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他們不願意(1 / 2)

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咳,別那樣一副見鬼了的表情,我又不是要讓你飛身躍過太平洋。

總之,就是遠在地球另一端的一個家夥,最近遇上了麻煩。

他被兩個劫匪死死纏住,哀求證明他們綁架的就是他本人。

可那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我們在法律的眼中屬於行為受限製人群哪!”他在和我的一次通話中這樣喊道。

是的,他說的一點兒沒錯,因為我們都屬於“虛擬人”。

說來也十分搞笑,竟然有人會策劃這樣的綁架。

“我叫阿四!——把你的頭從話筒旁拿開!”

“別這樣,讓我來講——喂,聽見了麼?我是阿道!別搶!”

據稱這是一個綽號“十四大道”的組合,但顯然可以確定,在他們降落到這個星球上後,根本就沒有仔細讀過《外空來訪者須知》。

不然他們不會去幹撓虛擬人的生活。

一個虛擬人有什麼東東?答案是一無所有,除了他們自己的時間。

其實“虛擬人”的存在史源遠流長,不過實體化卻是近幾個世紀的事情。

而能夠像史前文明中的“奴隸”一樣從“私人物品”條目中脫離,進入到“人”這一類屬項目下,則隻是近幾十年的成果,而這全有賴於倫理的昂首闊步,但在許多細節上卻又頻頻受到法律的竭力偷襲。

就比如《貢獻法案》中某款某條某節某句中說的那樣,“沒有對人類之貢獻,不享有人類普遍之權力”。

好吧,這便是虛擬人被迫參與某些具體事務的無奈之緣由。

雖然切入程度有限,但卻是對“虛擬人”這一事物本質的破壞。

不過也沒有辦法,人手不足啊。比如我現在所處的這個大城市,人口全球排名一百四十三位,人類卻隻有一十七個,虛擬人因為不在法律統計範圍內,所以數量不明。

之所以情況如此窘迫,借用一份報紙的支言片語,那就是,“全是虛擬計劃惹得禍!”

這個計劃開始於上上上上個世紀。

起因來自於一個小孩兒在網絡上的報怨,“早知這個世界是這樣,那麼我寧願不被生下來!”

自此“廣泛權力”的寒風狂掃全球,十數年後人類達成一致法案,判定“如果一個新的生命不願意來到這個世上,那麼其就有權利不來到這個世上。”

也就是說,新的生命降生與否到這個世間,全憑他們自我的“願意”或“不願意”。

其他人或組織一概無權幹涉。

這個法案的得以實施,源之於一個核心的基礎性技術——意識雲。

它的發明者現在被稱之為“長著上帝麵容的撒旦”。

恕我不便講出他的名字,因為那兩個字現在已經成了一個莫大的粗口。

不過總歸就是,通過這項技術,可以使你的意識先於你的身體降臨到這個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