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胡是一個在某市法製局工作的青年,可是剛過半年,他就調離了。原因是在討論一項地方法規時,他對於法規草案中的某一個條文很有意見。小胡是學法律的,他振振有詞地表述自己的意見,認為自己說得對。而領導不能接受他的意見,反而搞僵了關係不得不調離了原單位,一直對此事憤憤不平。後來當我們搞清了是怎麼回事的時候,就反過來責怪小胡了,原來當時市領導和法學教授都在座,小胡對本單位的領導很不客氣,甚至說不懂法律。其實小胡的意見後來在法律修改時還是部分地被采納了,可是從那以後,凡是討論法規的會議,領導都不安排小胡參加,更不用說得到晉升,時間長了,小胡認為自己受壓抑受埋沒,於是就調換了工作。
要想成為一名成功的、辦公室裏的佼佼者,除了要懂得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各種微妙的學問,深諳往來應酬之道,以便以一個深受歡迎的麵孔出現在別人麵前,贏得主動進攻的機會和條件。同時還要深知什麼會威脅你的前途和機會,使得你功敗垂成。
中國有句充滿辯證色彩的古話,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用現代人的觀點來看,恐怕可以這樣來理解:人人在其工作、謀生的圈子裏都有可能遇到種種“陷阱”,而這些“陷阱”足以挫敗人的成功熱情。雖然我們未必會去做設“陷阱”的人,但是如果要做贏家,就必須連別人也考慮進去,並且處理與他們之間的問題。雖說“寧可人負我,切莫我負人”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但是在這個瞬息萬變、人心不估的競爭時代裏,永遠都被人“負”的人,也許隻能永遠去做那顆被大浪淘走的小沙粒了。
俗話說:“槍打出頭鳥”、“出頭的椽子先爛”,就是說一個人不能過於鋒芒畢露。人總是謙虛一點比較好,就算是真有本事,也不能一副傲氣淩人的樣子,那樣會令人非常反感,群起而攻之。
我們必須要能顧全大局,分清形勢,切實地把握對自己有利的契機。
能把握原則,不可無原則地退讓,那樣隻會被別人視為懦弱。
泰德·羅斯福在白宮的時候承認,如果他的判斷75%對的,行事便可以達到最高的期望。如果像這樣一位傑出的人物的上限是這個百分比,你和我又該當如何?
如果你能夠確定自己的判斷有55%是對的,便可以到華爾街去日進鬥金。如果你不能確定自己的判斷是否有55%是對的,又怎能指責別人常常犯錯呢?
你可以利用眼神、音調或是手勢來指責別人的錯誤,這和言辭表達一樣有力——但是假如你指出對方的錯誤時,對方會因此同意你的觀點嗎?絕不會的!因為你已經傷害了他們的智力、榮譽和自尊,這隻會造成反擊,而不是改變觀點。也許你會用柏拉圖或康德的邏輯理論反駁,但還是沒有用,因為你早已傷了他們的感情了。
千萬不要開始就宣稱:“我要證明什麼給你看。”這等於是說:“我比你聰明,我要讓你改變看法。”這實在是個挑戰,無疑會引起反感.爆發一場衝突。在這種狀態下,想改變對方觀點根本不可能。所以,為什麼要弄巧成拙?為什麼要麻煩自己呢?
如果你想證明什麼,別讓任何人知道。要不落痕跡,很有技巧地去做。就像詩人波普所說的:你在教人的時候,要讓人覺得你像若無其事一樣。事情要不知不覺地提出來,好像被人遺忘一樣。300多年以前,科學家伽利略說過:“你不能教人什麼,你隻能幫助他們去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