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這兩三年來值得一收的文章集中起來,集一本書,是做編輯的朋友馬小兵的主意。書名也是他起的。我把這些文章打了包電郵給他,以為就算完事了,但他堅持要我寫一篇叫做“序”的文字。第一次,我沒有回他的短信,後來一起吃飯,他又當麵說過一次。我大約是含糊地點過頭的。但還是一直拖下來,直到今天,又來了短信。
隻好放下手裏別的工作——很煩惱人的電影劇本,來作這篇序言。
想了半天,也隻好把這篇序叫做“看見”。
同時一直想:什麼是“看見”?又如何“看見”?
這個問題所以成為一個問題,是因為這個時代。
這個一切事物都有多種媒體爭先呈現的時代,對個體來講永遠信息過量的時代。個體的人在這樣一種境況下,所有的“看見”,都可能是被動的,匆忙的,看見過後又迅速遺忘的。走動到四麵八方,看到那麼多人用卡片機,用手機不斷拍照時,我總是想,人們試圖用留下圖像的方式抵抗遺忘。某一天,他們打開電子文檔,會說:瞧,我去過這個地方;瞧,我和這個人幹過些什麼。這也相當於說,瞧啊,我也看見過這個世界!
我也喜歡玩照相機,喜歡通過不同功能的鏡頭去“看見”。但不是為了保存記憶,而是試圖看見與肉眼所見不太相同的事物如何呈現。
我希望自己的“看見”是經過自己主動選擇的。而所有經曆過,打量過,思慮過的生活與事物,要很老派地在自己的記憶庫中儲藏,在自己的情感中發酵。一切經曆,打量和思慮的所有意味,要像一頭反芻動物一樣,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從記憶庫中打榜出來細細咀嚼。
電視裏正在播一部紀錄片《太陽係的奇跡》。我想,人所具有的主動看見並思量的能力,正是太陽係最大的奇跡。所以,有理由堅持不把“看見”變成消費時代的一種被動行為。
風景不是由旅行指南所指定。
書的意義不是由出版商所推銷。
美,不是由時尚發布會所推薦。
大千世界,要自己發現。
更進一步說,消費時代的被“看見”還有一個巨大的缺失,那就是缺乏內省。內容提供商提供的“看見”實在是太多太多了。他們提供材料的同時,也指出意義之所在。於是,個人和個人的思慮被無情淹沒。所以,我的“看見”,更多的時候是要看見自己。所謂“反求諸已”,不止具有道德意義,更是觀察這個世界與個體關係的一種有效方法。
看得見自己的人,才有可能看見世界。
這個集子裏的支章,正是近年來,我自己努力看見世界和看見自己的一個記錄。
我願意樂此不疲地繼續這種關於“看見”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