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製度因素與中國傳媒產業結構升級(1)(1 / 3)

第一節 製度因素對傳媒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

在關於“製度”眾多定義中,較有影響力的是新製度主義對“製度”的解釋。

著名新製度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斯(Douglass C.North)在《製度、製度變遷與經濟績效》一書中明確將製度抽象為“一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地說,它們是為決定人們相互關係的係列約束。製度是由非正式約束(道德的約束、禁忌、習慣、傳統和行為準則)和正式的法規(憲法、法令、產權)組成”。曆史製度主義學者彼得·豪爾(Peter Hall)將製度定義為“製度就是在各種政治經濟單元之中構造著人際關係的正式規則、慣例,受到遵從的程序和標準的操作規程”。

豪爾提出的製度概念是諾斯製度概念在政治領域的延展,分別強調了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Informal Constraints)和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Formal Constraints)兩個層次的內容。正式約束,也稱為非正式製度,是政府、國家或統治者有意識創造的一係列政策和法規以及通過政策和法規構築起來的機構形態和權力關係,主要包括憲法、法律、權力結構、組織體製等內容,非正式製度主要是指人們在長期交往中無意識形成的規範人類行為的慣例和規範。具體來說,非正式製度主要包括價值信念、倫理規範、道德觀念、風俗習慣、意識形態等內容。在度非正式製度中,意識形態處於核心地位。“因為它不僅可以蘊含價值信息,道德觀念,倫理規範和風俗習性,而且還可以在形式上構成某種正式製度安排的‘先驗模式’”,以指導思想的形式構成正式製度的理論基礎和最高原則。概而言之,曆史製度主義所指稱的製度即為正式組織之內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結構和規則的總和。

在日常使用和媒介製度研究中,“製度”一詞經常與政策、體製、機製等概念混用。實際上,政策、體製、機製等都不能涵蓋製度的完整內容,它們隻是具體的“製度安排”。政策的概念比較容易理解,主要指正式製度中的法律和政府規定等條文性內容。而製度、體製與機製之間的關係則比較複雜,為了更好地理解製度、體製、機製三者之間的關係,我們可以將製度中的正式製度分為三個層次:根本製度、體製製度和具體製度。根本製度屬宏觀層次,是指人類社會在一定曆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麵的體係,如封建製度、資本主義製度、社會主義製度等;體製製度屬中觀層次,可以是某些社會分係統方麵的製度,如政治體製、經濟體製、文化體製等;具體製度屬微觀層次,是指組織內部各要素之間的關聯和運行方式。比如企業的運行機製。本文中所指的製度是一個更為宏觀的概念,而漢語中“製度”一詞則更多的用來表示具體的“製度安排”。

在各種產業發展的模型中,製度、政策與發展戰略這類人為因素是被排除在外的,即將製度視為已知的、既定的或將製度作為“外生變量”,主要是通過各種物質生產要素的變化去分析生產率的變化和產業發展。哈羅德—多馬經濟增長模型、新古典經濟增長模型、劍橋學派經濟增長模型等就是將製度視為“自然狀態”的一部分。在他們的模型中,製度不會變遷,它們或者是外生的,或者是一個適應於增長動態的變態。把製度視為“外生變量”的經濟學家認為,製度變遷可能是重要的,且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其關鍵的基本假定是這些製度變遷與經濟增長無關。張培剛在農業國工業化問題的研究中,就把“社會製度”這一因素看作是“給定的”。新製度經濟學家視製度為經濟領域的一個內生變量,製度在長期經濟增長點分析中至關重要。在新製度經濟學家諾斯看來,產業革命和主導產業的更替與其說是科技創新的結果,倒不如說是製度創新的結果。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中,以法國、荷蘭等為例,探討了製度安排與產業結構變遷的相互關係,說明了製度安排是影響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製度創新是經濟生活中內生變量的核心,經濟生活中的一切創新,都要依賴製度創新予以保證和推動。製度創新是區域經濟增長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關鍵因素。

製度安排是約束和支配特定行為主體的行為模式及合作與競爭關係的一係列規則,同製度密切相聯、含義相近,在經濟學文獻中經常被相互替代使用,但“製度安排和製度應該有所區別”。製度安排是更為具體的規則和某一特定的規則,是製度的具體化和特定化,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而製度是更一般性的規則。從二者的創新機理看,製度安排創新相對容易,而製度創新則相對困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