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資本營運機製與資源優化配置(1 / 3)

一、資源優化配置

《建議》指出要依靠市場競爭,促進現有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重組,“大量的競爭性行業和產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主要靠市場配置資源,由企業按市場需求自己決策和投資。”

(一)資產配置的實質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是在產權關係明晰和投資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進行的,市場機製是推動生產要素流動和促進資源優化配置的基本運行機製。資源優化配置的目的在於各利益主體或投資主體的利益最大化。資源配置以市場為基礎,它要求一切資源通過市場進行配置,不僅要商品化、市場化、價值化,更要資本化,變資源為資本配置。資源結構實質是資本結構,優化資源配置實際上是優化資本配置。承認、認識資產配置的實質是資本配置,是企業管理思想飛躍,體現了現代管理的重心在經營,經營的重心在資本經營。

資產配置優化實際上是資本配置優化,促進企業經營管理必須以資本為基礎,以資本增值為目標,以資本經營為核心,把投資企業的國有資產、資金、資源視作真正的資本,對一切生產要素流動和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即促進資本優化配置,有效經營,千方百計追求資本在市場中流動和增值。

(二)資源配置組合優化

企業是一個動態係統,企業經營也就應是動態組合係統。在生產經營型企業,對人財物銷供產進出口等生產經營活動往往實行單項的、實體性管理,其資源配置采取靜態組合,常導致和出現一些資源的閑置、浪費,這是生產經營型企業經營不佳問題所在。資本營運型企業擯棄了靜態組合,對資本實施時間、空間上內在統一的動態組合優化,是一種在時空上的內外協調、動態優化。它不僅要將人財物有關要素資本化並轉變為人力資本、生產資本和金融資本,更要求將產供銷進出口經營活動資本化,一切活動以能否實現資本增值為轉移,將所有的國有資產、資本、資源視作真正的資本,將一切生產經營活動轉變為資本營運活動,活動以能否實現資本營運為轉移,從而實現資本配置組合動態優化。

(三)管理形態的轉變

資本營運要求資產從實物形態管理向價值形態管理的轉變,促進資產流動增值,實現資本優化組合。以設備為例,生產經營型企業僅把設備看成是組織生產的重要手段或現代化大生產的技術物質基礎,設備為生產而購置,生產方向轉變或生產任務不足時隻有封存、閑置。對資產的價值形態管理則要求把設備等存量資產視為商品、資本,是社會的可以流動的重要物質資源,要建立存量資產資源化管理、社會化管理和價值形態管理,既開展存量資產的價值管理,也促進增量資產的優化配置和組合。要把企業的存量資產和增量資產、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均視為可以流動的社會資源,開展價值形態和資本形態的經營管理。狠抓資本改組、資產重組,向社會爭取優質資本,通過增量資產優化存量資產,實現優化資本結構,引進先進技術,以存量資產吸納增量資產,向社會爭取優質資本,通過增量優化存量資產,實現優化資本結構,引進先進技術、人才和管理,發展新興產業,變死資產為活資本,把資本盤活,增強企業活力。

(四)新型產權代理製

現代企業製度的產權關係明晰化,包括國有資產明晰,含國家在內的出資者的產權明晰,企業財產法人所有權明晰。在“三明晰”的前提下,形成“兩權獨立、結合製約”的機製,即國家對國有資產、各方出資者對所出資產隻擁有財產終極權,財產終極權與法人財物產權兩權獨立,同時企業享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三者形成相互製約機製,財產終極權是手段,法人財產權是保證,經營自主權是條件,保資本保值增值為目的。為此,要企業產權法人化,通過企業財產法人化、法人財產獨立化、資產管理價值化、企業資本流動化來實現。從而,使由生產經營型企業的實物型委托代理上升為資本價值型代理,形成資本經營型企業產權代理新特征。

資本經營型企業產權代理的新特征包括:從代理對象看,從實物型代理上升到資本價值型代理;從代理權限看,從生產經營型企業的部分權責代理變為全部權責代理;從代理類型看,從管理型代理轉化為經營型代理;從代理責任看,從對上級負責變為對資本保值增值負責;從代理領域看,從內部委托代理轉為外向型代理。

總之,把深化改革與調整結構結合起來,進一步推動國有資產的流動與重組,是今後一個時期改革的重點,開展資本經營,有利於企業實現經濟體製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有利於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資本經營是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方向與客觀要求,應得到企業的重視和努力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