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曆史來看,進入分時度假的早期房地產企業主要是為了解決空置房產的問題。隨著分時度假的發展,房地產企業也逐步開始開發新的度假村/酒店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分時度假產品的客房使用權在一年內被分為52個星期或者如果一個星期被固定地用於進行常規維修活動,那就分為51個星期進行出售,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擁有了一定時間範圍內的產權,從而具有了房地產的概念。完全擁有飯店產品分時度假產品是房地產產品.但分時度假又不同於完全的房地產概念。與房地產項目相比,它將產品分割後銷售,沒有房地產那麼完整。因此,分時度假是介於房地產產品和飯店產品之間的一種中間產品,它是一種將房產住宿權按一定程度分割出售的住宿產品。所以在現實中,可能會出現一些銷售商在銷售分時度假產品時宣稱其銷售的產品性質是產權,以此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但必須明確的是,其實每個國家的產權製度都是與該國的國家性質和基本經濟製度密切相關,各國之間產權製度差異很大,在分時度假領域,承認分時度假產品為產權的代表國家為美國,歐洲等則更多地把分時度假產品視為購買者擁有使用權的形式。現實中隨著分時度假點數製的推廣,產權概念就進一步弱化。本質上分時度假中的產權就是所有權的期限化,可將其稱為有期產權,是通過有期共享購買定式合同產生的一種不動產權形式,而我國法律並沒有有期產權製度,因此實際上這種所謂的“產權”在我國現有法律體係下得不到實現。即使有些經營者承諾可以發放產權證,這種產權證也是違規操作的結果,後續的產權轉讓、繼承等問題依然無法得到解決。
第三節萬豪-----國際分時度假業的領頭羊
一、萬豪國際集團曆史悠久
萬豪國際集團是世界著名的酒店管理公司,在美國及其他69個國家和地區都有它的經營。公司擁有將近15萬的合作夥伴,總部設在華盛頓,經營或被授權管理全世界範圍內近2800家酒店和度假村,萬豪國際集團有接近133,000名雇員,並連續九年被《財富》雜誌評為酒店行業中最值得敬仰的企業和最理想工作的企業之一。其中隻2004財年的營業額高達100億美元。
萬豪國際集團創建於1927年,入選財富全球500強名錄的企業.是由已故的威拉德·瑪裏奧特先生在美國華盛頓創辦了公司初期的一個小規模的啤酒店,起名為“熱賣店”,此後很快發展成為服務迅速、周到、價格公平、產品質量持之以恒的知名連鎖餐廳。其成功經驗關鍵在於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就以員工和顧客為企業的經營理念。首家萬豪(Marriott)酒店於1957年在美國華盛頓開業,在公司的核心思想指導下,加之早期成功經營的經驗作為基礎,萬豪酒店得以迅速成長,並取得了長足的發展。1984年,萬豪通過長期調查研究,決定涉足分時度假領域,成立了萬豪國際度假俱樂部(MarriottVacationClubInternational)。之後,萬豪仍然持續快速發展著。1995年收購了全球首屈一指的頂級豪華連鎖酒店公司——麗茲-卡爾頓酒店(Ritz-Carlton),這一舉措使萬豪成為首家擁有各類不同檔次優質品牌的酒店集團。此後的1997年裏,萬豪相繼完成了對萬麗連鎖酒店公司(Renaissance)及其下屬的新世界連鎖酒店(NewWorld),以及華美達國際連鎖酒店(RamadaInternational)的收購。萬豪集團於1989年在香港開設它在亞太地區的第一家酒店即香港JW萬豪酒店,其亞太地區總部就設在香港,1997年萬豪國際集團進入中國內地酒店業市場並快速發展。目前進入中國的萬豪酒店品牌有麗茲-卡爾頓酒店、JW萬豪酒店、萬豪酒店、萬麗酒店、萬怡酒店和華美達酒店共6個。萬豪國際集團以經營及特許經營的方式管理萬豪酒店(全麵服務酒店,包括萬豪會議中心及JW萬豪酒店)、麗茲-卡爾頓(Ritz-Carlton,豪華級酒店)、萬麗(Renaissance,優質酒店)、萊斯登旅店(ResidenceInn,長租酒店)、萬怡(Courtyard,高中價酒店)、TownePlaceSuites(中等價位長租酒店)、FairfieldInn(經濟型酒店)、SpringHillSuites(高中價套房酒店)以及Bulgari酒店品牌(豪華酒店);通過萬豪國際度假村俱樂部(MarriottVacationClubInternational)、Horizons、裏茲-卡爾頓俱樂部(TheRitz-CarltonClub)及萬豪大萬麗會所(MarriottGrandResidenceClub)等品牌發展和管理產權經營度假式酒店;特許經營占53.1%,委托管理42.3%,帶資管理及其它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