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兩個月我就可以領便當了,以獻給神的活祭品的身份。
好吧,別看我是個祭品,我的地位可是很高的。
教導我魔法的老頭每天都說超級羨慕我能夠獻出生命成為神的仆人,他感歎這是何等的榮耀與尊寵能夠被神選中。
對不起我不是抖M體會不了。
我年輕有錢地位又高或許長得還帥,做人類這麼爽我才不要去當誰的仆人。
我想活啊魂淡。
但是沒辦法逃跑。倒不是因為我有家人什麼的當人質,雖然我也不會在意那群人會拿誰當人質。因為我的純魔法體質導致我像黑夜中的螢火蟲一樣,走到哪裏都閃閃發光。他們管這叫神的庇佑。總之對我來說唯一的用處隻有晚上上廁所的時候不用掌燈。
“可惜隻有兩個月了,這像白天一樣自然又柔和的光。”皇帝坐在我旁邊翻了一頁書。
當不成大魔導師的我,隻能努力發光作為燈被使用。
雖然跟他是從小的朋友,但我相信他內心跟所有人一樣,隻把我看做“神的仆人”,對我即將的離去沒有任何不舍。
大概沒有誰比我倒黴。
盡管什麼都不曾傷害過,卻要背負這個國家所有的希冀去死。
總之不希望我死掉的人就隻有我自己了吧。
唉,想到這裏,就更不想去死了。
“我才不要為了一群希望我去死的人去死呢。”我好像發明了一個繞口令。
他側過頭看著我,“你剛剛說什麼?”
我看著他蠻不在乎的眼神,覺得他其實完全聽到了。
媽蛋,我心想,我多希望我身上的神光能刺瞎你。
“這兩個月我能隨便玩玩麼,你知道的,我不會走。”
他一定會同意。因為比起我能帶來的東西,這點要求簡直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