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人與法(1 / 2)

人一旦有了遠大的誌向就會努力的去實現,但是這要建立在可能的基礎上,否則就變成了好高騖遠。

醜小鴨永遠也變不成天鵝,因為它本就是一隻鴨子。

黨項想要崛起是可能的,但他的受製條件太多,大宋四周虎狼環伺,而他黨項不也是這樣?

南方有大宋,東北有遼朝,西南還有吐蕃,它的擴張方向隻有茫茫的西域之地,但這條曾經的絲綢之路已經隨著和中原王朝的失聯而沒落沉寂下去,再也沒有往日的繁華。

黨項覺得切斷大宋與西域的通商可以遏製大宋的發展,並輕而易舉的拿下國力虛弱的西域諸國,可它錯了,黨項得到的西域隻是茫茫戈壁而已……

就在李元昊對自己的黨項開始改革的時候,大宋的皇宮中趙禎也在對他的大宋開始新一輪的改革,這將是一場史無前例的變革,阻力之大難以想象,但趙禎依然執著的進行。

原因無他,這是保護大宋長久留存下去的一項重要措施,為國立法!

法是由國家製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製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係。說白了法是國家的產物,是統治者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強製把國家約束在一定範圍之內的東西。

通過對《韓非子》一書的研析,趙禎得出中原王朝保持長久穩定統治的秘密,外儒內法,兼具黃老之學。

拿起桌上的那本太祖時期就開始編寫的《宋刑統》,這是大宋唯一的法律書籍,也是這麼多年來大宋不斷編修的法律,可其中的內容還是不完善,有許多錯漏和不合常理的地方,甚至有的還自相矛盾。

這樣的法律如何讓官員去執行,如何讓百姓去遵守?趙禎覺得要不是這《宋刑統》是太祖下令編修的,大宋甚至不會去用這東西。

許多地方州府的官員多以自己的道德標準去判定事物,這就是所謂的人治,而它的定義來自於孔子。孔子認為“文武之政、布在方策。為政在人、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

趙禎微微讚歎,這位先哲分析的很對,中原王朝多年來的政治都是這樣,人亡政息是不可避免的事實,曆史上的大宋就是如此,範仲淹的改革,王安石的變法,那一項不是人亡政息,甚至是人走茶便涼。

但人治是儒家學說倡導的一種的治國理論,被封建統治者長期奉為正統思想的主要原因是它把權利掌握在了少數人的手中,比如皇帝,士大夫……

身為統治階級的皇帝和士大夫本就是特權階級,無論趙禎怎麼去平衡權利,這都是不爭的事實。

而人治的對立麵便是法製,後世的人為何比古人自由?因為大家生活在法製的範圍之下,一切的日常生活都是按照法律的所規定的路線進行的,如果違反法律無論官員還是平民都將受到製裁。

但大宋不同,官員犯法除非趙禎這個皇帝下令懲治,否則基本上不會受到多大的懲罰,百姓則會遭到人治的嚴厲處罰,這就是區別,這就是不公!