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其實我的曲風偏ROCK,有帶點Funk的節奏,當然,你說像Deep
House的,也靠邊,不過情歌王子這麼商業化的稱謂我並不喜歡。”這倒黴王子倒是一點也不沮喪的向我傳達他的音樂理念。
我擦了擦汗,這麼多種曲風,揉到一塊還能聽嗎,這家夥如果不是百年不遇的音樂奇才,就一定是被這些混亂的名詞忽悠傻了,我看他的眼神明顯摻雜了幾分同情:“那個,其實下崗也沒什麼,你長手長腳的,不唱歌的話,應該也能找到其他工作。”
“不行,不行,沒有音樂我一天都活不下去。”那家夥的腦袋立即搖成了波浪鼓,開始激情洋溢的大談特談他的音樂理想,說得我都有幾分激動了,特別是最後那句特煽情的總結性陳詞“音樂就要隨心而發,想唱就唱,方能盡情盡興。”我詫異,這家夥,莫非也看過超級女聲?
……
這樣,我認識了來到這裏之後的第一個朋友。大個子家在曼穀,因為某些錯綜複雜的原因、一個幾天幾夜也說不完的long
long
story,來到KL,他的泰文名字繞口得和他唱的四不象音樂一樣,沒法聽,也沒法念,我勉強幫他取了個好聽又好念的名字,叫皮蓬,或者叫阿蓬。阿蓬雖然看上去沒心沒肺的,什麼天大的倒黴事兒在他眼裏都像印在漫畫書上的笑話一樣,不會對他那木魚腦袋造成絲毫困擾,平時老是粗枝大葉的傻嗬嗬的樂,陽光得有些過頭了,但其實是個心地善良的家夥,關於這點,從我們認識第一天起,就被我吃得死死的。那天我們一起離開Twin
Towers的時候,他伸出長長的猿臂繞到我身後,作勢接我背在身後的琴盒,要幫我拿。
“走開,走開,不用你幫忙。”
“小鬼,累得直喘氣,還嘴硬。”
“誰說我喘氣了?再說不許叫我小鬼。”
“呃,好吧,那叫衍衍好了。”
“不許叫衍衍!”我立即像被踩到尾巴的貓,渾身的毛都豎了起來。
“喔,那叫什麼好……”阿蓬顯然很困惑,認真思考起稱謂問題來。
……
“叫孟孟行嗎?”阿蓬反應倒也不慢,很快提出新的方案。
我勉強點頭,算是認可。
“哈哈,孟孟,孟孟,走,哥請你吃飯去。”阿蓬一鼓作氣搶過我身後的琴盒,拉住我加快了步子,一張棱角分明的臉笑得燦爛極了,大太陽底下還呼哧呼哧冒出點熱氣,生動得就像一株太陽地裏野生野長的熱帶植物。
我被他拖得步伐混亂,差點絆倒,不過有得白吃的,也不錯,心裏就納悶了,這家夥倒是興奮個啥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