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實現中國夢的根本保證(3)(2 / 2)

民主集中製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組織製度和領導製度,因此,中國共產黨把民主集中製作為製度建設的核心和重點。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1937年10月,英國記者貝特蘭曾向毛澤東就民主與集中的關係提出疑問:“‘民主集中’在名詞上不是矛盾的東西嗎?”

毛澤東答道:“應當不但看名詞,而且看實際。民主和集中之間,並沒有不可越過的鴻溝,對於中國,二者都是必需的。”209民主集中製原則包括民主和集中兩個方麵。從製度上看,黨內民主包括黨代表大會製度、黨的委員會製度、黨內選舉製度、集體領導和決策製度等;黨內集中主要包括“四個服從”,即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全國代表大會和黨中央。中國共產黨希望通過實行民主集中製,既防止黨內搞“一言堂”、個人獨斷專行,又避免黨內軟弱渙散、“一盤散沙”。1957年7月,毛澤東描繪了理想中的狀態,就是要“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誌、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麵”。

領導製度是執政黨治國理政的根本保證,中國共產黨把堅持和完善領導製度作為製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在中國共產黨曆史上,曾經強調黨的“一元化領導”,但這容易導致權力過於集中。鄧小平曾經尖銳地指出:“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全國各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個問題。

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或少數人手裏,多數辦事的人無權決定,少數有權的人負擔過重,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必然要損害各級黨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製、個人分工負責製等等。”

現在中國共產黨強調“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其中關鍵是處理好各級黨委同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和人民團體的關係。

中國共產黨提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要求各級黨委既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依照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又要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從而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決策部署能夠得到貫徹落實。

中國共產黨還注意完善地方黨委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減少和規範領導崗位職數。在2006到2007年地方四級黨委集中換屆過程中,大幅度減少副書記職數,擴大黨政領導交叉任職。換屆後,全國省區市黨委班子(除個別地區外),絕大多數均設2名副書記,比上次換屆時減少了91人;全國大部分市、縣實現了配備2名副書記的目標,市縣鄉黨委副書記實際配備人數比上一屆分別減少了806人、5165人、41476人。210

中國共產黨已經形成比較完備的黨內法規製度體係,各個方麵都出台了具體的製度規定。但是,不少製度在執行中大打折扣,甚至“嘴上說說、牆上掛掛”,一些製度規定如一紙空文、形同虛設。針對這種情況,中國共產黨領導人強調提高製度執行力,要求每個黨員都牢固樹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製度麵前沒有特權、製度約束沒有例外的觀念,認真學習製度,嚴格執行製度,自覺維護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