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效果不明顯,也有可能傳達給在二一〇五三八〇外門附近的共同體。

隻要賣人情給受魔王麾下欺壓的共同體,傳言就會在背地裏慢慢擴散開來吧。

“是啦,就像小不點大人你擔心的,也有很大的可能會引來其他魔王吧。不過,應該有過成功打倒魔王的前例吧?”

黑兔是這樣說明的:“隻要打倒魔王,就能讓對方隸屬於自己旗下”。這句話證明了過去有人能夠打倒魔王,同時也是拉攏強大棋子進入組織的好機會。

“現在共同體最欠缺的就是人才。我不會奢求對方得和我同等,不過起碼想要跟得上我的人才。不過是成是敗全看小不點少爺你。要是有其他更帥的作戰,我也不會吝於協助喔?”

仁再度望向咧嘴笑著的十六夜和一抹淡然的星夜,先前的怒氣已經消失無蹤。

他的作戰的確合理。要投下讚成票當然不是難事,然而也不能忘記其中還有著嚴重的不安要素。在這個前提之下,仁提出了一個條件:

“我隻有一個條件。可以請十六夜和星夜先生你們能去參加‘ThousandEyes’下次舉辦的恩賜遊戲嗎?”

“什麼?要我們展現實力嗎?”

“我想應該不止這些,我想這場恩賜遊戲的獎勵應該是對於共同體很重要的東西,比如以前的同伴或者對共同已有很大的幫助的東西之類的。”

“是的,而且不是普通的同伴,是前任魔王。”

十六夜的眼中閃過一道光。輕浮的笑容看來更有魄力,開始散發出帶有危險氣息的氣質。

“還真沒想到以前的同伴是前任魔王呢。”

“喔?前任魔王是以前的同伴嗎?這件事代表的意義可不少呢。”

“是的,你想的不錯,前代共同體曾經有過和魔王交手並取勝的經驗。”仁也點頭回應。

“而且這世界還存在著那種……即使麵對能讓魔王加入的共同體,也照樣能夠摧毀的家夥——我想暫時就用超魔王這種超美妙的命名來稱呼吧!”

“並……並沒有那種命名。魔王之間也有能力優劣的差別,可以說是各有特色。例如雖然白夜叉大人也擁有‘主辦者權限’,但現在已經不再被稱為魔王了。所謂魔王再怎麼說都是指那些濫用‘主辦者權限’的人。”

仁解釋,“主辦者權限”本身隻不過是讓箱庭更加熱鬧的裝置之一。

在這權限開始被濫用之後,才出現“魔王”這種稱呼。

“遊戲主辦人是‘ThousandEyes’的幹部之一。應該是和打倒我們的魔王進行某種交易才會取得同伴的所有權吧。對方是商業共同體,如果能以金錢尋求解決之道是最好,不過……”

“簡單來說就是窮人命苦吧?總之,我們隻要奪回那個是前任魔王的同伴就行了吧?”

仁點頭回應。如果十六夜或者星夜能辦到這件事,無論如何都想要拜托他們幫忙。

“是的。如果能奪回,不但能進行對抗魔王的準備,我也會支持十六夜和星夜先生的作戰。所以,麻煩先不要告訴黑兔……”

“知道了。”

十六夜起身,在打開會議室門扉打算回自己房間前,似乎突然想到了什麼,又對仁說道:

“明天的遊戲可別輸啊。”

“是的,謝謝。”

“要是輸了,我可要退出共同體。”

“是的……咦?”

“十六夜這個在商討的時候可沒出現啊。”門外星夜朝十六夜問道

“如果連那種貨色都贏不了的話留在這裏還有什麼用。”

“也是呢。”

“兩位別這麼說。”

PS:學習有點緊,忘了發了抱歉,欠的有時間時一定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