一素菜;再後來大血湯變成黃豆湯,最後連個黃豆湯也吃不起了,買兩個餅,弄碗白開水就算一頓。胡雪岩這種日子過了有七八天,實在過不下去了,餓得頭昏眼花。於是他這天發個狠,拿一件長袍子當掉後,頭一件事就是到“老同和”去“殺饞蟲”,但仍舊是白肉、大血湯和一樣素菜。吃飽後付賬,回到小客棧,胡雪岩忽然發現當票弄丟了,這樣以後即使有錢也贖不回衣服來了。胡雪岩當時沒有在意,丟了就丟了,以後有錢做件新的就是了。但第二天,卻有人將當掉的那件長袍子送到了胡雪岩的住處。問明事情經過,胡雪岩非常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