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東山縣,曾聽人講到這樣一件事。—當年,穀文昌們初登島時,島上生存條件非常惡劣:沙患嚴重,草木不生,而且極其缺水,一遭旱災,十井九枯。水之寶貴,如同西部水源稀少之地。
那種情況下,即使某井未幹,井水也淺得可憐。可憐到什麼程度呢?以分米厘米言之,非誇張也。
這麼淺的水,又如何汲得上來呢?
辦法自然是有的。
便是—用一條長長的繩索,將小孩子墜下井去。孩子須在井上脫了鞋,以免鞋將淺淺的水層踩髒了。孩子被墜下時,還須懷抱一個瓷罐,內放小飯勺一隻。孩子的小腳丫一著井底,便蹲下身去,用小勺一勺一勺地往罐裏裝水。對於孩子,那意味著一項重要的工作,也可以說是一項重要的任務。仿佛湯鍋裏注油,要以很大的耐心和使命感來完成,急不得的。急也沒用。罐裏的水滿了,便被吊上去。由守在井口的大人,倒在盆裏或桶裏。每每吊上幾罐水去以後,井水被淘幹了。孩子就得耐心地等著水再慢慢浮現一層。孩子隻能蹲著,或站著,等。那時,守在井口的大人,也隻能更加耐心地等。如此這般,吊上去的水差不多夠一家人做飯和喝的了,總需一個來小時,或更長的時間。而孩子那一雙赤著的小腳丫,是沒法兒始終不踩在冰涼的井底的。水幹了,踩著的是冰涼的井泥。水又慢慢滲出一層來,那小腳丫便在冰涼的井水裏浸泡著。而有時,井口等水的大人們會排起長隊來;那就需有幾個孩子也排在井邊,輪番被墜下井去。從井裏被用繩索扯上來的那個孩子,他解開繩子,一轉身就會朝有沙子的地方跑去。朝陽地方的沙子畢竟是溫暖的,孩子一跑到那兒,就一屁股坐下去,將兩隻蹲麻了而且被冰涼的井水滲紅了的小腳丫快速地埋入溫暖的沙中……
有一戶人家的房屋,蓋在離別人家的房屋挺遠的地方。這一戶人家的屋後有一口井。某年大旱,那口井很僥幸地將幹未幹。孩子的父親到外地打工去了,隻有母親和孩子留守家中。母親別無他法,不得不天天將自己六歲的兒子墜下井去弄水。一日傍晚,孩子在井下灌水,母親卻由於又饑又渴,還病著,發著燒,竟一頭栽倒井旁,昏了過去。孩子在井下上不來,隻有喊,隻有哭。喊也罷,哭也罷,卻沒人聽到。天漸漸黑了,孩子既不喊也不哭了,因為他的嗓子已喊啞了,他的眼裏已哭不出淚來了。後半夜,母親被冷風吹醒了,這才急忙將孩子拽上來—孩子渾身慄抖不止,連話都說不出來了。然而,卻緊緊地摟抱著罐子。罐子裏,盛著滿滿的水……
後來那孩子的雙腿,永遠也站不直了。
當年東山縣的縣委書記穀文昌也聽說了這件事。於是對縣長發了一個毒誓:“如果我們縣委不能率領東山百姓治除沙患,不能讓東山的老百姓不再為一個水字發愁,那麼就讓我哪天被沙丘活埋了吧!”
當然,他並沒有被沙丘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