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掏出鑰匙,打開門進了屋。緊跟在後的年輕人馬上摘下頭上的帽子,局促不安起來。這青年穿的衣工粗料粗,還散發出海船上的氣味。一進特寬敞的門廳,他仿佛走錯了地方,顯得大不自在。帽子脫下後不知往哪裏放,正想塞進上衣口袋,卻讓另一位接了過去,接得大方自然。局促不安的年輕人不由佩服,暗想:“他真行,一定會事事照應我。”
他雙肩一擺,跟著另一位走。地麵很平,他的兩條腿跨起來卻不由自主地亂抬,仿佛地麵像海麵,也起起伏伏。每間房都大,但他卻嫌小,就因為步子邁得急。他提心吊膽,唯恐自己肩太寬,會撞上門框,或者把矮壁爐架上的小古董碰倒。他左躲右閃穿過形形色色的擺設,生怕闖出禍來,其實完全是過慮。一架臥式鋼琴遠遠離著房子當中那張堆滿書的桌子,五六個人並排走過綽綽有餘,但他走過時卻心撲撲直跳,兩隻粗胳膊垂著。連手帶胳膊他都嫌多餘,緊張之中,誤以為要撞跌桌上的書,忙一閃身,就像受驚的馬一跳而起,結果險些碰翻琴凳。等到一看身前那位步履從容,他才意識到自己走起路來大不如人。想起走幾步路也粗裏粗氣,他內心感到一陣慚愧,額上冒出了小汗珠,忙站住,掏出手帕揩揩古銅色的臉。
“喲,你等等,阿瑟。”他開口道,就為用幾句開玩笑似的話掩飾內心的緊張。“這樣客氣叫人怎麼吃得消呢?你讓我先定定神吧。你知道,我本不願來。恐怕你們家的人也沒當真非看看我不可。”
“就等等吧。”對方痛快答道。“你千萬別怕。我們家的人沒大不了。——喲,有我的一封信!”
他走回桌邊,拆開信,看了起來,讓客人趁此機會定定神。客人會意,鬆了口氣。他生來善解人意,別看他神態緊張,那聰穎的天性卻沒有泯沒。揩幹額上的汗珠後,他往四周掃一眼,雖臉上沒露形色,眼神卻帶著恐懼,好似野獸害怕身邊就有陷阱。四周所見全都陌生,會出現什麼情況高深莫測,該怎麼辦沒有主意,步態和舉止的失常連自己都已經察覺,一切所長與所能是否會同樣遭到厄運也很難說。他的感覺敏銳,太有自知之明,而在看信的那一位偏偏偷偷瞧了他一眼,暗暗發笑。這一道目光像一把飛刀,刺個正著。他發現了另一位在偷眼瞧,卻未動聲色。他懂得許許多多道理,其中之一是凡事都有規矩。這次,那把飛刀刺中的正是他的自尊。他悔不該來,然而同時他也下定了決心,既然已經來了,無論出現什麼情況,就得應付過去。他的臉舒展開來,眼睛一亮,準備搏擊一番。他坦然向四周看著,仔細觀察每件令他難忘的擺設。眼大睜著,凡視線所能及的無一放過。在他的兩眼得到美的享受時,那種準備搏擊一番的神情從眼中消失了,目光變得溫和。他有強烈的愛美之心,而這地方不是很美嗎?
他的眼轉向一幅油畫後,停住了。畫上,一個巨浪衝天而起,撞向矗立的岩石,水花四散飛濺;天幕下烏雲翻滾;海麵上一艘船張滿帆,乘風向前,被海浪高高掀起,甲板上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這就是美,而美必然會吸引他。他忘了自己走路的姿勢不中看,往油畫走過去,靠在近邊看。這一看,畫不美了。他一臉惶惑。睜大了眼瞧,也覺得是片塗鴉,於是走開了。挪開了腳,畫頓時又變美。他不願再多看,心想:“這畫隻為圖個巧!”這幅畫給他的印象其實是形形色色,來不及逐一細想,但他覺得犧牲美而取巧的做法舍本逐末,根本不可取。他不懂油畫,原先從小見慣的是鉛版印的畫和石版印的畫,線條清楚,遠看近看一個樣。油畫也看過,是在商店的櫥窗裏,但是櫥窗裝著玻璃,他想近看卻靠不了邊。
他回過頭瞧瞧在看信的朋友,發現了桌上放著一堆書。立刻,他眼裏現出了渴望的神情,好像饑腸轆轆的人見到了吃食。才跨出兩大步,肩膀往右一擺,再往左一擺,他就到了桌子跟前,興致勃勃地翻著書。他先看書名和作者名,再看幾行正文,小心翼翼把書捧在手裏。僅有一本書他讀過,其他書的書名和作者名都生疏。後來他隨手拿起斯溫伯恩的一本書,一口氣讀了下去,忘了自己身在何處,讀得喜上眉梢。有兩次他合上書看著作者的名字。斯溫伯恩!他得牢記著。這老兄好眼力,一定見多識廣,閱盡人間春色。然而,斯溫伯恩氏何許人也?是像很多詩人那樣,死了100多年呢?還是仍然健在?他還在寫詩嗎?年輕人翻到書名頁。一看,發現還有其他作品,當機立斷,決定第二天上午首先去圖書館找點斯溫伯恩的貨色瞧瞧。然後,又翻回詩作,讀出了神。一位姑娘走進房來了,他全然不知不覺,就隻聽見阿瑟說道:“魯思,這位是馬丁先生。”
他隨手合上書,食指夾在剛看的一頁。還沒轉過身,他的心就撲撲直跳,因為他覺得遇上了新奇事,這新奇事不是來自姑娘,而是姑娘的弟弟說的那句話。這位肌肉發達的漢子內心百感交集。他的思想、情感能聞風而動,像燭焰會遇風搖曳。他的感知與反應能力遠在常人之上,而想象力也極為豐富,善於在同與異之間搭起一座橋梁。叫他心跳的是“馬丁先生”這個稱呼,自出世以來他被人呼為“伊登”,或者“馬丁·伊登”,或者“馬丁”。竟然加個“先生”!這事情當然夠分量,他心裏在想。接著,他的腦子變成了一個特大的照相機的暗箱,意識衝洗出了無數張往日生活的照片,有在鍋爐房的,水手艙的,帳篷的,沙灘的,監獄的,小酒店的,醫院的,貧民窟的,而這些地方之所以能聯係在一起,就靠著一條線——在這些地方他被人怎樣稱呼。
等轉過身時,他看見了這姑娘。一見到這姑娘,腦海裏往事皆隱。這位天仙似的人兒皮膚白皙,大大的藍眼睛水靈靈,一頭金發又濃又密。年輕人說不上她服飾的名目,隻知道她長得漂亮,穿得也漂亮。他覺得姑娘像朵金黃色的花,花梗細而長。繼而一想不對,她的美超凡脫俗,非世上的花可比,她是靈,是仙,是神。不過,也許書上說得對,在上層社會,她這樣的人有許多。說不定斯溫伯恩這老兄就會歌頌她。桌上那本書裏有一個叫伊索爾特①的人,也許斯溫伯恩在描寫伊索爾特時,腦子裏想的人物就像她。《①不列顛的古老傳說中,有位國王叫阿瑟(Arthur)。阿瑟王傳奇中有兩個伊索爾特(Iseult),—個是馬克王之妻,騎士特利斯特萊姆的情婦,另一個是特利斯特萊姆之妻。後者設下計謀使其夫與情人相繼死去。此處說的伊索爾特指前者。斯溫伯恩以此傳說為題材寫成長詩《裏昂奈斯的特利斯特萊姆》(TristramofLy-onesse)》這等等是年輕人轉過身後的所見、所感、所思。這時間,現實當然沒有停住它的腳步。年輕人看見姑娘向他伸出了手,在與他握手時眼睛直視著他,神態坦然,像個男子漢。他認識的女人沒有一個與他握手時這樣看過他。甚至,她們十有八九根本不握手。他不由產生一大堆聯想,聯想起與許多女人初次相識的不同場景,幾乎忘了眼前。然而他拋開聯想,看著姑娘。這樣的女性他是頭一回見。原來認識的那些算得了什麼!立刻,他原來認識的女人全排列到了這位姑娘的左右。他仿佛置身於一道畫廊中,這位姑娘的畫像掛在正中,兩側還有許多女人的畫像,他得把它們與這位姑娘的進行比較,權衡優劣。結果發現,工廠的女工身體虛弱多病,市場街①以南的姑娘瘋瘋癲癲,嘰嘰喳喳。養牛人的帳篷裏也有女人。墨西哥女人皮膚黑,愛抽煙。日本女人像磁娃娃,穿著木屐,走路矯柔造作。歐亞混血女人長得細小,該說是一種退化。南太平洋島上的女人身體粗壯,頭上戴花,皮膚黑黝黝。接下去看到的好似怪夢、惡夢。白教堂區②街上的一身齷齪,走起路來腳在地上拖;窯子裏的長得像醜八怪,灌一肚皮杜鬆子酒;反正,那些滿嘴粗話的邋遢鬼是人世深淵裏的垃圾、渣滓、爛仔貨,是妖、是怪,化成了女人勾搭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