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發展理論,是以哈羅德—多馬新古典經濟增長模型為理論基礎發展起來的。平衡發展理論認為,由於各經濟要素間的相互依賴性和互補性,一味側重某一個部門或地區的投資影響了相關部門和地區的發展,由於落後的部門和地區的阻礙作用,所有的部門和地區都不會得到發展。因此所有的經濟部門和地區應該齊頭並進,共同發展。其中又有兩種代表性理論,即羅森斯坦·羅丹的大推進理論和納克斯的平衡增長理論。
推進理論的核心是外部經濟效果,即通過對相互補充的部門同時進行投資,一方麵可以創造出互為需求的市場,解決因市場需求不足而阻礙經濟發展的問題;另一方麵可以降低生產成本,增加利潤,提高儲蓄率,進一步擴大投資,消除供給不足的瓶頸。
平衡增長理論認為,落後國家存在兩種惡性循環,即供給不足的惡性循環(低生產率—低收入—低儲蓄—資本供給不足—低生產率)和需求不足的惡性循環(低生產率—低收入—消費需求不足—投資需求不足—低生產率),而解決這兩種惡性循環的關鍵,是實施平衡發展戰略,即同時在各產業、各地區進行投資,既促進各產業、各部門協調發展,改善供給狀況,又在各產業、各地區之間形成相互支持性投資的格局,不斷擴大需求。因此,平衡發展理論強調產業間和地區間的關聯互補性,主張在各產業、各地區之間均衡部署生產力,實現產業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