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多,朗克過來接我。
為了表示我對這次答謝會的重視,我特地洗了個澡。上了朗克的車,我趕緊把這一點告訴了朗克,並請他一定要轉告胡兔子,讓她知道我是很靠譜的!
朗克心不在焉地答應著。
我又問他,為什麼李琦薇公司合作夥伴的客戶答謝會,他和胡兔子也能去。
他說,胡兔子不光和李琦薇熟,和舉辦方一個管事兒的人也很熟,所以就去湊湊熱鬧。我知道胡兔子認識人很多,大都是各式各樣的女人,所以也不稀奇。
朗克和胡兔子都是喜歡湊熱鬧的人,我看朗克神情鬱鬱,說起話來有氣無力,覺得有些奇怪,本來要去參加這樣的活動,他應該情緒高漲,與我嘻嘻哈哈才對。
我問他:“你怎麼了,跟讓人閹了似的。”
他什麼都不說,隻是歎氣,我追問了幾句,他才搖著腦袋說:“要去見兔子了。”
我大吃一驚:“怎麼這麼老大不情願的!”這二位一天天膩得跟蜜糖一樣,難道出了什麼問題?
朗克說:“我已經兩天沒見她了,不知道見了她該怎麼辦。”
一般的情侶兩天不見麵,是很正常的,二十天不見也是有的,但這二位一天不見都是大問題,如果不是兩個人都要上班,我相信他兩一定是二十四小時呆在一塊兒。
我說:“怎麼回事,難道你出去胡混,被她捉奸在床?”說完這話,我自己都覺得不可能。
他不願意說話,我一直追問,他總算說了出來。
原來,前段時間,兩人分別見了對方父母。他兩在一塊快兩年了,見父母也是時候了。先是朗克見了胡兔子父母,回來以後,朗克問胡兔子怎麼樣,胡兔子說,挺好。
兩天前,胡兔子見了朗克父母,當時二老沒說什麼。胡兔子走了以後,朗克爹說:“這個女孩兒不好。”
朗克吃了一驚,說:“怎麼不好?”
“不夠端莊。”
聽到這兒,我噗嗤笑了,我本來以為二十一世紀已經沒人用“端莊”這個詞了,在我印象裏,得是什麼格格公主之類的才能談得上“端莊”不“端莊”吧!
朗克白了我一眼,說:“我們家老爺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是的,我是知道的。朗克姓蒲,全名是蒲朗克,要問為啥他爹給他起這麼個怪名,原因很簡單,他爹是個物理學教授。
確切地說,是副教授。
我跟老爺子見過兩麵,我隻能說,此人的風格,與物理學非常相似。有多相似呢?就是他上街買菜,不管走到哪兒,街道上的大爺大媽小孩兒阿姨不但能看出他是個教授,還會說:“恩,一定是教物理的。”
所以他嫌棄胡兔子不夠“端莊”,也是可以理解的。朗克媽倒是沒說什麼,但是朗克說,以他對娘親大人的了解,他娘親隻是有意見沒說出來而已,搞不好最不滿意的就是她。
朗克和父母的關係,在我看來,就跟耗子跟貓的關係差不多。沒有一件事不是他爸媽給他安排的,沒有一次衝突不是以朗克告饒而告終的。
然而這次朗克十分不滿,耍了脾氣,說胡兔子是他的一生所愛,這輩子就認定她了,對胡兔子的不尊重就是對他的不尊重。朗克爹無奈,說,我是說她不夠“端莊”,又沒有不尊重她。朗克說,說她不“端莊”就是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