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我一直痛苦了很久,尤其那些生活的藝術時不時在你的眼前晃動;藝術的音符時不時在你的腳下跳躍;文化的感慨、文學的敏銳時不時在你腦海呼之欲出,使你不無激動,不無靈感。而每每此刻卻又被諸多瑣事、煩惱之事,甚至是一些偷雞摸狗之事,搞得心煩意亂,有時氣急敗壞時,心中會不時地升起一股懊悔的情緒。就連這篇後記的寫作過程,深夜裏、假日裏,竟然也成了痛苦的過程。本應一蹴而就,卻成了一個連續數次被一些無端的人、無端的事,無情地、毫無道理地打斷停下、重來的氣憤過程。
或許生活的辯證法就是這樣,不管你主動也好,被動也好,隻要有了選擇,專注和付出就是必須的。其實,我停止寫作和出版作品,也並非是一種簡單因出版繁瑣、市場運作複雜的原因所致,也不完全隻是因為時間緊迫、精力有限,無暇顧及、無有情緒和時間去創作所致,這確實是最主要的原因;但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在那種特殊的存在背景下,我對藝術的認識,不能不進行新的理解;在我心靈深處,對擔負的工作和藝術,不能不進行新的調整和分工,尤其肩上挑起社長兼總編輯這副重擔之後,我的責任告訴我,必須將許多一往情深的追求,一直以生命作為代價、一生作為代價的文學事業暫時停止下來,暫時拋在腦後。必須犧牲這一生中最佳的創作黃金期,去全身心地履行一項新的使命,去開始一項全麵地奉獻,開始一項春蠶至死、餘絲未盡的新的事業。盡管不情願,也必須如此,且要具備一種永遠隻爭朝夕的精神。
為此,少出幾本書,甚至從此不再出書,也就成了一種自然,成了一種必然,甚至成了一種必須。
其實,中國傳統美學中早有“淡則雅致方能脫塵俗”之說,真正的藝術並不以存有多少量而論,藝術的高低更不以存有多少浮躁來進行區別,真正的藝術家是甘於寂寞的,是不以外物的實用功利所滯礙審美觀照的。山水名家陳玉圃在畫論中曾有一段精辟的論述:“人之所以有煩惱是因為有‘物欲’,‘物欲’越大,煩惱就越深。要想從煩惱中解脫出來,那就要舍棄,或者至少要節製‘物欲’。況且諸法無常,不僅名利,連生命都是無法想象的虛空,追逐名利、物欲又有何意義呢?又有什麼意思呢?”陳玉圃先生選擇了甘守寂寞之道,使他“畫道無為”的藝術找到了憑借,這種“去物”的審美觀照方式,使他的畫作“不留一物,其神卻與萬物交融”。應該說,陳玉圃先生的這一藝術觀是非常正確的。多年來,我雖然一直忙於管理,奮鬥於這個整體的事業,但正是守著這樣的原則,甘於寂寞地日複一日地做著利他利人的事情,久之,便自然地養成了一種習慣,漸漸便沒有了那種浮躁,沒有了那種熱盼,乍一看每天也在“轟轟烈烈”,卻沒有了那種求榮求利的欲望。隻想幹點實事,做個普通人。而對文學與藝術的追求,也從過去那種至高無上、神聖不可侵犯,到漸漸走向平和,走向自然,以至完全放棄了那種常人具有的追名逐利觀。
當然,人生的事情是很多的,有時很忙亂、繁雜。但我曆來以為,一個成熟的人,往往既能善於堅持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又能善於駕馭這種繁雜和忙亂。如何在這種忙亂與繁雜中,處理好分工,處理好繁雜和創作的關係,從而使自己的創作達到一種平和寧靜的審美境界,確實不是一件簡單而容易的事情。在這裏,僅僅依靠擺脫物欲的纏繞是不夠的,還必須擺脫“我1:勞”的纏繞,也就是說還必須“去我”。這種“我”就如同陳玉圃先生在畫論《心畫臆說》中所講“心畫”之“心”一樣。他說:“所謂心者,本性空明清寂,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作為畫家“不應執著外相,要透過色聲香味觸法諸外境,近窺其原自清寂的本真,而所謂‘心畫’之‘心’,本真心而已。本真心寂兮寥兮,不著空有,作為畫人,或執著於遣興之快意,或執著於繪畫之形式,從理論上說,卻沒有發現本真的奧秘!”那麼,畫家如何能求取“本真心”呢?在他看來一是“無為”,一是“無心”。所謂“無為”是“無求、無住也”;所謂“無心”是“無欲、無想也”。隻有“四無”才能擺脫“我”對“畫心”的纏繞,才能求得畫家的“本真心”。求得了“本真心”,自然作畫無欲,故心境澄明,澄明則慧出,慧出則心無滯礙,故能心忘乎手,手忘乎畫,使心與畫圓融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