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雞博弈(Chicken Game)其實是一種誤譯。Chicken在美國口語中是“懦夫”之意,Chicken Game本應譯成懦夫博弈。不過這個錯誤並不算太嚴重,非要把Chicken Game叫做鬥雞博弈,也不是不可以。
兩隻公雞狹路相逢,即將展開一場廝殺。結果有四種可能:兩隻公雞對峙,誰也不讓誰,或者兩者相鬥。這兩種可能性的結局一樣——兩敗俱傷(這是誰也不願意的)。另兩種可能是一退一進。那誰退誰進呢?
在這樣的博弈中,要想取勝,就要在氣勢上壓倒對方,至少要顯示出破釜沉舟、背水一戰的決心來,以迫使對方退卻。但到最後的關鍵時刻,必有一方要退下來,除非真正抱定魚死網破的決心。
鬥雞博弈強調的是,如何在博弈中采用妥協的方式取得利益。如果進的一方同意給退的一方以補償,隻要這種補償與損失相當,就會有願意退者。如果雙方都能換位思考,可以就補償進行談判,達成以補償換退讓的協議,問題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