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誠信,在我國傳統倫理文化中,“誠信”被賦予極其豐富的內涵。從語詞意義來看,“誠”與“信”是相通的。《說文解字》這樣解釋:“誠,信也,從言成聲”;“信,誠也,從人言”。但在實際使用中,它們所表征的意義又有一定的差別。“誠”是指道德主體內在的一種品質、信念,即所謂“內誠於心”。“誠”表現為真誠、誠實、誠懇等。“信”則是指道德主體在社會生活中與他人或社會整體交往時所表現出來的具體行為及其價值指向,即所謂“外信於人”。“信”表現為講信義、守信用、重然諾,言行一致。“誠”、“信”合起來使用,則有誠實守信、表裏如一、道德行為與道德品質相統一的豐富內涵。誠信作為一個倫理範疇,最基本的含義就是誠實為本,言行一致。胡錦濤總書記在2006年提出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時候就強調要“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溫家寶總理在2008年全國兩會的記者見麵會上也曾指出:“如果我們的國家有比黃金還要貴重的誠信、有比大海還要寬廣的包容、有比愛自己還要寬宏的博愛,有比高山還要崇高的道德,那麼我們這個國家就是一個具有精神文明和道德力量的國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誠信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大,樹立誠信理念,加快誠信建設,已經刻不容緩。
1.當今社會誠信缺失的表現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社會上也存在著比較嚴重的誠信缺失現象。誠信缺失現象猶如毒瘤正在日益嚴重地侵蝕著我們國家和社會的肌體。全麵建設小康,構建和諧社會,都離不開社會誠信這一重要保障。誠信缺失已經成為我國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社會誠信主要包括個人誠信、企業誠信和政府誠信。社會誠信缺失大量地表現為不講真話、不守信用、沒有信譽、弄虛作假等。個人誠信缺失已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麵麵,如說假話、假文憑、假證件、假發票、假彩票、考試作弊、偷逃稅款、騙取保險、虛假廣告、假球黑哨、假醫假藥等等,不一而足。在經濟活動中,企業不講誠信的現象更為突出,主要表現:一是企業不守信用,惡意逃廢銀行債務。二是企業不講信譽,相互之間拖欠貨款。三是企業合同違約嚴重,利用合同進行欺詐。四是企業財務信息嚴重失真。五是假冒偽劣盛行,製假販假猖獗。政府誠信缺失主要表現在一些地區和部門政策多變、不守承諾、隨意性大、暗箱操作。還有個別領導幹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2.明確誠信建設的主體
現階段,誠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人無誠信不立,業無誠信不興,國無誠信不強,社會無誠信不穩。良好的誠信環境是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必要條件和基本保證。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也提出,要“大力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以增強誠信意識為重點,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發揮道德模範榜樣作用,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1)建立誠信政府是誠信建設的關鍵
政府誠信是社會信用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在行使相關職能和大量的政務活動中也涉及到自身的誠信問題。政府誠信對社會信用體係建設起著導向作用。政府講誠信,則可給企業和社會帶來良好的示範效應;反之,政府無信,市場主體也會加以效仿,客觀上使失信行為受到縱容,會對整個社會的失信行為產生惡劣的傳導作用。損害的不僅僅是政府的信用形象,而且會導致全社會陷入信用危機的惡性循環之中。另外,政府失信(如服務效率低下、權力尋租、政府承諾不兌現等)會降低社會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必然引起政府的信任危機。因此,政府誠信行為直接影響著社會信用秩序。
(2)建立誠信企業是誠信建設的重點
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現代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大部分交易都表現為信用交易,信用關係是社會成員之間的基本經濟關係。市場化程度越高,對社會信用體係的健全程度要求也就越高。我國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計劃經濟的體製和秩序已經被打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基本確立,但新經濟秩序的形成是一個更為複雜的過程,會遇到來自各方麵的影響、幹擾甚至破壞。在激列的市場經濟中,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認識到,誠信是一種無形資產,是“資本價值中的核心成本”。成熟的市場經濟,企業之間主要是品牌及服務的競爭。誠信就成了資本價值中的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則決定了資本價值的增值能力和獲取利潤的能力。
(3)提升個人誠信是誠信建設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