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中國傳媒產業結構的一般分析(3)(1 / 3)

圖書出版的經營行為管製的放開從1992年就已經開始,“1992年12月23日全國新聞出版局局長會議所作的報告中明確提出,具備條件的出版社可以由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出版單位的生產活動要按照企業的規範進行。”2003年中央文化體製改革啟動之後,出版社轉製的步伐加快。2008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確定了出版社轉製的時間表。在圖書出版方麵,計劃在三年內推進158家中央在京出版社(含副牌)改革,計劃2008年底完成50家出版社的轉企改製;三年內基本完成103家高校出版社轉企改製,2008年任務是20多家。書號管理是圖書出版經營行為管製的一個重要內容,一直困擾著圖書出版產業化的推進。國際標準書號作為一種圖書的編號,本來隻是一種正式出版物的標誌,本身並沒有價值,但在我國對出版業實行審批製度政策背景下,擁有專有出版權的出版單位,才能獲得書號的使用和經營權,書號成了國家賦予國有出版單位特許經營權的標誌。

由於非國有資本不能進入圖書出版領域,出版業沒有形成社會平均利潤率,出版社在政策的保護下,不但得到了從事精神產品生產的權力,而且還能從圖書的經營中獲得高於社會平均利潤率的市場回報。尤其在新聞出版總署對書號實行總量控製的特殊政策環境下,書號的經濟價值就更加凸顯出來,成了稀缺資源。一些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比較好的出版社書號明顯不足,而一些經濟效益差不受讀者歡迎的出版社卻擁有多餘的書號。在出版業壟斷的高利潤率的誘惑下,出版行業外的社會資金想方設法地向出版業滲透,以多種手法介入圖書出版的經營,獲取書號是重要的前提,於是便出現了書號的買賣。一些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差的出版社靠買賣書號獲得收入,書號買賣成了書號管理的痼疾。隨著出版社轉製的陸續完成,這個管製將實行重大改革:新的書號管理辦法將充分運用新的技術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2009年書號管理將全麵實行網上實名申報,出版單位可隨時通過網上申領書號。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報刊的創辦實行審查批準製。從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設立出版單位必須具備的資質可以看出,在我國,創辦報刊有一項獨特的製度,即必須有主辦單位和主管機關。其目的是“為了確保黨對報刊的領導和管理,確保我國報刊的社會主義性質,實現正確的輿論導向功能”。從管製製度的形式上看,似乎複雜的行政審批程序和嚴格的刊號控製構築了進入報業非常高的行政性管製門檻。其實,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報業的進入門檻已經大幅降低,在有些地方的報業市場上甚至出現了過度進入的現象。到目前為止,報刊的分銷領域全麵放開,這意味著社會民間資本和外資都可以進入這個領域。報刊社目前的性質決定了它的經營行為,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對於報刊業的改革也提出了明確的路線圖,“報刊業改革將分三步走,國有企業主辦的報刊社改革排在第一階段,依次是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主辦的報刊社、部委所屬報刊社,目標是培育10至15家大型綜合性傳媒集團。”

政府對廣播電視行業實行嚴格的進入管製,嚴禁私人領域、民間組織和外資涉足創辦電台、電視台和電視傳輸網絡。1999年下半年,國家廣電總局出台了與廣電係統經營改革關係密切的“82號文件”,其核心內容:一是網台分離;二是有線與無線合並;三是停止四級辦台。這個政策一方麵調整了現有的結構布局,另一方麵對廣播電視機構的市場進入進行了嚴格限製。此前,由於有線電視台對節目的巨大需求催生了社會電視節目製作市場的繁榮。隨著“82號文件”的施行,除了虛構類的電視娛樂節目,如電視劇、動畫片,社會電視節目製作迅速衰落下去。政府對廣播電視的行為管製主要使用行政手段。

隨著電影體製的改革,電影的製片出品權市場準入逐步放開。1995年前隻有16家國有電影製片廠有影片的出品權,1995年開始允許省辦廠拍片,對其他社會法人組織投資拍攝故事片也開始放寬條件。從1998年起,省級以上電影製片廠以外的電影單位、電視台、電視劇製作單位,以及在省級以上工商部門注冊的影視文化單位,可申請《故事電影單片攝製許可證》,並獨立或聯合出品影片;從1999年起,又將省級以上擴大到地市級以上,2001年又進一步放開單片拍攝許可權,使其享有與電影製片單位同等的權利和義務。製片出品權的一步步放開,充分調動了電影廠以外的單位投資拍片的積極性,擴大了社會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