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的生命活力
盡管對於媒介效果的爭論從來沒有停止過,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隨著大眾傳播愈來愈深地介入到社會生活之中,它的影響力越來越大了,其作用與功能也在不斷融入新的內涵。它不隻是傳遞信息的工具,它不單營建了一個公共輿論空間,而且成為了社會文化生活的重要傳遞者和生產者,對傳播中人的生存生活乃至整個社會的發展進步都產生著不容忽視的影響。我們甚至可以說,“當代的大眾傳播已經從‘工具客體’的本質中掙脫出來,變成了一個具有獨立行為能力的‘責任主體’。一言以蔽之,媒介獲得了生命”。與獲得“生命”和主體身份的進程一致,大眾傳播也越來越多地體現出了自身的主體性,其肩負的社會責任更為重大,承擔責任的意識和能力也在不斷增強,“媒介具有鮮活的‘生命’、具有思考和行動的願望和能力”。和一切生命體一樣,具備了主體身份的大眾傳播也必然要麵對自身的生命活力問題。與日常生活中的個體相比,大眾傳播的生命活力的有無和強弱,不但反映著自身的生存現狀,關係著自身長遠發展的前景,而且反映著時代的社會狀況,對“生存”於其中的傳播主體與接受主體更有著切實的影響,對於其施加作用於其上的社會文化生活建設和社會整體發展來說也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因此,應該引起我們加倍的關注。
我們認為,廣播電視傳播主要是以有聲語言創作為主線而進行的。有聲語言創作的情況如何,不但直接關係著傳播的樣態和效果,而且從中我們也可以發現大眾傳播的觀念、形態、潮流、趨勢。它既是廣播電視傳播的重要方麵,具有自身的特點和價值,同時又具有全息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甚至更加顯明地反映和代表廣播電視傳播的整體狀況。因此,我們把大眾傳播生命活力的研究重心放在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的生命活力上。
那麼,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的生命活力又是如何定位的呢?
以上我們已經說過,生命活力作為一種現實和可能,顯現在主體的生存狀態、主體的生存活動及其結果、主體的生存發展的完整生存過程中。其中,具備生存活力的生存狀態表現為一種豐富、充盈、生機盎然、積極向上的生存現實;充滿生命活力的生命活動是一種主動、積極、富於生發力的創造性活動;富於生命活力的主體發展則一方麵從生命活動中汲取營養和力量,一方麵不斷走向發展進步。
有鑒於此,把它和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結合起來,可以從傳播主體、語言傳播、傳播效果三個序列來考察。
我們認為,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的生命活力,即在有聲語言大眾傳播中,傳播主體有效履行傳播責任,以豐富的生活體驗和深刻的生存理念為底蘊,在傳播過程中調動起清醒而積極的主體意識,憑借高超的有聲語言傳播能力,激活接受主體的生存生活感悟,達致良好的傳播效果和積極的社會意義的一種傳播實現。
在這一定義中,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的生命活力體現在三個方麵:
傳播主體:傳播者真誠、熱情、深刻、高超,能夠“在場”、“發言”,富於表現力;
語言表達:語言有內涵、有深度、有意趣,適切對象、適切環境,鮮活、生動,富於感染力;
效果評價/傳播實現:傳受主體之間能夠達致互動、溝通、交流,產生良好的傳播效果,富於生發力(適應、創新、發展)。
我們對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生命活力產生關注,不隻是因為大眾傳播實踐及傳播學研究中存在忽略主體和主體缺失的情況而引起了我們的思考,更是由於有聲語言大眾傳播中存在生命活力嚴重不足的現實,引發了我們對傳播主體生存狀況的關注。
在當前的播音主持實踐中,生命活力缺乏的情況不一而足,存在許多層次和側麵,但是努力找尋脈絡,我們不妨大致歸納出判斷生命活力有無和強弱程度的幾個方麵:
(一)有無事業追求
事業追求關乎主體的生存價值,沒有目標的勞動大多是做“無用功”而不可能有創造性,沒有追求的生存往往流於消極、被動,缺乏人生理想的生存是消磨時間的生存,得到的隻能是活力的流失和枯竭。
有聲語言大眾傳播不隻是傳播主體換取衣食的途徑,而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不可能通過敷衍塞責就創作出精品,那需要不斷積澱、不斷探索、不斷努力。傳播主體若能把傳播工作切實當做一生中(哪怕是此一時間段和生存空間內)重要的事業,對它充滿興趣和熱情,在工作中能夠全身心投入,時刻處於一種創作狀態;同時,把它和自己積極的人生追求融合起來,消弭生活與工作的割裂與對立,讓生活的過程在某種意義上也成為一個有助於傳播能力提高的過程,就不會在工作中和生活裏被動消極,疲於應付,才能在既“點燃”自己的同時,也“照亮”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