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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詞 第八十四章 合法手續

第一個大的官宣布,今晚的會是推舉兩名縣人大代表,推舉好了就可以散會了。下麵分小組進行推舉。首先推選出候選人。

真是夠民主的了。選縣人大代表竟然事先沒有確定一個候選人。官方宣布,任何人,隻要有10名及10名以上選民聯名提議,就可確定為候選人。於是,我們組的選民們都跟隨組長聚集在大會堂的後邊角上。

“簽個名吧!”組長指著一張候選人推舉單說道。於是,小李就在單上第一個簽了名。

輪到我了,我拿起推舉單一瞧,有些惱火,喊道:“怎麼沒有候選人就叫人簽名的,到底是選誰呀?”

剛簽完名的小李一把從我手裏奪過推舉單,細瞧了片刻,忽覺得自己被愚弄了,於是大怒道:“這樣做是違法的!沒有候選人就叫人家簽名,我上當了!不作數!”

於是,眾人嘩然。

小李正要劃掉自己的簽名,組長急了,忙按住推舉單說道:“我們任務完成就好了,候選人名單還是叫他們領導去填吧!”

小李怒道:“這算民主麼?領導們定的候選人我不一定同意呢。”

我說:“領導們定的候選人不一定合我們的胃口。現在是我們自己推舉候選人,得由我們自己做主。否則,我決不簽名!”

眾人皆響應。

組長有些尷尬,左手仍緊緊地按著推舉單,右手握著準備隨時寫出字來的鋼筆,口裏吐了話:“那,候選人定誰呢?”

一片肅然。

“到底選誰呢?”組長這是第五次問話了。

仍然無人作聲。

我也一時想不出來選誰最合適。

這麼大的事總不能太隨便了罷。

“選當家的吧?”組長像是自言自語,又似與人相商地說道。

仍是一片靜默。

組長呆了三點五秒鍾後,果斷地在候選人欄目上寫下了第一把手和第二把手的名字。然後放下鋼筆說道:同意的簽個名,不同意的拉倒!”

“小李,你的名字還要劃掉嗎?”我笑問小李道。

“我是無論選誰都是同意的!”小李說道。

“那你剛才這麼認真幹嗎?”

“道理不是這樣講的。沒有候選人的簽名當然違法!”小李仍抻直脖子說道,“這樣就合法了。”

於是,眾人都在推舉單上靜悄悄地簽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