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兩周的時間,趙翊一共補了三次貨,每次都是一樣的數目,不過從第二周的周三開始,銷售量慢慢降下來了,周六最慘隻賣了不到十雙,現在趙翊的存貨還有四百多點。

這個地區有點飽和了,這點趙翊清楚,要想繼續下去,需要換個地方了。城市是夠大,可離遠了,自己放學後就趕不上人流高峰期,達不到效果,是個問題。

統計了一下勝利果實,成績是可喜的,雖然後期,售價有所下調(襪子的標示一共有五種,凡一次購買五雙,按十三元結賬。)算上六百元的本金,趙翊手裏的現金總而達到四千八百多元,萬裏長征已經翻過雪山了。

這麽多現金,保管是個問題了。銀行沒考慮過,自己上課它開門,放學之後,它已經關門了,星期天休息,沒時間光顧。

放在家裏,一旦被老媽發現,會嚇著她的,不是個好主意,每天帶來帶去的也不安全,沒辦法,隻有交給老媽了。

原本的計劃,趙翊想掙出兩部電話的初裝費,一次性安裝,現在隻好分成兩部來了。

星期天上午,趙翊將自己倉庫裏的存貨全部背回家裏,從書包裏拿出現金和賬本,擺到了父母麵前。

場麵比預想的平靜,父母仔細翻看著兒子的賬本,確認了真實性,母親就開始心疼兒子了,眼淚往下掉。

趙翊說出了自己的想法,留下六百本金,幾十塊的零頭當作零用錢,剩餘的錢給家裏安裝一部電話,還有買一部子母電話。商場裏賣三百多塊,加在一起正好。

母親不太同意,兒子掙來的錢,自然要攢起來留著娶媳婦,剛發表了意見,就被父親否定了,責令老媽給兒子辦妥。

隨後的交談,就不太令人愉快了。按照劇本,趙翊這時講述了現在市場飽和的現狀,提出進一步走出去,另選經營地點的提案被當場否決。

老爸的理由很充分:

第一,你的心願是給家裏安部電話,已經達到了,就可以了嗎。

第二,雖然課程不禁,畢竟還是學生,成績主要。

第三,年紀太小,身體健康,人身安全都是問題。

父母對兒子的愛,的關懷,無法用金錢抵消,雖然兒子兩周掙了他們一年的收入,雖然心中欣喜到兒子的成長,但更多的是心疼,甚至還有一點點失落。

經過艱苦卓絕的談判,雙方本著團結,友好的原則達成了以下協議。

趙翊每天放學後的經營行為,給予默許,但絕不能逃課,耽誤學生幹部的責任,原則上不鼓勵,不打壓。

商品存放地點,改為自己家中,增強安全保障。

一進入四月,學校裏的事情多起來了,組織春遊呀,各種比賽呀,忙的不亦樂乎,弄得趙翊,兩三天才能出回攤子,好在日照時間變長了,每次也能有個一百多塊的銷售額。

跟盧麗的通信,也漸漸有點稀疏,對方又開始在職進修了,下了班還要去上課,回家還要學習,睡眠的時間也有點不足。但兩人保持著每周最少一次通信的原則,互相傾訴一下不能給別人說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