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主持人來說,首先他是一個生活在社會裏的人,他針對不同社會關係有著不同的“角色”——對父母來說是子女,對伴侶來說是伴侶,對孩子來說是父母,對朋友來說是朋友,對領導來說是下屬,對下屬來說是領導……這些還原到“人”本身的社會角色對應了做好每個角色的“責任”。當其他角色和“職業角色”發生衝突時,每個主持人會根據自己對角色的把握和對相應責任的理解,做出選擇與判斷。當然這種選擇與判斷沒有對錯之分,但是,古語說“忠孝不能兩全”也說明了這種選擇的無奈與遺憾。
舉例來講,一位主持人的母親重病,原本應該看護母親的他,接到台裏重要活動的主持任務。從工作角度看,這個活動由他主持最合適,換別人也可以,隻是現場效果可能會有一些折扣。這種情況下,你選擇母親和選擇工作都沒有錯。所以很多優秀的主持人或者受到群眾喜愛的主持人除了業務的精湛,在角色衝突時,對主持人這個角色的選擇實際上也為他加了分。因為你犧牲了作為兒子的角色應該承擔的責任,而把有限的精力過多地投入到“職業角色”中,自然而然就受到職業角色所服務的人群的讚揚與肯定。犧牲即有收獲,不論從哪個角色上講都是如此。當然,我們不能鼓吹“職業角色”一定要大於其他角色,真要遇到衝突時,哪種選擇都會完成你所承擔的相應責任。
至於如何選擇,是每個人對於“角色”及這個角色對應的責任有不同的認識所決定的。
角色衝突的事並不經常碰到,也不是每個人都會碰到,所以我們結束這個“選擇”的話題,說點令人興奮的事情。下麵,我們就要重點說說主持人的“職業角色”給主持人帶來的影響與要求。
總的說了,主持人代表了媒體形象和媒體的觀點,因為主持人要說話,說話就要傳達信息,信息就包含了觀點與認識。所以,“角色感”給主持人的第一個要求就是:不能瞎說胡說,因為你傳達的是你所在媒體的觀點。第二,要自覺維護媒體的整體形象。第三,主持人在節目內外的一切言行應該盡量與社會對“主持人角色”的總體感覺相符合,最起碼大體上相符,可以有出入,但是不能相悖,特別是想搞“顛覆”的主持人,一定要慎重。——上麵這些內容不是職業定論,僅是個人觀點,囿於水平有限,歡迎“拍磚”,但是一定要在“主持人”這個角色前提下進行討論。
主持人的“角色感”在職業層麵上給主持人的更多是要求,但在“執業層麵”給主持人更多的是選擇。請大家注意“職業”與“執業”的不同,至於哪裏不同,請用心靈慢慢體會。
在主持人的“執業層麵”,也就是主持人具體主持一檔節目的時候,給人的感覺是不同的:有的主持人主持節目時幽默親切,有的主持人主持節目時端莊嚴肅,有的搞笑甚至滑稽,有的侃侃而談、頗有學者氣息,有的言語縝密、語彙豐富給人睿智的印象……這些實際上是不同主持人傳遞給受眾的個性風格,這些個性化的風格不等同於主持人這一職業給人的總體感覺。
“統冠在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名下的是要求迥異的各種各樣的不同‘角色’。在語言、表情、動作表達上,他們遵循著共同的表現原則。
在涉及的領域、知識背景及性格、氣質等方麵,卻有著明顯的差別。
很少有人能做好各種不同類型的節目,而這些節目又都能使觀眾滿意。即使有著這樣的全才,他也得在一段時間內保持一種相對固定的身份,不能同時扮演各種角色。試想,一位娛樂節目的主持人剛剛說完令人捧腹的笑話,又正襟危坐地在另一節目中出現,滿臉嚴肅地分析政治時事。這時,觀眾會有什麼樣的感覺?
初上(崗位)的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應當認真考慮自己的角色定位。根據自己的興趣、知識水平、語言特點、形象氣質等多方麵因素,選擇合適的節目。有時,自己被別人選中擔負某一節目,挑選的人可能僅從外表(或聲音條件)判斷,並沒有深入了解其他方麵。作為被選中者,你如果覺得自己並不適合這一節目,應當主動與節目負責人交換意見。”
主持人對“角色感”的掌握,實際上體現了主持人對自己職業及身份定位的認識,這種認識帶給主持人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對職業的責任感。主持人對“角色感”的掌握從宏觀上講是“職業角色”,它要求主持人做一名合格的媒體從業者(主持人),而對“角色感”從微觀上的把握,則是從“個性角色”角度告訴主持人如何做好節目,使自己的個性形象在相符的節目中得到充分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